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资料记录
披露记录
本部门的披露记录简述根据《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记录将会按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本部门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2022年1月至3月
项目/参考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
1 | 有关在2021年10月29日举行的行政助理招聘工作的资料 |
2 | 每一批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的确实送抵日期和数量 |
3 | 有关口服产品「艾多美焕力饮」(Hemohim)的资料 |
4 |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与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的213宗死亡个案中,仅由该病毒引致的死亡个案数字 |
5 | 截至2022年1月26日及2022年2月15日,有关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一般病毒和「Delta」变异株患者症状的资料 |
6 | 有关本港检疫设施的资料 |
7 | 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所有确诊个案的详细资料 |
8 | 有关在新闻公报中不披露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详情的安排的资料 |
9 | 有关向屯门良景村良杰楼发出「限制与检测宣告」和强制检测公告的资料 |
10 |
有关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未成年人士怀孕及堕胎的资料和统计数字: (a) 录得的怀孕个案数字及按年龄组别划分的分项数字;以及 (b) 在认可医院接受终止妊娠医疗程序的孕妇人数及按年龄组别划分的分项数字 |
11 | 有关公共卫生化验服务处就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进行「即时聚合酶连锁反应」(RT-PCR)检测的循环数阈值的资料 |
12 |
有关下列事项的资料: (a) 截至2022年2月22日,卫生署按职系、职级和职位开列的编制;以及 (b) 根据2022-23年度预算所列将予开设或删减的职位(包括有时限职位) |
13 | 本港公务员诊所配药员职系的编制 |
14 |
有关下列事项的资料: (a) 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到本港公立医院和诊所求诊的病人获发抗生素的估计数量;以及向本港公立医院、诊所和普通科医生提供抗生素的估计数量;以及 (b) 在公立医院和诊所10种最常配发的抗菌素的名单;以及本港10种供应量最高的抗菌素 |
15 | 有关公共卫生化验服务处进行「聚合酶连锁反应」(PCR)检测的资料 |
16 | 本港的合法终止妊娠个案数目 |
17 | 「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签发指引」最新版本的副本一份 |
2022年4月至6月
项目/参考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
1 |
(a) 按患者的疫苗接种状况分项列出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的统计数字;以及 (b) 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者的症状 |
2 |
(a) 感染奥密克戎(Omicron)变异株的患者症状 ;以及 (b) 按患者的疫苗接种状况分项列出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数目 |
3 | 有关在发布强制检测公告时,把公共交通工具纳入强制检测范围的资料 |
4至19、24及28* |
有关下列事项的资料: (a) 在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0日期间2019冠状病毒病初步确诊个案数目; (b)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21日期间呈报的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详情; (c) 经公共卫生化验服务处化验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检测样本总数; (d) 按日列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21日期间呈报的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中与该病相关的死亡个案数目;以及 (e) 与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的死亡个案中死者的疫苗接种状况 |
20、25及46# | 与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的死亡个案中死者的疫苗接种状况和年龄 |
21 | 在2019冠状病毒病第五波疫情中,与该病相关的死亡个案数目 |
22 | 按死者的年龄组别、疫苗接种状况和所接种的疫苗类别分项列出与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的死亡个案数目 |
23 | 有关按照《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所印刷和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的资料 |
26 | 按日列出在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在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中呈阳性的卫生署人员数目 |
27 | 有关在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17日期间卫生署按照《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所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的资料 |
29 | 有关在2019冠状病毒病第五波疫情中,因确诊而被送往深切治疗部的患者的疫苗接种状况的资料 |
30 | 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聚合酶连锁反应检测所采用的循环数阈值的资料 |
31 | 有关在香港国际机场管制站用于界定抵港及离港人士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循环数阈值/机制的资料 |
32 | 有关本港药品注册适应症的查询 |
33 | 有关「长新冠」的资料 |
34 | 有关「突破性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感染」的资料 |
35 | 有关新冠疫苗临床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及成员疫苗接种状况的资料 |
36 |
有关于香港国际机场为入境旅客提供2019冠状病毒病聚合酶连锁反应检测服务的资料: (a) 受聘进行聚合酶连锁反应检测的化验所名称; (b) 所进行聚合酶连锁反应检测的制造商及检测名称;以及 (c) 用于界定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循环数阈值/机制 |
37 | 有关入境旅客检疫要求的资料 |
38 |
(a) 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科学主任(医务)职系的编制、实际人数及招聘的统计数字; (b) 医生职系的评核报告空白表格; (c) 下列职位的关键才能列表︰ (i) 卫生署署长; (ii) 公共卫生总监职系; (iii) 医生职系;以及 (iv) 药剂师职系 (d) 卫生署辖下所有公务员职系各职级的最新职位编制及实际人数;以及 (e) 卫生署辖下所有公务员职系各职级薪级的起薪点、顶薪点及跳薪点 |
39 |
(a) 卫生署所聘请的药剂师人数(包括总药剂师、高级药剂师及药剂师)和配药员人数(包括总配药员、高级配药员及配药员); (b) 由卫生署为社区疫苗接种中心所聘请的药剂师人数(包括总药剂师、高级药剂师及药剂师)和配药员人数(包括总配药员、高级配药员及配药员);以及 (c) 合约药剂师及配药员的薪酬 |
40 | 有关「吞咽困难」的资料 |
41 | 运抵本港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数目 |
42 | 有关本港检疫设施的资料 |
43 | “Guidelines on the Supply and Use of Medical Gases in Hospitals and Clinics” ^ 的副本 |
44 | 有关在2012至2022年期间活产、非活产、初生婴儿死亡及自然流产的统计数字 |
45 |
(a) 在本港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所须签署的资料/文件; (b) 卫生署在接获接种新冠疫苗严重或非预期异 常事件呈报后所采取的跟进行动; (c) 认可疫苗的副作用; (d) 已知接种新冠疫苗异常事件的现行呈报机制; (e) 个别人士呈报接种新冠疫苗异常事件的方法;以及 (f) 政府鼓励儿童和16岁以下青少年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的原因 |
* 同类型资料的18个要求
# 同类型资料的三个要求
^ 只有英文版本
2022年7月至9月
项目/参考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
1 |
有关卫生署按照《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所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的资料: (a) 在2020年7月15日至2022年3月24日期间按第599I章所发出的通知书;以及 (b) 在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24日期间按第599L章所发出的通知书 |
2 | 有关将「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SARS-CoV-2)分离的资料 |
3 | 有关「聚合酶连锁反应」(PCR)检测的资料 |
4 |
(a) 据卫生防护中心报告,有9,186宗死亡个案死者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其中多少宗死亡个案的死因是2019冠状病毒病; (b) 据法医服务报告,有64宗死亡个案与2019冠状病毒病有关,为当中死者验尸时有否发现其他种类的病毒; (c) 由法医服务转介与2019冠状病毒病有关的死亡个案是否已交公共卫生化验服务处进行「聚合酶连锁反应」检测以确定死者曾患上2019冠状病毒病; (d) 有关公共卫生化验服务处进行「聚合酶连锁反应」检测的资料;以及 (e) 断定死亡个案是否与2019冠状病毒病有关的准则 |
5 |
(a) 在2010年至2020年间因自然流产及人工流产/终止妊娠而入院的人次; (b) 在2010年至2020年间因治疗脑部动脉瘤而入院的人次;以及 (c) 在2010年至2020年间与脑部动脉瘤有关的死亡人数 |
6 | 在2019冠状病毒病第五波疫情中,与该病相关的死亡个案数目 |
7 | 按死者接种疫苗的状况分项列出与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的死亡个案的资料 |
8 | 有关为2019冠状病毒病病毒进行「聚合酶连锁反应」检测时所采用的循环次数的资料 |
9 |
(a) 负责处理此项要求的员工姓名及其所属组别;以及 (b) 医务卫生局局长是否知悉一宗有关牙医诉讼的上诉案件 |
10 | 按所涉疾病、性别和年龄组别分项列出于2021年死于癌症的登记死亡人数 |
11 | 按所涉疾病、性别和年龄组别分项列出于2021年死于心脏病的登记死亡人数 |
12 | 2022年5月登记死亡人数较2021年5月有所增加的原因 |
13 | 有关中医药规管办公室于2022年7月15日举办的网上讲座「中药安全你懂的」的资料 |
14 | 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无症状感染」个案的资料 |
15及16* |
有关卫生署接获以下述理由酌情离开检疫设施的申请的资料: (a) 往医院探望家属;以及 (b) 往殡仪馆出席家属丧礼 |
17 | 香港政府会否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调整2019冠状病毒病「聚合酶连锁反应」检测的标准 |
18 | 有关《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的资料 |
19 | 有关中医药规管办公室分别于2022年8月31日及2022年9月1日举办的网上讲座「简易中药显微鉴别入门」的资料 |
20 |
有关采购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的资料: (a) 批次; (b) 序号;以及 (c) 数量 |
21 |
有关社区疫苗接种中心(接种中心)及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的资料: (a) 政府就每剂冠状病毒病疫苗向伙伴医护机构提供的资助金额;以及 (b) 按月份和接种中心分项列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期间各接种中心的疫苗接种数目 |
22 | 与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的死亡个案中死者于死亡前14天内曾接种该病疫苗的统计数字 |
23 | 按死者接种疫苗的状况分项列出与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的死亡个案的资料 |
24 | 有关在2006年至2021年期间涉及无针头针筒的工伤个案的资料 |
25 | 有关公共卫生检测中心处置医疗废物的资料 |
26 | 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第五波疫情的资料 |
* 同类型资料的两个要求
2022年10月至12月
项目/参考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
1 | 有关管理因猴痘爆发产生的废物的资料 |
2 | 有关伊波拉病毒的资料 |
3 | 有关管理由公共卫生演习所产生的废物的资料 |
4 |
从公共卫生角度而言,有关管理与以下病毒和细菌有关的医疗废物的资料: (a) 新型甲型流感病毒; (b) 中东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以及 (c) 鼠疫耶尔森杆菌(鼠疫) |
5 | 有关处置由2019冠状病毒病感染个案所产生的一般废物的资料 |
6 | 有关处置受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SARS-CoV-2)污染的医疗废物的资料 |
7 |
(a) 把于旺角一间宠物店采取联合行动中所收集的废物当作医疗废物弃置的原因;以及 (b) 处理此项要求的高级人员的姓名和职衔 |
8 |
就下列计划╱中心公布的感染控制指引╱程序初版: (a) 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b) 社区检测中心;以及 (c) 竹篙湾检疫中心 |
9 |
(a) 会否更新下列准备及应变计划,将环境及生态局常任秘书长(环境)╱环境保护署署长加入就「戒备」及「严重」应变级别所成立的督导委员会担任常任成员:
|
10 | 有关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9月21日期间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和进行强制检测行动的资料 |
11 | 有关管理在检疫或隔离设施的废物的资料 |
12 | 有关卫生署环保政策和节能措施的资料 |
13 | 有关本港新型冠状病毒病感染情况的资料 |
14 |
(a)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有关各职系人员的职位编制及实际人数(包括任职其他政策局╱部门的人员); (b) 有关以下招聘计划的资料:
|
15 | 截至2022年10月12日,按死者接种疫苗的状况分项列出与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的死亡个案的资料 |
16 | 有关运抵本港的猴痘疫苗资料 |
17 | 截至2022年11月2日,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感染个案及相关死亡个案的资料 |
18 | 有关基于恩恤理由准许检疫人士暂时离开检疫场所的资料 |
19 | 按死者性别和年龄组别分项列出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死于自杀的登记死亡人数 |
20 | 有关本港学生接种人类乳头瘤病毒疫苗的资料 |
21 | 有关卫生署从2021年9月展开的中央招聘计划中招聘助理行政经理的资料 |
22 | 弃置银汞合金补牙物的程序 |
23 | 有关含硫柳汞的疫苗的资料 |
24 |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按死者接种疫苗的状况分项列出与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的死亡个案的资料 |
25 | 本港目前认可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的配方 |
26 |
有关公务员诊所的资料: (a) 按预约方式分项列出每日预约名额;以及 (b) 药物名单 |
27 | 有关医院牙科服务的资料 |
28 | 有关「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后出现的异常事件设立的保障基金」的资料 |
29 | 「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签发指引」最新版本的副本 |
30 | 有关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期间透过牙科服务预约电话进行预约的资料 |
31 | 运抵本港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数目 |
注意 :披露记录并不包括以下索取资料要求:个别人士/公司索取其本身的资料或与其有关的投诉个案的资料;索取已公布的资料;及索取可透过收费服务取得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