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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字

2021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註冊醫務化驗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醫務化驗師

1.1 2021年有關醫務化驗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21年7月31日)已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第359章)的規定,於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醫務化驗師並提供書面同意經郵寄或電郵收取有關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的資料。

1.2 在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21年7月31日)於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4 125名醫務化驗師中,946 名同意經郵寄或電郵收取有關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的資料。所涵蓋的醫務化驗師人數為946名。

II. 回應率

2.1 在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所涵蓋的946名醫務化驗師中,有305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32.2%(圖甲)

III. 經濟活動身分

3.1 作出回應的醫務化驗師分為“從事經濟活動”*或“非從事經濟活動”*。“從事經濟活動” (在職)的醫務化驗師包括:

(a)“就業”醫務化驗師 - 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醫務化驗師。

(b)“待業”醫務化驗師 - (i)在統計調查期間並沒有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ii)在統計調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iii)在統計調查前30天內正在本港尋找醫務化驗專業工作的醫務化驗師

3.2 “非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醫務化驗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沒有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醫務化驗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醫務化驗師。

3.3 在305名回應的醫務化驗師中,截至2021年7月31日,有258名(84.6%)為從事經濟活動(「在職」)的醫務化驗師,而有47名(15.4%)沒有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圖甲)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如回應者有尋找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工作,但因暫時有病在身而未能上班,仍會被界定為“待業”
回應者如果符合上述(i)和(ii)的條件,但在統計調查前30天內沒有尋找工作的原因為相信本港醫務化驗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準備上任新的醫務化驗專業工作、即將開展醫務化驗專業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醫務化驗專業崗位,則仍會被界定為“待業”。

3.4 在258名在職醫務化驗師中,247名(95.7%)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七名(2.7%)正在尋找本港醫務化驗專業工作、四名(1.6%)報稱能夠上班,但因相信醫務化驗專業工作暫無空缺、即將開展醫務化驗專業的生意或正準備上任新的醫務化驗專業工作而在統計調查前30天內沒有尋找工作。下文第3.5段至3.15段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247名截至2021年7月31日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並作出回應的醫務化驗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的。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或進位關係,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圖甲)

3.5 在47名(15.4%)經點算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醫務化驗師中,43名(91.5%)在點算前30 天內沒有尋找業內工作、一名(2.1%)填報在內地執業及三名(6.4%)在統計調查前7天內因其他原因不能上班。該43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醫務化驗師沒有在本港尋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 23名(53.5%)正從事其他行業、12名(27.9%)已退休、四名(9.3%)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兩名(4.7%)忙於料理家務、一名(2.3%)已移民及一名(2.3%)正在進修(圖甲)

3.6 在247名經點算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在職醫務化驗師中,133名(53.8%)為男性,113名(45.7%)為女性,一名(0.4%)沒有註明性別,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118。剔除兩名沒有註明年齡的回應者,餘下245名的年齡中位數為46.0歲(女性的年齡中位數為41.0 歲, 男性的年齡中位數為49.0歲)。

3.7 我們要求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並作出回應的在職醫務化驗師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在247名回應者中,103名(41.7%)填報在醫院管理局工作,94名(38.1%)在私營機構工作、25 名(10.1%)在政府工作、23名(9.3%)在學術機構及資助機構工作。

3.8 經點算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在職醫務化驗師中,任職學術機構及資助機構的年齡中位數為50.0歲,而任職政府、私營機構及醫院管理局的年齡中位數分別為48.0歲、48.0歲及40.0歲。

3.9 在247名經點算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在職醫務化驗師中,71.3%報稱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醫務化驗,而21.9%報稱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行政/管理,2.8%報稱研究及2.4%報稱教學為其主要工作範圍。

3.10 經點算的247名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在職醫務化驗師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 的中位數為42.0小時。當中,47名(19.0%)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時數的中位數為10.0小時。

3.11 在247名回應者中,31.2%持有學士學位、27.5%持有由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頒發的證書、22.7%持有文憑/高級文憑及18.2%持有畢業證書/普通證書/高級證書作為醫務化驗專業最早具備的基本資格。

3.12 在247名回應者中,152名(61.5%)在取得最早基本資格後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當中,83名(54.6%)持有碩士學位、23名(15.1%)持有學士學位、11名(7.2%)持有博士學位、九名(5.9%)持有證書、八名(5.3%)持有高級證書、四名(2.6%)持有深造文憑、一名(0.7%)持有專科文憑作為最高資格及八名(5.3%)還未完成額外訓練。

* 主要職位是指佔醫務化驗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圖甲: 所涵蓋醫務化驗師的經濟活動身份

純文字版本

圖甲:	所涵蓋醫務化驗師的經濟活動身份

註釋: * 有關數字是指在2021年7月31日或之前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第 359 章)的規定,於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並提供書面同意經郵寄或電郵收取有關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資料的醫務化驗師。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沒有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b)在統計調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調查前30天內正在尋找本港醫務化驗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醫務化驗師人數。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沒有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b)在統計調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 在統計調查前30天內沒有尋找本港醫務化驗專業工作,由於相信本港醫務化驗專業工作暫無空缺、即將開展醫務化驗專業的生意或正準備上任新的本港醫務化驗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醫務化驗師人數。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沒有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及(b)在統計調查前7天內因其他原因不能上班並作出回應的醫務化驗師人數。
# 有關數字指報稱進修或移民並作出回應的醫務化驗師人數。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3.13 在152名取得最早基本資格後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回應者中,94名(61.8%)表示曾接受/正接受只有一個範疇的額外訓練。當中包括:醫務化驗科學(27.7%)、生物醫學科學(26.6%)、醫務化驗技術(11.7%)、醫務微生物學(9.6%)、血液學和血清學(4.3%)、病理學(4.3%)及健康護理管理/衞生服務管理(3.2%)。

3.14 在152名取得最早基本資格後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在職醫務化驗師中,57名(37.5%)表示曾/正接受多於一個範疇的額外訓練,較常報稱的範疇包括:57名回應者中的41名(71.9%)報稱為醫務化驗科學、37名(64.9%)為生物醫學科學、31名(54.4%)為醫務化驗技術、24名(42.1%)為血液學和血清學、16名(28.1%)為醫務微生物學、16名(28.1%)為病理學及五名(8.8%)為健康護理管理/衞生服務管理。

3.15 在247名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在職醫務化驗師中,126名(51.0%)表示在2021年曾參與持續專業發展(CPD)活動,115名(46.6%)表示沒有參與任何CPD活動及六名(2.4%)沒有註明曾否參與任何CPD活動。曾參與CPD活動的126名回應者當中,過去12個月所獲得的學分為:1 至10分(63.5%),11 至20分(24.6%),21至30分(6.3%),31至40分(0.8%)和多於40分(4.8%)。

IV. 趨勢分析

4.1 由於2021年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的調查方法、點算日及涵蓋範圍均有改變,有關調查結果不能與從前的統計調查結果作直接比較。

4.2 2021年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所涵蓋的醫務化驗師是截至2021年7月31日已向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醫務化驗師,並提供書面同意經郵寄或電郵收取有關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的資料,涵蓋範圍與之前的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不同,約佔截至調查點算當日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第 359 章)的規定,於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醫務化驗師23%。

4.3 1982年至2021年進行的統計調查所點算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師專業的在職醫務化驗師的選定特徵表列於表甲,以供參考。

4.4 自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在1990年10月引入執業證明書的規定,統計調查計算醫務化驗師的方法便改變為調查點算當日持有從事醫務化驗師工作的有效執業證明書的醫務化驗師。1992年至2017統計調查的涵蓋範圍概括如下:

  • 1992年、1996 年及 2000年涵蓋截至相關年份7月1日已向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醫務化驗師。
  • 2004 年至2017 年涵蓋截至相關年份3月31日已向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醫務化驗師,但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調查點算當日或之前已逝世的醫務化驗師。

4.5 由於統計調查進行的方式不同,1992年至2021年進行的統計調查所涵蓋的醫務化驗師人數介乎946名和3 426名之間。

圖乙: 按年劃分的註冊醫務化驗師涵蓋人數 (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及2021年)

純文字版本

圖乙:	按年劃分的註冊醫務化驗師涵蓋人數 (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及2021年)

註釋: * 2021年有關醫務化驗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2021年7月31日,於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局註冊的醫務化驗師並提供書面同意經郵寄或電郵收取有關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的資料。
2000年或以前的數字是指於相關年份7月1日已向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醫務化驗師人數,而2004年至2017年的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3月31日已註冊的醫務化驗師人數。
表甲 : 經點算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在職醫務化驗師的選定特徵 (1982年、1984 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及2021年)

純文字版本

表甲 :	經點算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在職醫務化驗師的選定特徵 (1982年、1984 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及2021年)

註釋: * 有關1992、1996及2000年數字指於相關年份中7月1日已向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醫務化驗師人數,而2004年至2017年的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的3月31日已註冊的醫務化驗師人數。2021年的統計調查涵蓋截至2021年7月31日或之前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第 359 章)的規定,於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並提供書面同意經郵寄或電郵收取有關醫務化驗師統計調查的醫務化驗師。
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及2021年統計調查中,所屬機構類型指主要職位所屬機構的類型。
包括學術及資助機構。1987年及1996年的統計調查包括軍事機構。
由於四捨五入關係,個別項目的數字加起來可能與總數略有出入。
N.A. 不適用
‘-’ 沒有相關數字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