2004年4月2日
各位医生:
香港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应变系统的戒备级别将予解除
敬请留意,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综合症)应变系统的戒备级别将由2004年4月6日起解除。现特修函向大家阐明这个决定背后的理据,以及有关的防疫措施。
本年3月25日,卫生署署长带领一队医护专业人员与广东当局会面,就控制、监察及治疗综合症、流感及爱滋病的事宜互换意见。会上,双方检讨了去年12月起在广州出现的4宗综合症感染个案。患者先后在2003年12月16日至2004年1月7日期间发病,而最后发病个案的患者已在2004年1月底出院。所有个案当中,均无发生第二重传播。2004年1月,广东当局宰杀并禁售果子狸。自2004年3月19日起,广东省卫生厅已解除一般疫情应急响应。
继台湾出现感染个案后,香港在2003年12月17日启动综合症应变系统的戒备级别。其后,由于广东省也发现感染个案,香港一直处于戒备状态。当时,本署曾请各位提供协助,把感染肺炎并在病发前10天内到过广东省的个案通知本署。至今,本署接报大约450个肺炎个案;经测试后,所有患者均无感染综合症。
根据目前的评估,香港感染综合症的风险已回复至基线水平。为适当地反映这个情况,香港会由2004年4月6月起解除戒备。然而,当局不会松懈下来,仍会在各个出入境管制站实施健康检查措施,包括体温检查及健康申报等。本署将与内地当局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在第一时间知悉新的感染个案并作出应变。
因此,医生毋须把曾到过广东省的肺炎个案通知本署。不过,各位在诊症时仍应保持警觉,并须在医护场所做好感染控制措施。另请留意,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是法定须呈报的传染病。本署会对出现相关临牀征状的病人迅速进行调查,并会提供所需的诊断支援服务。
有关综合症的指引及资料,已上载至专题网站(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 http://www.chp.gov.hk/tc/guideline_infection/346.html )。本署将会尽量透过这个网站,向大家提供有关的最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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