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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衞生防護中心密切監察世衞寨卡病毒最新報告

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七月八日)正密切監察世界衞生組織(世衞)有關寨卡病毒的最新報告,並再次呼籲市民,外遊期間時刻採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為。孕婦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

世衞報告顯示,幾內亞比紹及西班牙最近分別出現經蚊傳播及經人傳人的寨卡病毒感染個案。自二零零七年至今,有6 5個國家/地區錄得病毒經蚊傳播,以及1 1個國家/地區有證據顯示病毒可能經性接觸人傳人(見附件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至今研究達致的科學共識指,寨卡病毒是小頭畸形和吉‧巴氏綜合症的成因。

衞生防護中心發言人說:「署方一直與世衞及海外、鄰近地區和內地衞生當局保持聯繫,密切監察最新發展。」

市民應加倍留意受影響地區,並在外遊期間注意署方發出的健康建議及特別須知。

在本港,衞生防護中心至今沒有錄得人類感染寨卡病毒個案。

要預防寨卡病毒感染,除一般防蚊措施外,衞生署呼籲市民注意以下特別須知:

甲、外遊須知

  • 外遊人士特別是有免疫系統疾病或嚴重長期病患者,出發前往寨卡病毒持續傳播的地區(受影響地區)最少六星期前,應諮詢醫生,採取額外預防措施,免受叮咬;
  • 從受影響地區到港後1 4日內,須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若感到不適,如發燒,應盡快求醫,並將行程細節告知醫生;
  • 到受影響地區旅遊,應考慮避免進行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 從受影響地區返港後,應於到港後至少兩個月內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從受影響地區到港的男士,如被確診感染寨卡病毒或出現相關病徵,則應於發病後至少六個月內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乙、對懷孕婦女和計劃懷孕女士的建議

  • 懷孕婦女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如必須前往,出發前應徵詢醫生的意見。旅途中,應採取適當避孕措施和時刻採取防蚊措施。旅程後如出現病徵,應求診並告知醫生外遊紀錄;
  • 計劃懷孕的女士從受影響地區返港後,如沒有出現相關病徵,應於至少兩個月內繼續採取避孕措施。若伴侶其中一方出現相關病徵,則應至少六個月內避免懷孕;

丙、預防因性接觸傳染而出現不良懷孕後果的特別建議

  • 孕婦不應與曾到訪受影響地區的男伴進行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 從受影響地區來港的男性:
一、不應與懷孕女伴發生性行為,否則應於整段懷孕期間使用安全套;及
二、如女伴有機會懷孕,應在回港後至少六個月內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參閱以下專題網頁,了解更多疾病資訊和健康建議:

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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