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服務範圍
控煙酒辦公室
控煙酒辦公室是本署為了進一步加強及協調政府對反吸煙工作所作出的努力而成立的,並已於2001年2月正式投入服務。
控煙酒辦公室的首要工作如下:
- 作為《吸煙(公眾衞生)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的主要執法機構
- 協助法定禁煙區管理人以確保公眾遵守《吸煙(公眾衞生)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
- 透過宣傳及健康教育以推廣無煙文化及確保公眾遵守《吸煙(公眾衞生)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
- 協調衞生署的戒煙服務
- 協助醫務衞生局檢討控煙條例
- 執行《201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以禁止任何人為營商目的銷售或供應酒精飲品予未成年人。
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