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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修订条例防范H7及H9甲型流感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为了加强对流感的监察,政府决定将H7甲型流感及H9甲型流感加入《检疫及防疫条例》附表一的传染病列表中。

有关修订将于明天(十二月三十一日)刊登于政府宪报后即时生效。

卫生署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三十日)表示,作出此修订是有见全球禽流感有急速扩展的趋势。

他表示,世界卫生组织在本月较早时召开了流行性感冒全球大流行的谘询会议,会议指出近年人类感染禽流感病毒H5甲型、H7甲型及H9甲型的出现频次正在上升。

鉴于H5甲型流感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三十日起已被列入法定需呈报疾病的清单内,本港加强对H7及H9甲型流感的监察是为配合本地及全球公众卫生所需。

他说:「这样可以扩大传染病监察系统的范围,有利当局更有效进行监察,更快侦察病症个案,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公众卫生控制措施。」

根据《检疫及防疫条例》中《防止传染病蔓延规例》规定,医生如有理由怀疑有条例附表一所列的传染病个案存在,须通知卫生署署长。

发言人说:「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正在发信予所有医生,通知他们有关这项修订。」

目前总共有三十种传染病列载于《检疫及防疫条例》附表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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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