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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字

2017 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醫務化驗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醫務化驗師

1.1   2017年有關醫務化驗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7年3月31日)已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第359章)的規定,於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醫務化驗師。

1.2  所涵蓋醫務化驗師的人數為3 426名。

1.3  在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所涵蓋的3 426名醫務化驗師中,有1 205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35.2%。在回應者中,有1 012名(84.0%)在本港醫務化驗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而有193名(16.0%)為非在本港醫務化驗專業從事經濟活動* (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1.4  在1 012名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中,984名(97.2%)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16名(1.6%)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尋找醫務化驗專業工作及12名(1.2%)相信醫務化驗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醫務化驗專業工作、正期待重返原任的醫務化驗專業崗位或即將開展醫務化驗專業生意。下文第1.6段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截至2017年3月31日,984名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醫務化驗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或進位關係,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或可能不等於100%。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從事經濟活動"的醫務化驗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醫務化驗師。"就業"醫務化驗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醫務化驗師,而"待業"醫務化驗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尋找醫務化驗專業工作的醫務化驗師。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醫務化驗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醫務化驗師,但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醫務化驗師。

圖甲:所涵蓋醫務化驗師的經濟活動身分

純文字版本

1.5  在193名經點算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醫務化驗師當中,有18名(9.3%)表示在外地執業,13名(6.7%)填報在內地執業及162名(83.9%)填報並非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工作,而在統計日前30天內亦無尋找業內工作(圖甲)。該162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醫務化驗師沒有尋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 95名(58.6%)正從事其他行業、31名(19.1%)已退休、20名(12.3%)料理家務及九名(5.6%)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

1.6  有一名醫務化驗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983名經點算的在職醫務化驗師中,427名(43.4%)為男性,556名(56.6%)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76.8。除了七名醫務化驗師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977名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3.0歲。經點算在職女醫務化驗師的年齡中位數為40.0歲,而在職男醫務化驗師的年齡中位數則為46.0歲。

1.7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在職醫務化驗師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491名(49.9%)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次為341名(34.7%)在私營機構工作、83名(8.4%)在政府工作及69名(7.0%)在資助及學術機構工作。

1.8  經點算的在職醫務化驗師年齡中位數最高為任職私營機構的醫務化驗師(45.5歲),其次為任職政府(45.0歲)、任職學術及資助機構(43.0歲)及任職醫院管理局(39.0歲)。

1.9 在984名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中,79.2%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醫務化驗,而把大部份工作時間用於行政/管理、研究及教學的,則分別佔16.2%、3.0%及0.9%。

1.10 經點算的984名在職醫務化驗師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4.0小時。當中,139名(14.1%)醫務化驗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數的中位數為10.0小時。

1.11 在984名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中,33.4%持有學士學位,28.2%持有文憑/高級文憑,19.3%持有畢業證書/普通證書/高級證書及17.7%持有由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頒發的證書作為其最早基本資格。

1.12 在984名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中,693名(70.4%)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在693名有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醫務化驗師中,24名(3.5%)還未完成額外訓練,142名(20.5%)持有學士學位及415名(59.9%)持有碩士學位作為最高資格。

*      主要職位是指佔醫務化驗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1.13 在693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在職醫務化驗師當中,440名(63.5%)曾接受/正接受一項的額外訓練範疇。當中,28.6%額外訓練範疇為生物醫學科學訓練,醫務化驗科學佔25.5%、醫務微生物學佔11.4%、醫務化驗技術佔6.8%、血液學和血清學佔5.9%、病理學佔5.5%及健康護理管理/衞生服務管理佔4.5%。

1.14 在693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中,有些醫務化驗師選取多於一項的額外訓練範疇。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醫務化驗師總人次是1 157,其中22.4%額外訓練範疇為生物醫學科學訓練,醫務化驗科學佔22.0%、醫務微生物學佔12.6%、醫務化驗技術佔11.0%、血液學和血清學佔9.7%及病理學佔7.8%。

1.15 關於持續專業發展活動,702名(71.3%)在職醫務化驗師填報在2017年曾參與有關持續專業發展活動,266名(27.0%)表示沒有參與任何有關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而16名(1.6%)則沒有註明曾否參與任何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在702名參與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中,在過去12個月所獲得的學分為:1至10學分(52.7%)、11至20學分(36.0%)、21至30學分(5.8%)、31至40學分(2.1%)及多於40學分(3.3%)。

II.    趨勢分析

2.1  由於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所用的統計調查方法及點算日均已改變,故將2017年與2004年以前的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結果比較時必須小心謹慎。

2.2  隨著《醫務化驗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第359 A章)的實施,醫務化驗師的註冊於1990年10月1日開始,而紀律規管則於1991年8月1日生效,所有在本港執業的醫務化驗師,必須持有有效的執業證明書。在1992年至2017年期間,註冊醫務化驗師的人數由2 031名上升至3 426名。

2.3  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的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由1982年所得的151,下跌至1990年的95,之後反彈至1992年的100,其後漸漸下降至2017年的77。

圖乙:按年劃分的註冊醫務化驗師涵蓋人數(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及2017年)

純文字版本

2.4  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的平均年齡,由1982年的31.6歲上升至2017年的42.8歲。

2.5  在1984年至1990年期間,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最大比例在政府工作,約佔全部醫務化驗師的40%,而餘下的則在私營機構、學術及資助機構工作。醫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來,已成為最主要的工作機構,在1992年至2017年間,介乎42.5%至54.3%的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在私營機構工作的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所佔的比例,則由1992年的26.3%增加至2017年的34.7%。同期,在學術及資助機構*工作的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比例由18.5%減至7.0%。

*   1987年及1996年的統計調查包括軍事機構。

表甲: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的選定特徵(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及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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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二零一八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