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
2015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登記護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登記護士
1.1 2015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5年8月31日)已根據《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的規定,於登記護士名冊內登記的護理人員。
1.2 所涵蓋登記護士的人數為12 309名。
1.3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12 309名登記護士中,有4 074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33.1%。在回應者中,有3 435名(84.3%)登記護士於2015年8月31日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1,2 (在職)及639名(15.7%)為非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1,3 (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1.4 在3 435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3 338名(97.2%)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58名(1.7%)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工作,20名(0.6%)因暫時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以及19名(0.6%)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下文第1.6段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截至2015年8月31日,3 338名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1.5 在639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登記護士當中,有56名(8.8%)填報在外地執業、五名(0.8%)填報在內地執業及578名(90.5%)在統計日前30天內無找尋業內工作。在這578名登記護士中,沒有尋找業內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282名(48.8%)已退休、120名(20.8%)料理家務、90名(15.6%)正從事其他行業、53名(9.2%)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及其他原因。
1.6 經點算的3 338名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在職登記護士中,2 958名(88.6%)從事普通科工作及380名(11.4%)從事精神科工作。
1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2 "從事經濟活動"的登記護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的登記護士。"就業"登記護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而"待業"登記護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登記護士。
3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登記護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登記護士。
圖甲:所涵蓋登記護士的經濟活動身分
1.7 一名在職登記護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3 337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316名(9.5%)為男性,3 021名(90.5%)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10。除79名登記護士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3 259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1.0歲。經點算在職女登記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為41.0歲。而在職男登記護士的年齡中位數則為38.0歲。
1.8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登記護士填寫其主要職位4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佔最大比例(39.9%)的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次為私營機構(34.2%)、資助機構(20.1%)、政府(5.1%)及學術機構(0.5%)。
4主要職位是指佔登記護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1.9 經點算任職政府登記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為51.0歲,其次為資助機構(45.0歲)、學術機構(42.5歲),醫院管理局(40.0歲)及私營機構(36.0歲)。
1.10 在3 338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21.4%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院舍護理,其次老人科佔14.3%、內科佔12.1%、外科佔10.7%、普通科/門診佔9.6%、精神健康/精神科/戒毒佔9.0%、康復佔4.9%、兒科佔2.9%、社康護士工作佔2.8%及公共衞生佔2.1%。
1.11 經點算的3 338名在職登記護士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4.0小時。當中,302名(9.0%)在職登記護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而每週隨時候召工作時數的中位數為8.0小時。
1.12 在3 338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89.9%曾接受註冊/登記護士學生訓練,8.8%持有高級文憑及0.6%持有學士學位作為基本資格。
1.13 在3 338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1 701名(51.0%)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在1 701名有接受額外訓練的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100名(5.9%)還未完成額外訓練,723名(42.5%)持有證書,361名(21.2%)持有高級文憑,以及300名(17.6%)持有學士學位作為最高資格。
1.14 在1 701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1 098名(64.6%)曾接受/正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範疇。當中,20.5%人士額外訓練範疇為普通科護理訓練,而有關額外訓練範疇為登記護士轉為註冊護士的課程佔13.8%、精神健康護理佔8.8%、老人科護理佔8.7%、社康護理/社區健康佔7.6%、急症/急救護理佔6.9%及外科護理佔4.2%。
1.15 在1 701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有些登記護士選取多於一項額外訓練範疇。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登記護士總人次是2 821,其中14.4%額外訓練範疇為普通科護理訓練,老人科護理佔10.3%、急症/急救護理佔8.5%、社康護理/社區健康佔7.0%、精神健康護理佔6.1%、有關登記護士轉為註冊護士的課程佔5.5%、外科護理佔5.2%及善終護理佔4.1%。
1.16 關於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2 599名(77.9%)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填報在2015年曾參與有關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674名(20.2%)並沒有參與任何有關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及65名(1.9%)沒有註明曾否參與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至於2 599名填報曾參與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的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在過去12個月所獲得的持續進修活動分數/時數為:1至5分/小時(20.5%)、6至10分/小時(23.1%)、11至15分/小時(18.9%)、16至20分/小時(10.9%)及多於20分/小時(26.6%)。
II.趨勢分析
2.1 由於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所用的統計調查方法及點算日均已改變,故將2015年與2004年以前的統計調查結果比較時必須小心謹慎。
2.2 在2000年至2015年期間,統計調查涵蓋的登記護士人數介乎7 086名至12 309名。登記護士從事普通科工作的比例,在1987年至2015年期間大致維持穩定(於88.6%至91.8%)之間。
2.3 在1987年至2015年期間,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介乎6至10之間。
2.4 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由1992年的31.5歲,上升至2015年的41.0歲。
2.5 在1987年至1990年期間,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最大比例在政府及資助機構工作,合共約佔全部登記護士的80%,而餘下的登記護士則任職於私營機構。醫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來,已成為最主要的僱主,涵蓋大約50%的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在私營機構工作所佔的比例,則由2000年所得的20.9%增加至2015年的34.2%。
圖乙:按年劃分的登記護士涵蓋人數(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表甲: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選定特徵(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