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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卫生署突击搜查店铺涉嫌非法售卖未标示含受管制成分的减肥产品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卫生署今日(六月二十七日)突击搜查两间分别位于旺角及元朗的零售店铺,涉嫌非法售卖两款名为「4 L S L I M N E S S」和「4 L S L I M B U R N P L U S」的减肥产品,产品怀疑含有未标示的第1部毒药。

署方早前根据情报,购得上述产品样本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有关样本含有第1部毒药「双氯芬酸」。

卫生署正继续有关调查。

「双氯芬酸」为非类固醇消炎药,可用于止痛,副作用包括肠胃不适、恶心及胃溃疡等。含有「双氯芬酸」的产品为处方药物,须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凭医生处方购买。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 3 8章),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销售。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 0 0 , 0 0 0元及监禁两年。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使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或有怀疑,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

卫生署发言人郑重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成分不明或可疑的产品,亦不应使用来历不明的产品。要控制体重,市民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 1 3号胡忠大厦1 8 5 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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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