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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字

2009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登記護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登記護士

1.1   2009年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09年8月31日)已根據《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的規定於登記護士名冊內登記,並須於2009年續領執業證明書的護理人員。

1.2  所涵蓋登記護士的人數為7 086名。

1.3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7 086名登記護士中,有4 347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61.3%。在回應者中,有3 719名登記護士於2009年8月31日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及628名據報並非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圖甲)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從事經濟活動”的登記護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登記護士。“就業”登記護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而“待業”登記護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登記護士。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登記護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登記護士。

1.4  在3 719名在職登記護士中,在統計日前30天內有39名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34名填報暫時有病在身及12名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或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下文第1.6段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指截至2009年8月31日,根據3 634名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的。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1.5  在628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登記護士當中,有84名據報在外地執業、兩名在內地執業及542名在統計日前30天內無找尋業內工作(圖甲)。而在542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登記護士中,沒有尋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219名(40.4%)退休、142名(26.2%)料理家務、102名(18.8%)從事其他行業、53名(9.8%)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

 

圖甲:所涵蓋登記護士的經濟活動身分

純文字版本

在涵蓋的7 086名登記護士中,有4 347名(61.3%)作出回應,剩餘的2 739名(38.7%)沒有回應。在回應者中,有3 719名(85.6%)登記護士於2009年8月31日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而有628名(14.4%)據報並非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在3 719名在職登記護士中,有3 634名(97.7%)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有39名(1.0%) (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34名(0.9%)填報暫時有病在身及12名(0.3%)登記護士(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或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在628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登記護士當中,542名(86.3%)登記護士據報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士專業工作,而在統計日前30天亦無找尋業內工作。84名(13.4%)據報在外地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及兩名(0.3%)據報在內地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在餘下542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登記護士中,219名(40.4%)據報退休,142名(26.2%)據報料理家務,102名(18.8%)據報從事其他行業,53名(9.8%)據報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及26名(4.8%)*則因為其他理由沒有從事業內工作。註解:*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進修等項目的登記護士人數

註釋: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登記護士人數。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不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或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登記護士人數。
  § 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進修等項目的登記護士人數。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1.6  經點算的3 634名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在職登記護士中,3 289名(90.5%)從事普通科工作及345名(9.5%)從事精神科工作。

1.7   29名在職登記護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3 605名經點算的在職登記護士中,224名(6.2%)為男性,3 381名(93.8%)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7。除了80名登記護士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3 554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6.0歲。女登記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為46.0歲。而男登記護士的年齡中位數則為48.0歲。

1.8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登記護士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約有一半(48.2%)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餘依次為私營機構(29.0%)、資助機構(14.5%)、政府(7.4%)及學術機構(0.4%)。

1.9  經點算任職政府的登記護士年齡中位數為50.0歲,其餘依次為資助機構(47.0歲)、私營機構(46.0歲),醫院管理局(44.0歲)及學術機構(43.0歲)。

1.10  在3 634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23.2%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院舍護理,其餘依次為內科(16.1%)、普通科/門診(12.0%)、外科(10.5%)、精神健康/精神科/戒毒(9.1%)、康復(6.5%)、公共衞生(4.0%)、社康護士工作(3.7%)及兒科(3.1%)。


*主要職位是指佔登記護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1.11  經點算的3 634名在職登記護士當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4.0小時。3 197名(88.0%)不用擔任隨時候召的工作(不計日常職務)及392名(10.8%)登記護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而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數的中位數為9.0小時。

1.12  在3 634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97.9%持有註冊/登記護士學生訓練,1.1%持有高級文憑及0.4%持有學士學位作為基本資格。

1.13  在3 634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2 020名(55.6%)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1 614名(44.4%)沒有受過任何額外訓練。在2 020名有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登記護士中,78名(3.9%)還未完成額外訓練,1 138名(56.3%)持有證書,303名(15.0%)持有學士學位及238名(11.8%)持有高級文憑作為最高資格。

1.14  在2 020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登記護士中,1 174名(58.1%)曾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當中,16.8%人士接受普通科護理訓練,老人科護理佔11.5%、社康護理/社區健康佔11.2%、精神健康護理佔7.1%、護理教育佔4.6%、急症/急救護理佔4.3%及復康科佔4.1%。

1.15  關於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2 926名(80.5%)在職登記護士表示在2009年曾參與有關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587名(16.2%)並沒有參與任何有關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及121名(3.3%)沒有註明曾否參與任何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至於2 926名表示曾參與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的在職登記護士中,在過去12個月所得分數/時數分布為:1至5分/小時(14.0%)、6至10分/小時(18.8%)、11至15分/小時(18.8%)、16至20分/小時(11.9%)及多於20分/小時(36.4%)。

 

II.   趨勢分析

2.1  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的統計調查方法及點算日均已改變,故將2009年與2004年以前的統計調查結果比較時必須小心謹慎。

2.2  在2000年至2009年期間,統計調查涵蓋的登記護士人數介乎7 086名至9 496名。登記護士從事普通科工作的比例,在1987年至2009年期間大致維持穩定於88.9%至91.8%之間  (圖乙及表甲)

 

圖乙:按年劃分的登記護士涵蓋人數(2000年、2004年、2006年及2009年)

純文字版本

二零零零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登記護士人數為8 077名。二零零四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登記護士人數為8 463名。二零零六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登記護士人數為9 496名。二零零九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登記護士人數為7 086名。註釋:2000年的數字指於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註冊,並持有有效執業證明書的登記護士人數,而2004年及2006年的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8月31日的相關數字及2009年數字指於2009年8月31日的相關數字,並須於2009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護士人數

註釋: 2000年的數字指於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註冊,並持有有效執業證明書的登記護士人數,而2004年及2006年的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8月31日的相關數字及2009年數字指於2009年8月31日的相關數字,並須於2009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護士人數。

 

2.3  在1987年至2009年期間,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介乎6至9之間(表甲)

2.4  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由1992年的31.5歲,上升至2009年的46.0歲。

2.5  在1987年至1990年期間,私營機構、學術及資助機構*,合共聘用大約60%的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餘下的則任職政府。醫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來,已成為最主要的僱主,而政府所聘任的登記護士的比例則下降至少於10%。私營機構、學術及資助機構所佔比例,則由1987年所得的58.5%減少至2009年的43.9% (表甲)

* 1987年的統計調查包括軍事機構。

 

表甲: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選定特徵(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6年及2009年)

純文字版本

 

特徵

年份

1987

1990

1992

1996

2000

2004

2006

2009

A. 所涵蓋的登記護士*

-

-

-

-

8 077

8 463

9 496

7 086

 

 

 

 

 

 

 

 

 

B. 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

 

 

 

 

 

 

 

 

經點算人數

4 096

4 331

4 548

4 774

6 106

3 132

4 670

3 634

 

 

 

 

 

 

 

 

 

從事的分科工作

 

 

 

 

 

 

 

 

普通科

90.1%

88.9%

89.1%

89.2%

91.8%

91.0%

90.1%

90.5%

精神科

9.9%

11.1%

10.9%

10.8%

8.2%

9.0%

9.9%

9.5%

 

 

 

 

 

 

 

 

 

性別

 

 

 

 

 

 

 

 

男性

327

327

333

290

383

225

329

224

女性

3 769

4 004

4 215

4 484

5 723

2 907

4 335

3 381

不詳

N.A.

N.A.

N.A.

N.A.

N.A.

N.A.

6

29

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

9

8

8

6

7

8

8

7

年齡中位數

-

-

31.5

34.0

35.0

38.0

40.0

46.0

 

 

 

 

 

 

 

 

 

工作機構類型

 

 

 

 

 

 

 

 

政府

1 698

1 626

412

461

566

235

337

268

 

(41.5%)

(37.5%)

(9.1%)

(9.7%)

(9.3%)

(7.5%)

(7.2%)

(7.4%)

醫院管理局

N.A.

N.A.

2 670

2 832

3 289

1 515

2 434

1 750

 

 

 

(58.7%)

(59.3%)

(53.9%)

(48.4%)

(52.1%)

(48.2%)

其他

2 398

2 705

1 466

1 481

2 251

1 368

1 879

1 596

 

(58.5%)

(62.5%)

(32.2%)

(31.0%)

(36.9%)

(43.7%)

(40.2%)

(43.9%)

不詳

N.A.

N.A.

N.A.

N.A.

N.A.

14

20

20

 

 

 

 

 

 

(0.4%)

(0.4%)

(0.6%)

 

註釋: *  2000年的數字指於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註冊,並持有有效執業證明書的登記護士人數,而2004年及2006年的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8月31日的相關數字及2009年數字指於2009年8月31日的相關數字,並須於2009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護士人數。
†在2004年、2006年及2009年統計調查中,所屬機構類型指主要職位所屬機構的類型。
‡包括學術機構、資助機構及私人機構。1987年的統計調查包括軍事機構。
由於四捨五入關係,個別項目的數字加起來可能與總數略有出入。
N.A.不適用
‘-’沒有相關數字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衞生署
2010年12月

 



修訂日期: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