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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務範圍

港口衞生科

港口衞生科根據本港《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所賦與的權力及《國際衞生條例》的指引,在海港、香港國際機場及陸路邊境管制站執行各項防疫措施,防止傳染病傳入或帶離本港。

服務包括:

1. 海、陸、空各邊境管制站:推行港口衞生措施及在海、陸、空各邊境管制站進行檢疫清關,例如為來港旅客進行常規體溫篩查、設立衞生站為懷疑感染個案進行健康評估及為有需要的旅客提供醫療協助;監察邊境管制站的環境衞生。

2. 海港水域:發出自由無疫通行證予來港船隻;在檢疫碇泊處檢查船上的衞生情况;透過無線電為公海船隻提供醫療意見;簽發船舶衞生控制證書和船舶免予衞生控制證書。

[申請表格]

監察遠洋輪船的衞生情況

3.機場:監察航機膳食供應商的衞生及機場範圍內的環境衞生;及視察飛抵香港航班的蚊患控制及環境衞生情況。

[為抵港飛機進行滅蟲的技術指引﹝只備英文版﹞]

4.旅遊健康:本科設有兩所旅遊健康中心為外遊人士提供旅遊健康服務,包括風險評估、建議、及提供必須的疫苗接種和預防藥物。同時,本科亦設有旅遊健康服務網站,為旅遊人士提供世界各地最新的疫症情報、以及預防疾病的保健建議。詳情請瀏覽本署的旅遊健康服務網站

黃熱病疫苗

5. 許可證:簽發許可證批准人類屍體、傳染性病原體、含有或懷疑含有傳染性病原體的生物物質進口,以及簽發火葬許可證。

[申請表格]


修訂日期: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