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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字

2014 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中醫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中醫師

1.1 2014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涵蓋以下三類中醫師︰

(i) 註冊中醫
指於調查點算當日即2014年8月31日已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的規定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的註冊中醫。
(ii) 有限制註冊中醫
指於調查點算當日即2014年8月31日已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的規定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的有限制註冊中醫。
(iii) 表列中醫
指於調查點算當日即2014年8月31日已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列入由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備存的表列中醫名單內的表列中醫。

1.2 在涵蓋的9 491名中醫師中,註冊中醫佔6 726名(70.9%),有限制註冊中醫佔63名(0.7%),而表列中醫佔2 702名(28.5%)。

II.  回應率

2.1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9 491名中醫師中,有2 542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26.8%。按中醫類型分析,註冊中醫的回應率為31.0%,有限制註冊中醫及表列中醫的回應率分別為33.3%及16.1%。

III.  註冊中醫

3.1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6 726名註冊中醫中,有2 087名作出回應。在回應者中,有1 853名(88.8%)註冊中醫於2014年8月31日在本港中醫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而有234名(11.2%)表示並非在本港中醫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從事經濟活動”的註冊中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的註冊中醫。“就業”註冊中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的註冊中醫,而“待業”註冊中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找尋中醫專業工作的註冊中醫。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註冊中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的註冊中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註冊中醫。

3.2  在1 853名在職註冊中醫中,1 812名(97.8%)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工作,在統計日前30天內,18名(1.0%)因暫時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17名(0.9%)正在找尋中醫專業工作及六名(0.3%)註冊中醫相信中醫專業工作暫無空缺、即將開展中醫專業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中醫專業崗位。下文第3.4段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截至2014年8月31日,1 812名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的註冊中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的。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圖甲:所涵蓋註冊中醫的經濟活動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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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中醫專業工作的註冊中醫人數。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相信中醫專業工作暫無空缺、即將開展中醫專業的生意或期待重返原任的中醫專業崗位的註冊中醫人數。
  有關數字指進修、移民等項目的註冊中醫人數。

3.3  在234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註冊中醫當中,有28名表示在內地執業、11名在外地執業及195名表示在統計日前30天內沒有找尋業內工作。該195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註冊中醫而沒有找尋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76名(39.0%)從事其他行業、57名(29.2%)已退休、22名(11.3%)料理家務及18名(9.2%)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等項目。

3.4  三名在職註冊中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1 809名經點算在職註冊中醫中,1 197名(66.2%)為男性,612名(33.8%)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196。除了22名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1 790名經點算在職註冊中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58.0歲。經點算在職女註冊中醫的年齡中位數為52.0歲,而在職男註冊中醫的年齡中位數則為62.0歲。

3.5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在職註冊中醫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86.7%的註冊中醫在私營機構工作,其餘依次為醫院管理局(4.7%)、資助機構(4.6%)及政府及學術機構(2.6%)。

3.6  經點算任職私營機構的註冊中醫年齡中位數為60.0歲,其餘依次為政府及學術機構(37.0歲)、資助機構(33.0歲)及醫院管理局(30.0歲)。

3.7  在1 812名經點算在職註冊中醫中,73.3%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中醫全科,其餘依次為骨傷(13.9%)及針灸(9.2%)。

3.8  經點算的1 812名在職註冊中醫當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2.0小時。當中,213名(11.8%)註冊中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而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數的中位數為12.0小時。

3.9  在1 812名經點算在職註冊中醫中,59.6%以在執業資格試(《中醫藥條例》第61(1)(a)條)中取得合格作為基本資格,而獲豁免參加執業資格試(《中醫藥條例》第93條)的表列中醫及在註冊審核(《中醫藥條例》第94條)中取得合格的表列中醫分別佔23.0%及10.9%。

3.10  在1 812名經點算在職註冊中醫中,973名(53.7%)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在973名有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註冊中醫中,40名(4.1%)還未完成額外訓練,316名(32.5%)持有碩士學位,235名(24.2%)持有證書,162名(16.6%)持有學士學位,106名(10.9%)持有文憑及103名(10.6%)持有博士學位作為最高資格。

3.11  在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註冊中醫中,部份選取多於一項額外訓練。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註冊中醫總人次是2 651,其中11.9%人次曾接受/正接受額外中醫針灸學訓練,中藥學佔9.7%,中醫(全科)學佔9.3%,中醫內科學佔6.8%,中醫骨傷科學佔6.4%及傷寒論佔5.2%。

3.12  在973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註冊中醫中,410名(42.1%)曾接受/正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當中,29.3%人士曾接受/正接受中醫針灸學訓練,中醫(全科)佔16.6%,中醫骨傷科學佔10.2%,中醫內科學佔8.0%及中西醫結合佔5.9%。

* 主要職位是指佔註冊中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圖乙:經點算在職註冊中醫曾接受或正接受額外訓練所屬範疇的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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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點算的在職註冊中醫總人數= 1 812

3.13  關於中醫藥學持續專業發展活動,1 710名(94.4%)在職註冊中醫表示在2014年曾參與有關中醫藥學持續專業發展的活動,74名(4.1%)並沒有參與任何中醫藥學持續專業發展的活動及28名(1.5%)沒有註明曾否參與有關中醫藥學持續專業發展的活動。至於1 710名表示曾參與有關活動的經點算在職註冊中醫中,在過去12個月所獲得的分數為:1至10分(7.4%),11至20分(23.0%),21至30分(14.6%),31至40分(9.2%)和多於40分(45.8%)。

IV.   有限制註冊中醫

4.1  在21名作出回應的有限制註冊中醫中,全部均於2014年8月31日在本港中醫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及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

圖丙:所涵蓋有限制註冊中醫的經濟活動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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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從事經濟活動”的有限制中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的有限制註冊中醫。“就業”有限制註冊中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的有限制中醫,而“待業”有限制註冊中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找尋中醫專業工作的有限制註冊中醫。

4.2  經點算的21名在職有限制註冊中醫中,15名(71.4%)為男性,六名(28.6%)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250。經點算的21名在職有限制註冊中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62.0歲。經點算在職女有限制註冊中醫的年齡中位數為63.0歲,而在職男有限制註冊中醫的年齡中位數則為62.0歲。

4.3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在職有限制註冊中醫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57.1%的在職有限制註冊中醫在學術機構工作,其餘依次為醫院管理局(28.6%)及資助機構(14.3%)。

4.4  經點算任職醫院管理局的有限制註冊中醫年齡中位數為67.5歲,其餘依次為學術機構及資助機構(51.0歲)。

4.5  在21名經點算在職有限制註冊中醫中,57.1%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中醫全科,其餘依次為針灸(19.0%)及骨傷(14.3%)。

4.6  經點算的21名在職有限制註冊中醫當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0.0小時。當中,兩名(9.5%)有限制註冊中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

4.7  在21名經點算在職有限制註冊中醫中,六名(28.6%)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在六名有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有限制註冊中醫中,兩名(33.3%)持有學士學位作為最高資格。

4.8  在六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有限制註冊中醫中,五名(83.3%)曾接受/正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當中,20.0%人士曾接受/正接受額外針灸學訓練、中醫(全科)、中西醫結合訓練、中醫內科學及與中醫執業資格試有關的培訓。

* 主要職位是指佔有限制註冊中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V.    表列中醫

5.1  在434名作出回應的表列中醫中,有336名(77.4%)於2014年8月31日在本港中醫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而有98名(22.6%)表示並非在本港中醫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5.2  在336名在職表列中醫中,328名(97.6%)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五名(1.5%)表列中醫在統計日前30天內由於暫時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兩名(0.6%)正在找尋中醫專業工作及一名(0.3%)相信中醫專業工作暫無空缺。下文第5.4段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指截至2014年8月31 日,根據328名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的表列中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的。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5.3  在98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表列中醫中,六名表示在內地執業、六名在外地執業及86名表示在統計日前30天內無找尋業內工作。該86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表列中醫而無找尋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35名(40.7%)已退休、30名(34.9%)正從事其他行業、六名(7.0%)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及三名(3.5%)需要料理家務等項目。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從事經濟活動”的表列中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的表列中醫。“就業”表列中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的表列中醫,而“待業”表列中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中醫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中醫業工作的表列中醫。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表列中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的表列中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表列中醫。

圖丁:所涵蓋表列中醫的經濟活動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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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中醫專業工作的表列中醫人數。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中醫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相信中醫專業工作暫無空缺的表列中醫人數。
  有關數字指進修等項目的表列中醫人數。
    由於進位的關係,百份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5.4  在328名經點算的在職表列中醫中,265名(80.8%)為男性,63名(19.2%)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421。除了三名表列中醫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的325名經點算在職表列中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62.0歲。經點算在職女表列中醫的年齡中位數為60.5歲,而在職男表列中醫的年齡中位數則為63.0歲。

5.5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在職表列中醫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的分布資料顯示,98.5%經點算在職表列中醫在私營機構工作。

* 主要職位是指佔表列中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5.6  在328名經點算在職表列中醫中,51.8%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中醫全科,其餘依次為骨傷(30.5%)及針灸(10.4%)。

5.7  經點算的328名在職表列中醫當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0.0小時。當中,33名(10.1%)表列中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而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的中位數為10.0小時。

5.8  在328名經點算在職表列中醫中,159名(48.5%)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在159名有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表列中醫中,八名(5.0%)還未完成額外訓練,75名(47.2%)持有証書、34名(21.4%)持有文憑及27名(17.0%)持有學士學位作為最高資格。

5.9  在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表列中醫中,部份選取了多於一項的額外訓練。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表列中醫總人次是544,其中17.1%人士曾接受/正接受中藥學訓練,中醫(全科)佔14.0%,中醫執業資格試有關的培訓佔8.6%,中醫骨傷科學佔7.0%及中醫針灸學佔6.1%。

5.10  在159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表列中醫中,33名(20.8%)曾接受/正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當中,24.2%人士曾接受/正接受中醫(全科)及中醫骨傷科學訓練,與中醫執業資格試有關的培訓佔18.2%,中醫內科學佔9.1%及中醫針灸學佔6.1%。

圖戊:經點算的在職表列中醫曾接受或正接受額外訓練所屬範疇的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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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點算的在職表列中醫總人數= 328

VI.    趨勢分析

6.1  註冊中醫的涵蓋人數由2008年的5 554名上升至2014年的6 726名。但是,有限制註冊中醫的涵蓋人數由2008年的88名下降至2014年的63名;而表列中醫的涵蓋人數則由2008年的2 843名下降至2014年的2 702名。

圖己:按年劃分的中醫師涵蓋人數(2008年、2011年及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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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有關數字指於相關年份8月31日已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 的規定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的中醫或列入由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備存的表列中醫名單內的中醫。

6.2  經點算在職的註冊中醫年齡中位數維持穩定(2008年、2011年和2014年均為58.0 歲)。經點算在職的有限制註冊中醫年齡中位數於2008至2014年間徘徊在59.0歲至62.0歲之間,而經點算在職的表列中醫年齡中位數則由57.0 歲上升至62.0 歲 。

6.3  經點算在職的註冊中醫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由2008 年的264下降至2014年的196。在2008 年至2014 年期間,經點算在職的有限制註冊中醫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徘徊在117至250之間;而經點算在職的表列中醫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徘徊在268至421之間。

6.4  在2008年至2011年期間,經點算在職註冊中醫以任職私營機構所佔的比例最大,聘用約八成半的註冊中醫。表列中醫在同期出現同樣的分佈情況,多於九成半的表列中醫任職私營機構。但是,在職註冊中醫任職資助機構所佔的比例於2008年至2014年間,由2008年的3.0%上升至2014年4.6%。經點算在職有限制註冊中醫任職學術機構的比例,由54.1%上升至57.1%;而任職醫院管理局的比例由16.2%上升至28.6%及任職資助機構的比例由29.7%下降至 14.3%。

表甲:經點算在職中醫師的選定特徵(2008年、2011年及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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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有關數字指於相關年份8 月31日已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的規定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的中醫或列入由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備存的表列中醫名單內的中醫。
    由於四捨五入關係,個別項目的數字加起來可能與總數略有出入。

VII.    統計調查結果的局限

7.1  是次統計調查的結果,只反映調查點算當日(即2014年8月31日)的情況,對中醫的特徵所作的分析,亦只以經點算中醫所提供的資料為依據。由於不作回應的中醫的特徵可能有別於已作回應的中醫,因此統計調查結果未必能夠全面反映所有在本港執業的中醫的特徵。

7.2  由於某些資料分析結果只涉及少數中醫,讀者在詮釋有關統計數字時必須小心謹慎。



修訂日期: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