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
2010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註冊護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註冊護士
1.1 2010年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0年8月31日)已根據《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的規定於註冊護士名冊內註冊,並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護理人員。
1.2 所涵蓋註冊護士的人數為20 193*名,約佔於2010年8月31日全部註冊護士的67%。
1.3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20 193名註冊護士中,有10 928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54.1%。在回應者中,有8 568名註冊護士於2010年8月31日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 (在職),而有2 360名據報並非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 (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圖甲)。
* 由於2010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只涵蓋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因此不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不包括是次統計調查內。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從事經濟活動”的註冊護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註冊護士。“就業”註冊護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註冊護士,而“待業”註冊護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註冊護士人數。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註冊護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註冊護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註冊護士。
1.4 在8 568名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中,在統計日前30天內有75名正在本港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48名填報暫時有病在身及29 名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或即將開展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生意。下文第1.6段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指截至2010年8月31日,根據8 416 名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註冊護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的。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1.5 在2 360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註冊護士當中,有566名據報在外地執業,13名在內地執業及1 768名在統計日前30天內無找尋業內工作(圖甲)。而在1 768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註冊護士中,沒有尋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735 名(41.6%)退休、435名(24.6%)料理家務、339名(19.2%)從事其他行業及205名(11.6%)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
圖甲:所涵蓋註冊護士的經濟活動身分
註釋: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註冊護士人數。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不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或即將開展護理/助產學專業生意的註冊護士人數。 |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不能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註冊護士人數。 |
|
§ |
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進修等項目的註冊護士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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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
1.6 經點算的8 416名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在職註冊護士中,7 924 名 (94.2%)為普通科註冊護士及492 名 (5.8%) 為精神科註冊護士*。
1.7 47名在職註冊護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8 369名經點算的在職註冊護士中,851 名(10.2%)為男性,7 518名(89.8%)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11。除了 107名註冊護士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8 309名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6.0歲。女註冊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為45.0歲,而男註冊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為46.0歲。
1.8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在職註冊護士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半數以上(64.6%) 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餘依次為私營機構(16.2%)、政府(10.1%)及學術及資助機構(8.8%)。
*數字可能包括註冊註冊護士(病童科)及註冊護士(弱智人士科)。
†主要職位是指佔註冊護士大部份工作時間的職位。
1.9 經點算任職政府、學術及資助機構的註冊護士年齡中位數為47.0歲,其餘依次為私營機構(46.0歲)及醫院管理局(45.0歲)。
1.10 在8 416名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中,17.6%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內科,其餘依次為外科(14.0%)、行政/管理(9.8%)、普通科/門診(7.9%)、公共衞生(7.0%)、產科(6.0%)、老人科(5.9%)及兒科(5.5%)。
1.11 經點算的8 416名在職註冊護士當中,每週工作時數 (不計用膳時間) 的中位數為44.0小時。7 334名 (87.1%) 不用擔任隨時候召的工作 ( 不計日常職務 ) 及 1 036 名(12.3%) 註冊護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而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數的中位數為20.0小時。
1.12 在8 416名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中,78.2%持有註冊/登記護士學生訓練,11.2%持有學士學位及7.6% 持有高級文憑作為基本資格。
1.13 在8 416名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中,7 168名(85.2%)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1 248名(14.8%)沒有受過任何額外訓練。在7 168名有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註冊護士中,81名(1.1%)還未完成額外訓練,3 347名(46.7%)持有學士學位,1 968名(27.5%)持有碩士學位,828名(11.6%)持有證書及365名(5.1%)持有文憑作為最高資格。
1.14 在7 168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 註冊護士當中,3 947名(55.1%)曾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當中16.3%人士接受普通科護理訓練,助產學佔11.5%、公共衞生護理佔6.8%、老人科護理佔5.4%、深切治療護理佔5.0%、護理行政佔4.6%及急症/急救護理佔4.6%。
1.15 關於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方面,7 513名(89.3%)在職註冊護士表示在2010年曾參與有關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810 名(9.6%)並沒有參與任何有關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及93名(1.1%)沒有註明曾否參與任何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至於7 513名參與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的在職註冊護士中,在過去12個月所得分數/時數分布為:1至5分/小時(7.9%)、6至10分/小時(9.5%)、11至15分/小時(15.4%)、16至20分/小時(15.0%)及多於20分/小時(52.1%)。
II. 趨勢分析
2.1 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方法及點算日均已改變,故將2010年與2004年以前的統計調查結果比較時必須小心謹慎。
2.2 在2000年至2010年期間,統計調查涵蓋的註冊護士人數介乎20 193名至27 330 名。註冊護士從事普通科工作的比例,在1987年至2010年期間大約維持穩定於92.3%至94.2%之間(圖乙及表甲)。
圖乙:按年劃分的註冊護士涵蓋人數(2000年、2004年、2007年及2010年)
二零零七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註冊護士人數為27 330名。二零一零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註冊護士人數為20 193名。註釋:由於2010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只涵蓋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因此不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不包括是次統計調查內。2000年的數字指於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註冊,並持有香港護士管理局所發出有效執業證明書的註冊護士人數,而2004年及2007年的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8月31日已註冊護士人數及2010年數字指於2010年8月31日的相關數字,並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人數
註釋: |
* 由於2010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只涵蓋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因此不須於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不包括是次統計 |
2000年的數字指於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註冊,並持有香港護士管理局所發出有效執業證明書的註冊護士人數,而2004年及2007年的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8月31日已註冊護士人數及2010年數字指於2010年8月31日的相關數字,並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護士人數。 |
2.3 在1987年至2010年期間,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的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介乎於11至14之間(表甲)。
2.4 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由1990年的32.2歲,上升至2010年的46.0歲。
2.5 在1987年至1990年期間,政府聘用大約60%的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餘下的則任職私營機構、學術及資助機構。醫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來,已成為最主要的僱主,於2010年聘用了64.6%的在職註冊護士,而政府所聘用的註冊護士比例大約為10%。私營機構、學術及資助機構所佔的比例,則由1996 年所得的13.5%增加至2010年的24.9%(表甲)。
表甲: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的選定特徵(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7年及2010年)
特徵 |
年份 |
|||||||
1987 |
1990 |
1992 |
1996 |
2000 |
2004 |
2007 |
2010 |
|
A. 所涵蓋的註冊護士* |
- |
- |
- |
- |
21 635 |
24 965 |
27 330 |
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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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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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點算人數 |
10 357 |
11 014 |
11 278 |
12 260 |
15 249 |
10 456 |
13 614 |
8 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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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事的分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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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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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科 |
92.9% |
92.3% |
92.3% |
92.4% |
94.2% |
93.8% |
93.5% |
94.2% |
精神科‡ |
7.1% |
7.7% |
7.7% |
7.6% |
5.8% |
6.2% |
6.5% |
5.8% |
|
|
|
|
|
|
|
|
|
性別 |
|
|
|
|
|
|
|
|
男性 |
1 054 |
1 287 |
1 364 |
1 399 |
1 676 |
1 114 |
1 521 |
851 |
女性 |
9 303 |
9 727 |
9 914 |
10 861 |
13 573 |
9 342 |
12 093 |
7 518 |
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 |
11 |
13 |
14 |
13 |
12 |
12 |
13 |
11 |
年齡中位數 |
- |
32.2 |
30.7 |
33.0 |
35.0 |
37.0 |
40.0 |
46.0 |
|
|
|
|
|
|
|
|
|
工作機構類型§ |
|
|
|
|
|
|
|
|
政府 |
6 608 |
6 927 |
847 |
1 044 |
1 351 |
813 |
1 020 |
850 |
|
(63.8%) |
(62.9%) |
(7.5%) |
(8.5%) |
(8.9%) |
(7.8%) |
(7.5%) |
(10.1%) |
醫院管理局 |
N.A. |
N.A. |
9 088 |
9 560 |
11 461 |
7 675 |
9 772 |
5 439 |
|
|
|
(80.6%) |
(78.0%) |
(75.2%) |
(73.4%) |
(71.8%) |
(64.6%) |
私營機構 |
800 |
1 012 |
1 162 |
1 223 |
1 623 |
1 230 |
1 838 |
1 360 |
|
(7.7%) |
(9.2%) |
(10.3%) |
(10.0%) |
(10.6%) |
(11.8%) |
(13.5%) |
(16.2%) |
其他║ |
2 949 |
3 075 |
181 |
433 |
814 |
710 |
893 |
737 |
|
(28.5%) |
(27.9%) |
(1.6%) |
(3.5%) |
(5.3%) |
(6.8%) |
(6.6%) |
(8.8%) |
不詳 |
N.A. |
N.A. |
N.A. |
N.A. |
N.A. |
28 |
91 |
30 |
|
|
|
|
|
|
(0.3%) |
(0.7%) |
(0.4%) |
註釋: | * 1996年的有關數字指截至1996年7月1日由回應機構填報的放射治療技師人數,2000年的有關數字則指於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放射技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放射治療技師人數,而2004年至2011年的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3月31日已註冊的放射治療技師人數。 † 在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及2011年統計調查中,所屬機構類型指主要職位所屬機構的類型。 由於四捨五入關係,個別項目的數字加起來可能與總數略有出入。 N.A.不適用 ‘-’沒有相關數字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衞生署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