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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字

2010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註冊護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註冊護士

1.1   2010年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0年8月31日)已根據《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的規定於註冊護士名冊內註冊,並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護理人員。

1.2   所涵蓋註冊護士的人數為20 193*名,約佔於2010年8月31日全部註冊護士的67%。

1.3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20 193名註冊護士中,有10 928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54.1%。在回應者中,有8 568名註冊護士於2010年8月31日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 (在職),而有2 360名據報並非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 (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圖甲)

* 由於2010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只涵蓋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因此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不包括是次統計調查內。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從事經濟活動”的註冊護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註冊護士。“就業”註冊護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註冊護士,而“待業”註冊護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註冊護士人數。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註冊護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註冊護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註冊護士。

1.4    在8 568名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中,在統計日前30天內有75名正在本港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48名填報暫時有病在身及29 名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或即將開展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生意。下文第1.6段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指截至2010年8月31日,根據8 416 名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註冊護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的。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1.5  在2 360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註冊護士當中,有566名據報在外地執業,13名在內地執業及1 768名在統計日前30天內無找尋業內工作(圖甲)而在1 768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註冊護士中,沒有尋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735 名(41.6%)退休、435名(24.6%)料理家務、339名(19.2%)從事其他行業及205名(11.6%)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 

 

圖甲:所涵蓋註冊護士的經濟活動身分

純文字版本

註釋: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註冊護士人數。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不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或即將開展護理/助產學專業生意的註冊護士人數。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不能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註冊護士人數。

 

§

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進修等項目的註冊護士人數。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1.6  經點算的8 416名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在職註冊護士中,7 924 名 (94.2%)為普通科註冊護士及492 名 (5.8%) 為精神科註冊護士*

1.7   47名在職註冊護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8 369名經點算的在職註冊護士中,851 名(10.2%)為男性,7 518名(89.8%)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11。除了 107名註冊護士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8 309名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6.0歲。女註冊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為45.0歲,而男註冊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為46.0歲。

1.8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在職註冊護士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半數以上(64.6%) 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餘依次為私營機構(16.2%)、政府(10.1%)及學術及資助機構(8.8%)。


*數字可能包括註冊註冊護士(病童科)及註冊護士(弱智人士科)。

†主要職位是指佔註冊護士大部份工作時間的職位。



1.9  經點算任職政府、學術及資助機構的註冊護士年齡中位數為47.0歲,其餘依次為私營機構(46.0歲)及醫院管理局(45.0歲)。

1.10  在8 416名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中,17.6%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內科,其餘依次為外科(14.0%)、行政/管理(9.8%)、普通科/門診(7.9%)、公共衞生(7.0%)、產科(6.0%)、老人科(5.9%)及兒科(5.5%)。

1.11   經點算的8 416名在職註冊護士當中,每週工作時數 (不計用膳時間) 的中位數為44.0小時。7 334名 (87.1%) 不用擔任隨時候召的工作 ( 不計日常職務 ) 及 1 036 名(12.3%) 註冊護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而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數的中位數為20.0小時。

1.12   在8 416名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中,78.2%持有註冊/登記護士學生訓練,11.2%持有學士學位及7.6% 持有高級文憑作為基本資格。

1.13   在8 416名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中,7 168名(85.2%)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1 248名(14.8%)沒有受過任何額外訓練。在7 168名有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註冊護士中,81名(1.1%)還未完成額外訓練,3 347名(46.7%)持有學士學位,1 968名(27.5%)持有碩士學位,828名(11.6%)持有證書及365名(5.1%)持有文憑作為最高資格。

1.14   在7 168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 註冊護士當中,3 947名(55.1%)曾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當中16.3%人士接受普通科護理訓練,助產學佔11.5%、公共衞生護理佔6.8%、老人科護理佔5.4%、深切治療護理佔5.0%、護理行政佔4.6%及急症/急救護理佔4.6%。

1.15   關於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方面,7 513名(89.3%)在職註冊護士表示在2010年曾參與有關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810 名(9.6%)並沒有參與任何有關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及93名(1.1%)沒有註明曾否參與任何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至於7 513名參與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的在職註冊護士中,在過去12個月所得分數/時數分布為:1至5分/小時(7.9%)、6至10分/小時(9.5%)、11至15分/小時(15.4%)、16至20分/小時(15.0%)及多於20分/小時(52.1%)。

 

II.   趨勢分析

2.1   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方法及點算日均已改變,故將2010年與2004年以前的統計調查結果比較時必須小心謹慎

2.2   在2000年至2010年期間,統計調查涵蓋的註冊護士人數介乎20 193名至27 330 名。註冊護士從事普通科工作的比例,在1987年至2010年期間大約維持穩定於92.3%至94.2%之間(圖乙及表甲)

 

圖乙:按年劃分的註冊護士涵蓋人數(2000年、2004年、2007年及2010年)

純文字版本

二零零七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註冊護士人數為27 330名。二零一零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註冊護士人數為20 193名。註釋:由於2010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只涵蓋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因此不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不包括是次統計調查內。2000年的數字指於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註冊,並持有香港護士管理局所發出有效執業證明書的註冊護士人數,而2004年及2007年的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8月31日已註冊護士人數及2010年數字指於2010年8月31日的相關數字,並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人數

註釋:

* 由於2010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只涵蓋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因此不須於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不包括是次統計

 

2000年的數字指於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註冊,並持有香港護士管理局所發出有效執業證明書的註冊護士人數,而2004年及2007年的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8月31日已註冊護士人數及2010年數字指於2010年8月31日的相關數字,並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人數。

 

2.3  在1987年至2010年期間,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的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介乎於11至14之間(表甲)

2.4   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由1990年的32.2歲,上升至2010年的46.0歲

2.5  在1987年至1990年期間,政府聘用大約60%的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餘下的則任職私營機構、學術及資助機構。醫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來,已成為最主要的僱主,於2010年聘用了64.6%的在職註冊護士,而政府所聘用的註冊護士比例大約為10%。私營機構、學術及資助機構所佔的比例,則由1996 年所得的13.5%增加至2010年的24.9%(表甲)

 

 

表甲: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的選定特徵(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7年及2010年)

純文字版本 

         特徵

                             年份

1987

1990

1992

1996

2000

2004

2007

2010

A.  所涵蓋的註冊護士*

  -

  -

  -

  -

21 635

24 965

27 330

20193

 

 

 

 

 

 

 

 

 

B.  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

 

 

 

 

 

 

 

 

經點算人數

10 357

11 014

11 278

12 260

15 249

10 456

13 614

8 416

 

 

 

 

 

 

 

 

 

從事的分料工作

 

 

 

 

 

 

 

 

      普通科

92.9%

92.3%

92.3%

92.4%

94.2%

93.8%

93.5%

94.2%

      精神科

7.1%

7.7%

7.7%

7.6%

5.8%

6.2%

6.5%

5.8%

 

 

 

 

 

 

 

 

 

性別

 

 

 

 

 

 

 

 

男性

1 054

1 287

1 364

1 399

1 676

1 114

1 521

851

女性

9 303

9 727

9 914

10 861

13 573

9 342

12 093

7 518

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

11

13

14

13

12

12

13

11

年齡中位數

-

32.2

30.7

33.0

35.0

37.0

40.0

46.0

 

 

 

 

 

 

 

 

 

工作機構類型§

 

 

 

 

 

 

 

 

政府

6 608

6 927

847

1 044

1 351

813

1 020

850

 

(63.8%)

(62.9%)

(7.5%)

(8.5%)

(8.9%)

(7.8%)

(7.5%)

(10.1%)

醫院管理局

N.A.

N.A.

9 088

9 560

11 461

7 675

9 772

5 439

 

 

 

(80.6%)

(78.0%)

(75.2%)

(73.4%)

(71.8%)

(64.6%)

私營機構

800

1 012

1 162

1 223

1 623

1 230

1 838

1 360

 

(7.7%)

(9.2%)

(10.3%)

(10.0%)

(10.6%)

(11.8%)

(13.5%)

(16.2%)

其他

2 949

3 075

181

433

814

710

893

737

 

(28.5%)

(27.9%)

(1.6%)

(3.5%)

(5.3%)

 (6.8%)

(6.6%)

(8.8%)

不詳

N.A.

N.A.

N.A.

N.A.

N.A.

28

91

30

 

 

 

 

 

 

(0.3%)

(0.7%)

(0.4%)

 

註釋: * 1996年的有關數字指截至1996年7月1日由回應機構填報的放射治療技師人數,2000年的有關數字則指於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放射技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放射治療技師人數,而2004年至2011年的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3月31日已註冊的放射治療技師人數。
† 在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及2011年統計調查中,所屬機構類型指主要職位所屬機構的類型。
由於四捨五入關係,個別項目的數字加起來可能與總數略有出入。
N.A.不適用
‘-’沒有相關數字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衞生署
2011年9月

 



修訂日期: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