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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衞生署突擊搜查店鋪涉嫌非法售賣未標示含受管制成分的減肥產品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衞生署今日(六月二十七日)突擊搜查兩間分別位於旺角及元朗的零售店鋪,涉嫌非法售賣兩款名為「4 S L I M N E S S」和「4 S L I M B U R P L U S」的減肥產品,產品懷疑含有未標示的第1部毒藥。

署方早前根據情報,購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有關樣本含有第1部毒藥「雙氯芬酸」。

衞生署正繼續有關調查。

「雙氯芬酸」為非類固醇消炎藥,可用於止痛,副作用包括腸胃不適、噁心及胃潰瘍等。含有「雙氯芬酸」的產品為處方藥物,須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 3 8章),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 0 0 , 0 0 0元及監禁兩年。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使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或有懷疑,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

衞生署發言人鄭重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使用來歷不明的產品。要控制體重,市民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 1 3號胡忠大廈1 8 5 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衞生署今日(六月二十七日)突擊搜查兩間零售店鋪,涉嫌非法售賣兩款名為「4L SLIMNESS」(下)和「4L SLIMBURN PLUS」(上)的減肥產品,產品懷疑含有未標示的第1部毒藥。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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