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服務範圍
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籌備辦公室
《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公布,政府會發揮香港特別行政區醫療優勢,長遠目標是建立「第一層審批」的藥物及醫療器械(藥械)註冊機構(即「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即可不參考其他藥物監管機構註冊許可,而直接根據臨床數據在本港審批藥物,同時也開啟審批醫療器械的註冊申請,藉此加快新藥械臨床應用以提升醫療水平,並帶動建設藥械研發和臨床測試的產業發展,發展香港成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
「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籌備辦公室」於2024年6月在衞生署成立。其具體工作包括:
- 整體地研究並規劃適合本港的藥械監管和審批制度;
- 為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提出建議措施和步驟;
- 研究修改現行法例的需要,以推動藥械監管發展;以及
- 為由醫務衞生局局長所領導的「醫療創新發展督導委員會」提供建議,並與不同持份者保持緊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