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
2 0 1 3年有關註冊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結果摘要
1. 2 0 1 3年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 0 1 3年8月3 1日)已根據《護士註冊條例》(第1 6 4章)的規定於註冊護士名冊內註冊的護理人員。
2. 所涵蓋的註冊護士人數為3 4 5 1 0名。
3.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3 4 5 1 0名註冊護士中,有1 5 0 5 3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4 3 . 6 %。在回應的1 5 0 5 3名註冊護士中,有1 2 5 7 6名( 8 3 . 5 % )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有2 4 7 7名( 1 6 . 5 % )表示並非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見圖)。
4. 在1 2 5 7 6名在職註冊護士中,1 2 3 5 1名( 9 8 . 2 % )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而有1 2 6名( 1 . 0 % )在統計日前3 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4 1名( 0 . 3 % )因暫時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及5 8名( 0 . 5 % )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或即將開展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生意。
5. 下文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1 2 3 5 1名於2 0 1 3年8月3 1日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註冊護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的。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 0 0 %。
(i) |
3 4名註冊護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1 2 3 1 7名經點算的在職註冊護士中,1 5 0 5名( 1 2 . 2 % )為男性,1 0 8 1 2名( 8 7 . 8 % )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為1 3 . 9 (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3 7 9名註冊護士沒有註明年齡,而餘下1 1 9 7 2名經點算在職註冊護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 2 . 0歲。 |
(ii) |
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8 4 3 2名( 6 8 . 3 % )註冊護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餘依次為2 0 7 8名( 1 6 . 8 % )在私營機構工作、9 0 1名( 7 . 3 % )在政府工作及9 0 2名( 7 . 3 % )在學術及資助機構工作。 |
(iii) |
1 9 . 4 %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內科,其餘依次為外科( 1 4 . 7 % )、普通科/門診( 7 . 1 % )、兒科( 6 . 7 % )、老人科( 6 . 7 % )、行政/管理( 6 . 6 % )、產科( 5 . 7 % )、公共衞生( 5 . 6 % )及精神健康/精神科/戒毒( 5 . 5 % )。 |
(iv) |
經點算的1 2 3 5 1名在職註冊護士每週工作時數中位數(不計用膳時間)為4 4 . 0小時。1 0 8 1名( 8 . 8 % )註冊護士在現任職位中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時數的中位數為1 4 . 0小時。 |
6. 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2 4 7 7名註冊護士(見圖)。
(i) |
4 7 2名註冊護士表示在外地執業及1 3名在內地執業。 |
(ii) |
1 9 9 2名註冊護士表示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而在統計日前3 0天內亦無找尋業內工作。當中沒有尋找業內工作的原因包括:8 0 9名( 4 0 . 6 % )退休、4 8 1名( 2 4 . 1 % )料理家務、4 0 7名( 2 0 . 4 % )正從事其他行業、2 1 3名( 1 0 . 7 % )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等項目。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從事經濟活動"的註冊護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註冊護士。"就業"註冊護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註冊護士,而"待業"註冊護士則指 ( a ) 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 b ) 在統計日前 7天內能夠上班 ; 及 ( c ) 在統計日前3 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註冊護士。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註冊護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註冊護士,但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註冊護士。。
§主要職位是指佔註冊護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所涵蓋註冊護士的經濟活動身分 |
註釋﹕ | * | 有關數字指( a )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 b )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 c )在統計日前3 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註冊護士人數。 |
† | 有關數字指( a )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 b )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 c )在統計日前3 0天內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或即將開展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生意。 | |
§ | 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進修等項目的註冊護士人數。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 0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