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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

2017 年有关职业治疗师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结果摘要


1.  2017年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7年3月31日)已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的规定,向香港职业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职业治疗师。

2.  所涵盖职业治疗师的人数为1 908名。

3.  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1 908名职业治疗师中,有1 022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53.6%。在回应者中,有947名(92.7%)在本港职业治疗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而有75名(7.3%)为非在本港职业治疗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4.  在947名经点算在职职业治疗师中,934名(98.6%)在本港从事职业治疗专业,十名(1.1%)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寻找职业治疗专业工作及三名(0.3%)相信职业治疗专业暂无空缺或暂时有病在身。

5.  下文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934名在本港从事职业治疗专业的职业治疗师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或进位关系,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i)

五名职业治疗师没有注明性别,在余下929名经点算的在职职业治疗师中,272名(29.3%)为男性,657名(70.7%)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41.4。除了16名职业治疗师没有注明年龄,余下918名经点算在职职业治疗师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38.0岁。

 

(ii)

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的分布资料显示,447名(47.9%)经点算在职职业治疗师在医院管理局工作,其次为310名(33.2%)在资助机构工作、118名(12.6%)在私营机构工作、30名(3.2%)在学术机构工作及29名(3.1%)在政府工作。

 

(iii)

在934名经点算在职职业治疗师中,85.3%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复康治疗,其次为行政/管理(9.9%)、基层健康护理¶(2.1%)、教学(1.9%)及研究(0.7%)。

 

(iv)

经点算的934名在职职业治疗师每周工作时数中位数(不计用膳时间)为43.0小时。当中,30名(3.2%)职业治疗师在现任职位中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间),每周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间)时数的中位数为5.5小时。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从事经济活动”的职业治疗师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职业治疗师。“就业”职业治疗师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职业治疗专业的职业治疗师,而“待业”职业治疗师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职业治疗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寻找职业治疗专业工作的职业治疗师。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职业治疗师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职业治疗专业的职业治疗师,但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职业治疗师。

§

主要职位是指占职业治疗师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基层健康护理指有关健康教育或健康推广等项目的工作或涉及在基层健康工作层面上有关病人护理的工作。


6.  在75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职业治疗师:


 

(i)

51名(68.0%)职业治疗师表示并非在本港从事职业治疗专业工作,而在统计日前30天内亦无寻找业内工作。当中没有寻找业内工作的原因包括:22名(43.1%)正从事其他行业、16名(31.4%)料理家务及七名(13.7%)已退休。

 

(ii)

15名(20.0%)职业治疗师表示在外地执业及九名(12.0%)在内地执业。

 

所涵盖职业治疗师的经济活动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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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