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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務範圍

傳染病處

傳染病處負責本港傳染病的監察及控制工作,亦負責防止疫症及其他嚴重傳染病傳入或帶離本港。傳染病處由流行病學科、監測科及港口衞生科組成。

  1. 流行病學科
    傳染病處轄下的流行病學科,專責管理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傳染病綜合通報網絡,並就疫症爆發進行詳細流行病學調查。
  2. 監測科
    傳染病監測科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及發放傳染病監測數據。監測範圍包括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以及其他重要的傳染病,並設有定點監察系統,針對社區流感類病症、手足口病、病菌抗藥性、急性結膜炎(紅眼症)和急性腸道傳染病進行監察。
    監測科亦為中央科學顧問委員會、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腸道傳染及食物傳播疾病科學委員會、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及傳病媒介疾病科學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支援服務。
    請瀏覽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衞生防護中心網站以查閱更多有關傳染病的資料,包括相關的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健康資訊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健康統計數字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建議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指引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報告及刊物等。
  3. 港口衞生科
    執行香港法例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及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國際衞生條例》的條文,及實施其他相關公共衞生措施,以預防傳染病。


修訂日期: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