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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资料

广东证实一宗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个案

2004年1月5日

各位医生:

本署曾于12月27日就广东发现一宗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综合症)疑似病例发出一函,现再函告知,世界卫生组织今天把该宗病例列为证实个案。患者是广州番禺一名32岁的电视监制。他在12月16日发烧头痛,并在12月20日被诊断患上肺炎,此后便在隔离病房接受观察。该名患者在12月24日转送至广州一所专治综合症的医院,并自12月26日起列作疑似病例。81名曾与患者接触的人士据报没有发烧征状,而患者之前亦无接触医护人员或野生动物的记录。

本港现仍继续执行强制性的健康申报制度,从广东抵港的旅客均须接受体温检查。此外,我们亦在海陆口岸加强广播,同时在各个边境检查站向旅客派发健康资料单张。我们会继续派出港口卫生人员,向来自广州的航机旅客派发健康资料页及健康提示卡,及为报称不适的旅客提供协助。

请大家特别留意出现呼吸道病征并报称曾在病发前10天内到过广东省的发烧病人,并确保他们戴上口罩。如有放射证据显示病人感染肺炎,可转介病人到公立医院急症室诊治。

为针对广东感染个案加强疾病监察工作,现请大家提供协助,把感染肺炎并在病发前10天内到过广东省的个案向本署呈报。如遇此等个案,请填妥附录I(病发前10天曾到广东的社区型肺炎病人的临牀记录表(英文RTF版本)),并传真至表上所列的适当地址。为此,请就转呈资料一事取得病人的同意,并向病人解释本署人员会与他们联络,收集有关曾否接触病源或他人的更多资料。为方便参考起见,本署辖下分区办事处的电话及传真号码胪列如下:

分区办事处
传真号码
电话号码
港岛区
2572 7582
2961 8729
九龙区
2375 8451
2199 9149
新界东区
2699 7691
2158 5107
新界西区
2439 9622
2615 8571

请注意,上述新的呈报制度并非用以取代综合症个案的通报机制。如要汇报高度疑似综合症的个案,请在办公时间致电有关的分区办事处,或在办公时间以外联络本署的当值医生(致电7116 3300叫9179)。

另请保持警觉,在医护场所做好感染控制措施,并妥存员工患病记录。应予遵守的重要事项包括:

环境控制

医护人员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病人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有关可供医护专业人员参考的指引及资料,请浏览本署网站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http://www.chp.gov.hk/tc/guideline_infection/346.html

 



卫生署署长
(曾浩辉医生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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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