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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资料

北京及安徽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病例

2004年4月24日

各位医生:

本署曾于2004年4月23日就北京及安徽两宗怀疑染上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综合症)的病例寄出一函,现再函告知有关的新发展。根据国家卫生部的资料,专家组综合了两宗病例的临牀表现、实验室检查及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后,把安徽的26岁女病人及北京的20岁女护士列为确诊病例。安徽患者是一名实验室研究生,曾在北京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所工作。她在3月25日出现病征,在北京健宫医院留医期间曾由该名20岁女护士护理;女护士其后在4月5日发病。至于安徽患者的母亲,则在4月8日发病,其后于4月19日病逝,被列为疑似病例。另外,一名同于上述病毒所工作的31岁男研究生,亦在4月17日出现病征,被列为疑似病例。内地当局已就北京、安徽两名病人分别隔离了188名及117名密切接触者。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感染源头可能与病毒所有关。

香港方面,政府已启动抗疫三级紧急应变机制的戒备级别。本署会保持警觉,继续在机场及各个海陆口岸执行防疫措施。此外,本署亦已提醒研究综合症的实验室维持适当的实验室安全措施。

请大家特别留意出现呼吸道病征并报称曾在发病前10天内到过北京或安徽的发烧病人,并确保他们戴上口罩。如放射检验后发现肺炎征状,可转介病人到公立医院急症室诊治。

为加强疾病监察工作,现请大家提供协助,把感染肺炎并在发病前10天内到过北京或安徽的个案向本署呈报。如遇此等个案,请填妥附录(发病前10天曾到北京/安徽的社区类肺炎病人的临牀记录表),并传真至表上所列的适当地址。为此,请就转呈资料一事取得病人的同意,并向病人解释本署人员会与他们联络,收集有关曾否接触病源或他人的更多资料。为方便参考起见,本署辖下分区办事处的电话及传真号码胪列如下:

分区办事处
传真号码
电话号码
港岛区
2572 7582
2961 8729
九龙区
2375 8451
2199 9149
新界东区
2699 7691
2158 5107
新界西区
2439 9622
2615 8571

请注意,上述新的呈报制度并非用以取代综合症个案的通报机制。如要汇报高度疑似的感染个案,请在办公时间致电有关的分区办事处,或在办公时间以外联络本署的当值医生(致电7116 3300叫9179)。

另请保持警觉,在医护场所做好感染控制措施,并妥存员工患病记录。应予遵守的重要事项包括:

环境控制

医护人员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病人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有关可供医护专业人员参考的指引及资料,请浏览本署网站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 http://www.chp.gov.hk/tc/guideline_infection/346.html

 



卫生署署长
(岑淑美医生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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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