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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卫生防护中心接获通报广东新增一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七月十一日)接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一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新增个案,并再次呼吁市民,外游时时刻采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为。卫生防护中心亦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把从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到港后建议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的时间,由1 4日延长至至少2 1日。

该名四十岁女病人居于苏里南,七月九日抵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后,主动申报于七月八日出现皮疹及头痛症状。她症状较轻,现已入院接受隔离治疗。她没有途经香港。

内地至今通报2 2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卫生署港口卫生处已加强巡查口岸,确保良好环境卫生及有效防治蚊患。港口卫生督察已加强对机场、海港和陆路各口岸清洁和害虫控制承办商的训练,确保病媒控制措施到位。各口岸亦已加强健康宣传,透过单张及海报,提醒旅客预防寨卡病毒的所需措施。

卫生署发言人说:「所有口岸的恒常健康监测会继续为入境旅客监测体温,怀疑个案会被转介往医疗机构跟进。然而,由于现时约有七至八成患者感染后没有出现病征,而大部分出现病征的患者亦可痊愈,故此我们再次呼吁任何人,从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到港后至少2 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减低传播风险。」

卫生署一直与旅游业界和持份者紧密联系,特别是营办旅行团到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的旅行社,以及接待团友到受影响地区的领队及导游(尤其是孕妇),定期更新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

国际旅游频繁,寨卡病毒传入香港的风险一直存在。由于患者感染后没有出现病征的情况十分常见,而本港亦存在可能的病媒白纹伊蚊,故此一旦寨卡病毒传入本港,亦有本地传播的风险。

市民应加倍留意受影响地区,并在外游期间注意署方发出的健康建议及特别须知。

在本港,卫生防护中心至今没有录得人类感染寨卡病毒个案。

要预防寨卡病毒感染,除一般防蚊措施外,卫生署呼吁市民注意以下特别须知:

甲、外游须知

乙、对怀孕妇女和计划怀孕女士的建议

丙、预防因性接触传染而出现不良怀孕后果的特别建议

         一、不应与怀孕女伴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于整段怀孕期间使用安全套;及
         二、如女伴有机会怀孕,应在回港后至少六个月内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参阅以下专题网页,了解更多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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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