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字
2010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注册护士的特征摘要
I.所涵盖的注册护士
1.1 2010年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0年8月31日)已根据《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的规定於注册护士名册内注册,并须於2010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护理人员。
1.2 所涵盖注册护士的人数为20 193*名,约占於2010年8月31日全部注册护士的67%。
1.3 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20 193名注册护士中,有10 928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54.1%。在回应者中,有8 568名注册护士於2010年8月31日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 (在职),而有2 360名据报并非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 (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图甲)。
*由於2010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只涵盖须於2010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注册护士,因此不须於2010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注册护士不包括是次统计调查内。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準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 "从事经济活动”的注册护士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注册护士。“就业”注册护士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注册护士,而“待业”注册护士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的注册护士人数。
§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注册护士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注册护士,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注册护士。
1.4 在8 568名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中,在统计日前30天内有75名正在本港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48名填报暂时有病在身及29名正期待重返原任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相信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或即将开展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的生意。下文第1.6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指截至2010年8月31日,根据8 416名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注册护士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的。由於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於100%。
1.5在2 360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注册护士当中,有566名据报在外地执业,13名在内地执业及1 768名在统计日前30天内无找寻业内工作(图甲)。而在1 768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注册护士中,没有寻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735名(41.6%)退休、435名(24.6%)料理家务、339名(19.2%)从事其他行业及205名(11.6%)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
图甲:所涵盖注册护士的经济活动身分
注释: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的注册护士人数。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不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期待重返原任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相信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或即将开展护理/助产学专业生意的注册护士人数。 |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不能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的注册护士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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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数字指填报移民、进修等项目的注册护士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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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进位关系,百分比的总和可能不等於100%。 |
1.6经点算的8 416名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在职注册护士中,7 924名(94.2%)为普通科注册护士及492名(5.8%)为精神科注册护士*。
1.7 47名在职注册护士没有注明性别,在馀下8 369名经点算的在职注册护士中,851名(10.2%)为男性,7 518名(89.8%)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11。除了107名注册护士没有注明年龄外,馀下8 309名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46.0岁。女注册护士的年龄中位数为45.0岁,而男注册护士的年龄中位数为46.0岁。
1.8 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的在职注册护士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的分布资料显示,半数以上(64.6%)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在医院管理局工作,其馀依次为私营机构(16.2%)、政府(10.1%)及学术及资助机构(8.8%)。
*数字可能包括注册注册护士(病童科)及注册护士(弱智人士科)。
†主要职位是指占注册护士大部份工作时间的职位。
1.9经点算任职政府、学术及资助机构的注册护士年龄中位数为47.0岁,其馀依次为私营机构(46.0岁)及医院管理局(45.0岁)。
1.10在8 416名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中,17.6%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於内科,其馀依次为外科(14.0%)、行政/管理(9.8%)、普通科/门诊(7.9%)、公共卫生(7.0%)、产科(6.0%)、老人科(5.9%)及儿科(5.5%)。
1.11 经点算的8 416名在职注册护士当中,每週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4.0小时。7 334名(87.1%)不用担任随时候召的工作(不计日常职务)及1 036名(12.3%)注册护士需作随时候召工作,而每週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数的中位数为20.0小时。
1.12 在8 416名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中,78.2%持有注册/登记护士学生训练,11.2%持有学士学位及7.6%持有高级文凭作为基本资格。
1.13 在8 416名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中,7 168名(85.2%)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1 248名(14.8%)没有受过任何额外训练。在7 168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注册护士中,81名(1.1%)还未完成额外训练,3 347名(46.7%)持有学士学位,1 968名(27.5%)持有硕士学位,828名(11.6%)持有证书及365名(5.1%)持有文凭作为最高资格。
1.14 在7 168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注册护士当中,3 947名(55.1%)曾接受一项额外训练,当中16.3%人士接受普通科护理训练,助产学占11.5%、公共卫生护理占6.8%、老人科护理占5.4%、深切治疗护理占5.0%、护理行政占4.6%及急症/急救护理占4.6%。
1.15 关於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方面,7 513名(89.3%)在职注册护士表示在2010年曾参与有关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活动,810名(9.6%)并没有参与任何有关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活动及93名(1.1%)没有注明曾否参与任何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活动。至於7 513名参与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活动的在职注册护士中,在过去12个月所得分数/时数分布为:1至5分/小时(7.9%)、6至10分/小时(9.5%)、11至15分/小时(15.4%)、16至20分/小时(15.0%)及多於20分/小时(52.1%)。
II.趋势分析
2.1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方法及点算日均已改变,故将2010年与2004年以前的统计调查结果比较时必须小心谨慎。
2.2在2000年至2010年期间,统计调查涵盖的注册护士人数介乎20 193名至27 330名。注册护士从事普通科工作的比例,在1987年至2010年期间大约维持稳定於92.3%至94.2%之间(图乙及表甲)。
图乙:按年划分的注册护士涵盖人数(2000年、2004年、2007年及2010年)
二零零七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中,涵盖的注册护士人数为27 330名。二零一零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中,涵盖的注册护士人数为20 193名。注释:由於2010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只涵盖须於2010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注册护士,因此不须於2010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注册护士不包括是次统计调查内。2000年的数字指於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护士管理局注册,并持有香港护士管理局所发出有效执业证明书的注册护士人数,而2004年及2007年的数字则指於相关年份8月31日已注册护士人数及2010年数字指於2010年8月31日的相关数字,并须於2010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注册护士人数
注释: |
* 由於2010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只涵盖须於2010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注册护士,因此不须於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注册护士不包括是次统计 |
2000年的数字指於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护士管理局注册,并持有香港护士管理局所发出有效执业证明书的注册护士人数,而2004年及2007年的数字则指於相关年份8月31日已注册护士人数及2010年数字指於2010年8月31日的相关数字,并须於2010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注册护士人数。 |
2.3在1987年至2010年期间,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的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介乎於11至14之间(表甲)。
2.4 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的年龄中位数由1990年的32.2岁,上升至2010年的46.0岁。
2.5在1987年至1990年期间,政府聘用大约60%的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馀下的则任职私营机构、学术及资助机构。医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来,已成为最主要的僱主,於2010年聘用了64.6%的在职注册护士,而政府所聘用的注册护士比例大约为10%。私营机构、学术及资助机构所占的比例,则由1996年所得的13.5%增加至2010年的24.9%(表甲)。
表甲: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的选定特征(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7年及2010年)
特征 |
年份 |
|||||||
1987 |
1990 |
1992 |
1996 |
2000 |
2004 |
2007 |
2010 |
|
A. 所涵盖的注册护士* |
- |
- |
- |
- |
21 635 |
24 965 |
27 330 |
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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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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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点算人数 |
10 357 |
11 014 |
11 278 |
12 260 |
15 249 |
10 456 |
13 614 |
8 4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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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从事的分料工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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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普通科 |
92.9% |
92.3% |
92.3% |
92.4% |
94.2% |
93.8% |
93.5% |
94.2% |
精神科‡ |
7.1% |
7.7% |
7.7% |
7.6% |
5.8% |
6.2% |
6.5% |
5.8% |
|
|
|
|
|
|
|
|
|
性别 |
|
|
|
|
|
|
|
|
男性 |
1 054 |
1 287 |
1 364 |
1 399 |
1 676 |
1 114 |
1 521 |
851 |
女性 |
9 303 |
9 727 |
9 914 |
10 861 |
13 573 |
9 342 |
12 093 |
7 518 |
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 |
11 |
13 |
14 |
13 |
12 |
12 |
13 |
11 |
年龄中位数 |
- |
32.2 |
30.7 |
33.0 |
35.0 |
37.0 |
40.0 |
46.0 |
|
|
|
|
|
|
|
|
|
工作机构类型§ |
|
|
|
|
|
|
|
|
政府 |
6 608 |
6 927 |
847 |
1 044 |
1 351 |
813 |
1 020 |
850 |
|
(63.8%) |
(62.9%) |
(7.5%) |
(8.5%) |
(8.9%) |
(7.8%) |
(7.5%) |
(10.1%) |
医院管理局 |
N.A. |
N.A. |
9 088 |
9 560 |
11 461 |
7 675 |
9 772 |
5 439 |
|
|
|
(80.6%) |
(78.0%) |
(75.2%) |
(73.4%) |
(71.8%) |
(64.6%) |
私营机构 |
800 |
1 012 |
1 162 |
1 223 |
1 623 |
1 230 |
1 838 |
1 360 |
|
(7.7%) |
(9.2%) |
(10.3%) |
(10.0%) |
(10.6%) |
(11.8%) |
(13.5%) |
(16.2%) |
其他║ |
2 949 |
3 075 |
181 |
433 |
814 |
710 |
893 |
737 |
|
(28.5%) |
(27.9%) |
(1.6%) |
(3.5%) |
(5.3%) |
(6.8%) |
(6.6%) |
(8.8%) |
不详 |
N.A. |
N.A. |
N.A. |
N.A. |
N.A. |
28 |
91 |
30 |
|
|
|
|
|
|
(0.3%) |
(0.7%) |
(0.4%) |
注释: | * 1996年的有关数字指截至1996年7月1日由回应机构填报的放射治疗技师人数,2000年的有关数字则指於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放射技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放射治疗技师人数,而2004年至2011年的数字则指於相关年份3月31日已注册的放射治疗技师人数。 †在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及2011年统计调查中,所属机构类型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的类型。 由於四捨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N.A.不适用 ‘-’没有相关数字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卫生署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