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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

2015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药剂师的特征摘要


I. 所涵盖的药剂师

1.1  2015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所涵盖的药剂师是指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5年8月31日)已按《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的规定,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师。

1.2  所涵盖药剂师的人数为2 475名。

1.3  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2 475名药剂师中,有1 086名就调查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43.9%。在回应者中,有877名(80.8%)药剂师于2015年8月31日在本港药剂专业从事经济活动1,2 (在职)及209名(19.2%)为非在本港药剂专业从事经济活动1,3 (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1.4  在877名经点算在职药剂师中,50名(5.7%)药剂师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药剂专业的工作,九名(1.0%)相信药剂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或正等待上任新药剂专业工作,以及一名(0.1%)因暂时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下文第1.6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截至2015年8月31日,817名在本港从事药剂专业的药剂师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1.5  在209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药剂师当中,有83名(39.7%)填报在外地执业,五名(2.4%)填报在内地执业及121名(57.9%)在统计日前30天内无找寻业内工作。该121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药剂师没有寻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 54名(44.6%)正从事其他行业、33名(27.3%)已退休、16名(13.2%)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九名(7.4%)料理家务及其他原因。

1.6  五名经点算在职药剂师没有注明性别。在余下812名经点算在职药剂师中,375名(46.2%)为男性,437名(53.8%)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86。除了12名药剂师没有注明年龄外,余下805名经点算在职药剂师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40.0岁。经点算在职女药剂师的年龄中位数为38.0岁,而在职男药剂师的年龄中位数则为44.0岁。

1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2 "从事经济活动"的药剂师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的药剂师。"就业"药剂师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药剂专业的药剂师,而"待业"药剂师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药剂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药剂专业工作的药剂师。

3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药剂师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药剂专业的药剂师,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药剂师。

 

图甲:所涵盖药剂师的经济活动身分

纯文字版本

 

1.7  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的经点算在职药剂师填写其主要职位4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55.9%的药剂师在私营机构工作,其次为医院管理局(31.9%)、政府(8.6%)和学术及资助机构(3.5%)。

1.8  经点算任职私营机构的药剂师的年龄中位数为45.0岁,其次任职学术及资助机构为40.0岁、政府为38.0岁及医院管理局为34.0岁。

4主要职位是指占药剂师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1.9  在817名经点算在职药剂师中,71.5%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药剂服务5,其次行政/管理6占12.2%及制造/市场推广/销售7占7.3%。

1.10  经点算的817名在职药剂师中,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中位数为44.0小时。当中,有79名(9.7%)经点算在职药剂师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而每周随时候召工作时数的中位数为10.0小时。

1.11  在817名经点算在职药剂师中,80.3%持有学士学位,16.9%持有硕士学位及2.2%持有博士学位作为基本资格。

1.12  在817名经点算在职药剂师中,530名(64.9%)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

1.13  在530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药剂师中,21名(4.0%)还未完成额外训练,362名(68.3%)持有硕士学位、52名(9.8%)持有证书、29名(5.5%)持有修业文凭及23名(4.3%)持有文凭作为最高资格。

1.14  在530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药剂师中,426名(80.4%)曾接受╱正接受一项额外训练范畴。当中,额外训练范畴为临床药剂学占62.9%,中医药学占10.6%、药剂学占7.3%、卫生管理学占4.9%、药剂科学占2.8%、医学科学占2.3%及药剂技术学占1.6%。

1.15  在530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药剂师中,有些药剂师选取多于一项的额外训练范畴。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药剂师总人次是661,其中50.2%额外训练范畴为临床药剂学,中医药学占12.7%、药剂学占9.2%、卫生管理学占6.8%、药剂科学占4.8%、医学科学占3.9%、药剂技术学占3.0%及化学分析学占0.6%。

1.16  关于持续进修活动,723名(88.5%)经点算在职药剂师填报在2015年曾参与持续进修活动,90名(11.0%)并没有参与任何持续进修活动,以及四名(0.5%)没有注明曾否参与持续进修活动。至于723名填报曾参与持续进修活动在职药剂师中,在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持续进修活动时数为:1至10小时(23.4%),11至20小时(23.9%),21至30小时(19.4%),31至40小时(9.5%)及多于40小时(23.8%)。

5药剂服务指直接与病人接触,提供配药及给病人提供咨询服务的工作。

6行政/管理指在药剂范畴外的工作,如管理下属、会计、预算控制、药物采购等。

7制造/市场推广/销售指涉及于药物销售公司(批发商)或制药公司的工作,如制造、市场推广及销售。

II.趋势分析

2.1  由于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所用的统计调查方法及点算日均已改变,故将2015年与2004年以前的统计调查结果比较时必须小心谨慎。

2.2  2015年统计调查共涵盖2 475名药剂师,对比2004年统计调查所涵盖的1 512名增加了63.7%。与1982年统计调查比较,药剂师涵盖人数录得5.6%的每年平均增长率。

2.3  男性药剂师的比例显示有下降的趋势。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由1984年的199,下跌至2015年的86

2.4  经点算在职药剂师的年龄中位数,由2000年的36.0岁,渐渐上升至2015年的40.0岁

2.5  在1982年至2015年期间,经点算在职药剂师以任职私营机构的比例最多,占55.9%至73.1%。在医院管理局于1991年成立之前,多于五分之一的经点算在职药剂师任职于政府(20.7%至25.9%),该比例在1992年以后减至少于9%。任职医院管理局的在职药剂师比例则由1992年的18.9%,上升至2015年的31.9%。

图乙:按年划分的药剂师涵盖人数(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纯文字版本

 

表甲: 经点算在职药剂师的选定特征(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纯文字版本

 



修订日期: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