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字
2014 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医务化验师的特征摘要
I. 所涵盖的医务化验师
1.1 2014年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4年3月31日)已按《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的规定,向香港医务化验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医务化验师。
1.2 所涵盖医务化验师的人数为3 084名。
1.3 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3 084名医务化验师中,有1 109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36.0%。在回应者中,有966名(87.1%)医务化验师于2014年3月31日在本港医务化验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而有143名(12.9%)表示并非在本港医务化验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1.4 在966名在职医务化验师中,944名(97.7%)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而有14名(1.4%)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医务化验专业工作,八名(0.8%)正等待上任新的医务化验专业工作、正期待重返原任的医务化验专业岗位或相信医务化验专业工作暂无空缺。下文第1.6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944名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的医务化验师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的。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 "从事经济活动"的医务化验师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医务化验师。"就业"医务化验师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的医务化验师,而"待业"医务化验师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医务化验专业工作的医务化验师。
‡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医务化验师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的医务化验师,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医务化验师。
图甲:所涵盖医务化验师的经济活动身分
注释: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医务化验专业工作的医务化验师人数。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等待上任新的医务化验专业工作、正期待重返原任的医务化验专业岗位或相信医务化验专业工作暂无空缺的医务化验师人数。 |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不能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医务化验专业工作的医务化验师人数。 | |
由于进位关系,百份比的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
1.5 在143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医务化验师当中,有16名表示在外地执业,11名表示在内地执业及110名表示在统计日前30天内无找寻业内工作(图甲)。该110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医务化验师没有寻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 65名(59.1%)正从事其他行业、18名(16.4%)已退休、14名(12.7%)料理家务、九名(8.2%)正进修及四名(3.6%)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
1.6 在944名经点算的在职医务化验师中,439名(46.5%)为男性,505名(53.5%)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87。除了15名医务化验师没有注明年龄外,余下929名经点算在职医务化验师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44.0岁。经点算在职女医务化验师的年龄中位数为41.0岁,而在职男医务化验师的年龄中位数则为46.0岁。
1.7 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的在职医务化验师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的分布资料显示,占较大比例(46.1%)的在职医务化验师在医院管理局工作,其余依次为私营机构(36.2%)、政府(9.0%)和学术及资助机构(8.4%)。
1.8 经点算任职政府及私营机构的医务化验师的年龄中位数为45.0岁,其余依次为学术及资助机构(44.0岁)及医院管理局(43.0岁)。
1.9 在944名经点算在职医务化验师中,80.1%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医务化验,其余依次为行政/管理(14.4%)、研究(3.5%)及教学(1.4%)。
1.10 经点算的944名在职医务化验师,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4.0小时。当中,166名(17.6%)医务化验师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而每周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数的中位数为11.5小时。
1.11 在944名经点算在职医务化验师中,32.2%持有学士学位,30.7%持有文凭/高级文凭,20.0%持有毕业证书/普通证书/高级证书及15.7%持有由医务化验师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书作为基本资格。
1.12 在944名经点算在职医务化验师中,688名(72.9%)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在688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医务化验师中,26名(3.8%)还未完成额外训练,151名(21.9%)持有学士学位及382名(55.5%)持有硕士学位作为最高资格。
* 主要职位是指占医务化验师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1.13 在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医务化验师中,有些医务化验师选取多于一项的额外训练。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医务化验师总人次是1 142,其中22.9%人士曾接受/正接受生物医学科学训练、医务化验科学占22.4%、医务微生物学占12.0%、医务化验技术占11.6%、血液学和血清学占9.5%及病理学占8.1%。
1.14 在688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在职医务化验师中,447名(65.0%)曾接受/正接受一项额外训练。当中,29.3%人士接受生物医学科学训练,医务化验科学占27.7%、医务微生物学占10.1%、医务化验技术占7.6%、血液学和血清学占6.3%、病理学占4.9%及健康护理管理/卫生服务管理占3.8%。
1.15 关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679名(71.9%)在职医务化验师表示在2014年曾参与有关持续专业发展活动,240名(25.4%)并没有参与任何有关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及25名(2.6%)没有注明曾否参与任何持续专业发展活动。至于679名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在职医务化验师中,在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学分为:1至10学分(54.1%)、11至20学分(31.7%)及21至30学分(8.8%)。
II. 趋势分析
2.1 由于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的统计调查方法及点算日均已改变,故将2014年与2004年以前的统计调查结果比较时必须小心谨慎。
2.2 随着《医务化验师(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第359 A章)的实施,医务化验师的注册于1990年10月1日开始,而纪律规管则于1991年8月1日生效,所有在本港执业的医务化验师,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证明书。在1992年至2014年期间,医务化验师的人数由2 031名上升至3 084名。
2.3 经点算在职医务化验师的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由1982年所得的151,下跌至2014年的87。
图乙:按年划分的医务化验师涵盖人数(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及2014年)
2.4 经点算在职医务化验师的平均年龄,由1982年的31.6岁上升至2014年的43.3岁。
2.5 在1984年至1990年期间,政府聘用大约40%的经点算在职医务化验师,余下的则任职私营机构、学术及资助机构。医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来,已成为最主要的雇主,于2014年聘用了46.1%的在职医务化验师,而政府所聘任的医务化验师的比例为9.0%。私营机构所占的比例,则由1982年的13.1%,增加至2014年的36.2%。同期,任职学术及资助机构*的在职医务化验师比例由49.2%减至8.4%。
* 1987年及1996年的统计调查包括军事机构。
表甲:经点算在职医务化验师的选定特征(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及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