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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資料

香港解除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應變系統的戒備級別

2004年5月27日

各位醫生:

香港將於2004年5月28日解除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綜合症)應變系統的戒備級別,謹此通知。

在2004年4月23日至5月4日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衞生部確診了內地9宗綜合症感染個案,其中7名患者居於北京市,另外2名居於安徽省。其後,數百名曾與患者緊密接觸的人士被安排接受醫療監察。截至5月27日為止,其中1名患者病逝,其餘8名已經出院。

繼內地出現感染個案後,香港當局在2004年4月23日啟動綜合症應變系統的戒備級別。當時,本署曾請各位提供協助,把感染肺炎並在發病前10天內到過北京市或安徽省的個案呈報。至今,本署接報3宗這類個案,而所有病者的綜合症測試均呈陰性反應。

在2004年5月18日,即最後感染個案的患者接受隔離3個多星期後,世界衞生組織宣布人傳人的傳播途徑似已中斷。仔細評估目前情況後,本署認為在2004年5月28日解除綜合症應變系統的戒備級別是適當的做法。為此,各位無需再把患者發病前到過北京市或安徽省的肺炎個案向本署呈報,但請繼續保持警覺,在醫護場所做好感染控制工作。另一方面,本署仍會在各個出入境管制站實施健康檢查措施。

有關綜合症的指引及資料,已上載至專題網站( http://www.chp.gov.hk/tc/guideline_infection/346.html )。本署將會盡量透過這個網站,向各位提供有關的最新發展。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