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服务范围
药物办公室
药物办公室是执行与药物有关法例的机构,同时供应及配发药物给卫生署辖下各诊所。药物办公室由助理署长(药物)主管,并由六个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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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及行动科
负责市场监测,按药物相关法例进行调查工作及对违法者提出检控;以及执行《不良广告(医药)条例》的规定。 -
牌照及监察科
执行《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抗生素条例》及《危险药物条例》的规定,工作包括发牌予制造商、批发商和零售商,视察该等商号的处所,抽取药品样本进行化验。 -
药物评审及警戒科
根据药剂制品的安全程度、效能及素质,评审药剂制品的注册申请,评核与药剂制品相关而进行的临床试验/药物测试的申请﹔并负责就有关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进行风险评估。 -
药物采购及诊所服务科
负责药物采购及向卫生署诊所提供配药服务;以及就用于公共卫生紧急应变的相关药物包括抗病毒药物及流感疫苗的贮存和分发,提供后勤支援。 -
药物资讯及进出口管制科
负责向医护人员发放药物资讯及向公众提供药物教育事宜;并处理药剂制品的进出口发牌事宜。 -
行政事务科
为药物办公室提供行政支援,包括人事、财政、办公室设备、设施及办公地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