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
2014 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物理治療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物理治療師
1.1 2014年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4年3月31日)已按《輔助醫療業條例》(第359章)的規定,向香港物理治療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物理治療師。
1.2 所涵蓋物理治療師的人數為2 538名。
1.3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2 538名物理治療師中,有1 386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54.6%。在回應者中,有1 254名(90.5%)物理治療師於2014年3月31日在本港物理治療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而有132名(9.5%)表示並非在本港物理治療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圖甲)。
1.4 在1 254名在職物理治療師中,1 248名(99.5%)在本港從事物理治療專業,而有五名(0.4%)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物理治療專業工作及一名(0.1%)正期待重返原任的物理治療專業工作。下文第1.6段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截至2014年3月31日,1 248名在本港從事物理治療專業的物理治療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的。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1.5 在132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物理治療師當中,有46名表示在外地執業,11名表示在內地執業及75名表示在統計日前30天內無找尋業內工作(圖甲)。該75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物理治療師沒有尋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 31名(41.3%)正從事其他行業、16名(21.3%)料理家務、15名(20.0%)巳退休及七名(9.3%)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從事經濟活動"的物理治療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物理治療師。"就業"物理治療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物理治療專業的物理治療師,而"待業"物理治療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物理治療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找尋物理治療專業工作的物理治療師人數。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物理治療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物理治療專業的物理治療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物理治療師。
圖甲:所涵蓋物理治療師的經濟活動身分
註釋: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物理治療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找尋物理治療專業工作的物理治療師人數。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物理治療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期待重返原任的物理治療專業崗位的物理治療師人數。 | |
§ | 有關數字指填報進修或移民的物理治療師人數。 | |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
1.6 三名物理治療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1 245名經點算的在職物理治療師中,532名(42.7%)為男性,713名(57.3%)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75。除了九名物理治療師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1 239名經點算在職物理治療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37.0歲。經點算在職女物理治療師的年齡中位數為36.5歲,而在職男物理治療師的年齡中位數為38.0歲。
1.7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在職物理治療師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佔較大比例(40.8%)的在職物理治療師在私營機構工作,其餘依次為醫院管理局(38.5%)、資助機構(15.9%)、學術機構(3.4%)及政府(1.3%)。
1.8 經點算任職政府的物理治療師年齡中位數為44.0歲,其餘依次為學術機構(41.0歲)、醫院管理局(39.0歲)、資助機構及私營機構(均為36.0歲)。
1.9 在1 248名經點算在職物理治療師中,87.6%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康復治療,其餘依次為行政/管理(5.9%)、基層健康護理†(3.1%)、教學(2.5%)及研究(0.5%)。
1.10 經點算的1 248名在職物理治療師,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4.0小時。當中,90名(7.2%)物理治療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而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數的中位數為4.0小時。
1.11 在1 248名經點算在職物理治療師中,65.5%持有學士學位及23.2%持有文憑/專業文憑作為基本資格。
1.12 在1 248名經點算在職物理治療師中,1 121名(89.8%)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在1 121名有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物理治療師中,12名(1.1%)還未完成額外訓練,718名(64.0%)持有碩士學位、138名(12.3%)持有文憑及100名(8.9%)持有證書作為最高資格。
* 主要職位是指佔物理治療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 基層健康護理是指有關健康教育或健康推廣等項目的工作或涉及在基層健康工作層面上有關病人護理的工作。
1.13 在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物理治療師中,有些物理治療師選取多於一項的額外訓練。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物理治療師總人次是2 358,其中31.0%人士曾接受/正接受針灸學訓練,手法物理治療學佔15.4%、運動物理治療/運動及健康科學佔13.5%、物理治療學佔9.6%、康復科學/研究佔7.8%、健康護理管理/衞生服務管理佔6.1%及老年學佔5.6%。
1.14 在1 121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在職物理治療師當中,446名(39.8%)曾接受/正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當中,35.9%人士接受/正接受針灸學訓練,運動物理治療/運動及健康科學佔17.5%,手法物理治療學佔12.3%,康復科學/研究佔7.8%,健康護理管理/衞生服務管理佔7.0%,物理治療佔6.5%,復康治療佔5.8%及老年學佔4.5%。
1.15 關於持續專業發展活動,799名(64.0%)在職物理治療師表示2014年曾參與有關持續專業發展活動,423名(33.9%)並沒有參與任何有關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及26名(2.1%)沒有註明曾否參與任何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至於799名參與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在職物理治療師中,在過去12個月所獲得的學分為:1至10學分(27.9%)、11至20學分(35.0%)、21至30學分(19.5%)、31至40學分(5.5%)及多於40學分(12.0%)。
II. 趨勢分析
2.1 由於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方法及點算日均已改變,故將2014年與2004年以前的統計調查結果比較時必須小心謹慎。
2.2 自1999年7月《物理治療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第359J章)制定後,所有在本港執業的物理治療師,必須持有有效的執業證明書。在1996年至2014年期間,物理治療師的人數由782名上升至2 538名(圖乙)。
2.3 經點算在職物理治療師的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由1982年的46,上升至1990年的82,其後下跌至2014年的75 (表甲)。
圖乙:按年劃分的物理治療師涵蓋人數(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及2014年)
2.4 經點算在職物理治療師的平均年齡,由1982年的29.0歲上升至2014年的38.5歲。
2.5 在1982年至1990年期間,政府聘用大約50%的經點算在職物理治療師,餘下的則任職資助機構、私營機構及學術機構。醫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至2011年止為最主要的僱主,聘用了約45%的在職物理治療師。同期,任職學術及資助機構的在職物理治療師比例約為20%,而政府所聘任的物理治療師比例少於2%。任職私營機構所佔的比例,則由1996年的11.8%,上升至2014年的40.8%,而醫院管理局於2014年聘用了38.5%的在職物理治療師。
表甲:經點算在職物理治療師的選定特徵(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及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