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
2017 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註冊助產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註冊助產士
1.1 2017年有關助產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助產士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7年8月31日)已根據《助產士註冊條例》(第162章)的規定,於香港助產士管理局註冊的助產士,但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調查點算當日或之前已逝世的助產士。
1.2 所涵蓋的助產士人數為4 574名。
1.3 在助產士統計調查所涵蓋的4 574名助產士中,有2 389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52.2%。在回應者中,有1 863名(78.0%)在本港助產學/護理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而有526名(22.0%)為非在本港助產學/護理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1.4 在1 863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1 812名(97.3%)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25名(1.3%)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尋找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17名(0.9%)暫時有病在身及九名(0.5%)正期待重返原任或等待出任有關的助產學/護理專業崗位。下文第1.6段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截至2017年8月31日,1 812名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的助產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或進位關係,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或可能不等於100%。
1.5 在526名經點算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助產士當中,有65名(12.4%)助產士填報在外地/內地執業及461名(87.6%)名助產士填報在統計日前30天內沒有尋找業內工作。該461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助產士沒有尋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267名(57.9%)巳退休、85名(18.4%)料理家務、53名(11.5%)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及42名(9.1%)從事其他行業。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從事經濟活動"的助產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的助產士。"就業"助產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的助產士,而"待業"助產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尋找本港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的助產士。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助產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的助產士,但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助產士。
圖甲:所涵蓋助產士的經濟活動身份
1.6 經點算的1 812名在職助產士中,全部均為女性。除了50名助產士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1 762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52.0歲。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屬於50至54歲的年齡組別佔最大比例(30.7%),其次為55至59歲(23.6%)及45至49歲(14.7%)。
1.7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在職助產士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佈資料顯示,1 106名(61.0%)在職助產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次為302名(16.7%)在私營機構工作、250名(13.8%)在政府工作、85名(4.7%)在資助機構工作及60名(3.3%)在學術機構工作。
1.8 經點算的在職助產士年齡中位數最高為任職學術機構及資助機構的助產士(兩者均為55.0歲)、其次為任職政府(54.0歲)、任職私營機構(53.0歲)及任職醫院管理局(51.0歲)的助產士。
1.9 在1 812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31.6%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產科,其次為公共衞生(10.0%)、行政/管理(9.2%)及內科(9.1%)。
1.10 經點算的1 812名在職助產士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2.0小時。當中,125名(6.9%)助產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時數的中位數為17.0小時。
1.11 在助產學/護理專業最早的基本資格†方面,在1 812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註冊/登記護士學生培訓佔74.6%,而學士學位、助產士學生訓練和高級文憑,則分別佔11.6%、6.1%和6.0%。
1.12 在1 812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1 797名(99.2%)在取得最早基本資格後曾接受/正接受有關助產學/護理專業的額外訓練。在這1 797名在職助產士中,605名(33.7%)持有學士學位,600名(33.4%)持有碩士學位,255名(14.2%)持有文憑作為最高資格及十名(0.6%)還未完成額外訓練。
* 主要職位是指佔助產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 最早具備的基本資格指助產學/護理專業的最低入職資格。如助產士同時具備護理及助產士專業的最早基本資格,他們便需列明這些最早具備的基本資格中較早獲得的最低入職資格。
1.13 在1 797名在取得最早基本資格後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助產士中,626名(34.8%)曾只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當中,92.7%人士接受助產學訓練、普通科護理佔2.2%、而兒科護理及公共衞生護理均為0.6%。
1.14 至於表示曾接受/正接受多於一項的額外訓練範疇的經點算在職助產士,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項目的經點算在職助產士總人次為3 820,當中助產學、普通科護理、公共衞生護理及護理行政科的訓練分別佔45.5%、6.3%、4.7%和4.7%。
1.15 關於持續助產士教育/持續護理教育活動,1 546名(85.3%)在職助產士表示在2017年曾參與有關持續助產士教育/持續護理教育的活動,224名(12.4%)表示沒有參與任何持續助產士教育/持續護理教育的活動,而42名(2.3%)則沒有註明曾否參與任何持續助產士教育/持續護理教育的活動。在1 546名參與有關活動的在職助產士中,在過去12個月所獲得的分數/小時為:1至5分/小時(14.4%),6至10分/小時(14.3%),11至15分/小時(19.1%),16至20分/小時(13.1%)和多於20分/小時(39.1%)。
II. 趨勢分析
2.1 由於助產士統計調查的統計調查方法及點算日均已改變,故將2017年與2004年以前的助產士統計調查結果比較時必須小心謹慎。
2.2 2004年之前的助產士統計調查涵蓋在經點算機構執業的註冊助產士。自助產士管理局在2000年1月引入執業證明書的規定,統計調查的計算助產士的方法便改變為調查點算當日持有助產士有效執業證明書的助產士。2004年及以後年份統計調查的涵蓋範圍如下:
- 2004年統計調查只涵蓋於調查點算當日持有助產士有效執業證明書及並未持有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有效執業證明書的助產士。
- 2005年的統計調查,涵蓋所有於2005年8月31日已向香港助產士管理局註冊的助產士。
- 2008年、2011年及2014年涵蓋截至相關年份8月31日已向香港助產士管理局註冊,並須於相關年份續領執業証明書的助產士。
- 2017年的統計調查,涵蓋所有於2017年8月31日已向香港助產士管理局註冊的助產士,但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調查點算當日或之前已逝世的助產士。
2.3 由於統計調查進行的方式不同,統計調查所涵蓋的助產士人數於2000年至2017年的統計年度界乎於147名和5 125名之間。
圖乙:按年劃分的註冊助產士涵蓋人數(2000年、2004年、2005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及2017年)
2.4 由於以往採用了不同的統計方法令點算在職助產士的人數出現很大差異,只比較2005至2017年的統計數字會較為理想。經點算在職助產士的平均年齡由2005年的43.3歲上升至2017年的50.3歲。
2.5 在2005年至2017年期間,經點算在職助產士最大比例(超過60%)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在醫院管理局工作的經點算在職助產士所佔的比例從2005年的68.8%下降至2017年的61.0%。另一方面,在私營機構工作的經點算在職助產士所佔的比例由2005年的10.8%漸漸上升至2017年的16.7%。
表甲:經點算在職助產士的選定特徵(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及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