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服務範圍
藥物辦公室
藥物辦公室是執行與藥物有關法例的機構,同時供應及配發藥物給衞生署轄下各診所。藥物辦公室由助理署長(藥物)主管,並由六個科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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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及行動科
負責市場監測,按藥物相關法例進行調查工作及對違法者提出檢控;以及執行《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的規定。 -
牌照及監察科
執行《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抗生素條例》及《危險藥物條例》的規定,工作包括發牌予製造商、批發商和零售商,視察該等商號的處所,抽取藥品樣本進行化驗。 -
藥物評審及警戒科
根據藥劑製品的安全程度、效能及素質,評審藥劑製品的註冊申請,評核與藥劑製品相關而進行的臨牀試驗/藥物測試的申請﹔並負責就有關藥物的不良反應報告進行風險評估。 -
藥物採購及診所服務科
負責藥物採購及向衞生署診所提供配藥服務;以及就用於公共衞生緊急應變的相關藥物包括抗病毒藥物及流感疫苗的貯存和分發,提供後勤支援。 -
藥物資訊及進出口管制科
負責向醫護人員發放藥物資訊及向公眾提供藥物教育事宜;並處理藥劑製品的進出口發牌事宜。 -
行政事務科
為藥物辦公室提供行政支援,包括人事、財政、辦公室設備、設施及辦公地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