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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字

2018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登記護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登記護士

1.1  2018年有關登記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登記護士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8年8月31日)已根據《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的規定,於登記護士名冊內登記的護理人員,但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調查點算當日或之前已逝世的登記護士。

1.2 所涵蓋登記護士的人數為13 799名。

1.3 在登記護士統計調查所涵蓋的13 799名登記護士中,有4 353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31.5%。在回應者中,有3 607名(82.9%)登記護士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1,2 (在職)及746名(17.1%)為非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1,3 (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圖甲)

1.4 在3 607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3 518名(97.5%)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37名(1.0%)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工作,34名(0.9%)因暫時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以及18名(0.5%)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即將開展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下文第1.6段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截至2018年8月31日,3 518名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或進位關係,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1.5 在746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登記護士當中,有38名(5.1%)填報在外地執業、九名(1.2%)填報在內地執業及699名(93.7%)在統計日前30天內無尋找業內工作(圖甲)。在這699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登記護士中,尋找業內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362名(51.8%)已退休、144名(20.6%)料理家務、91名(13.0%)正從事其他行業及87名(12.4%)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

1.6 經點算的3 518名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在職登記護士中,3 095名(88.0%)從事普通科工作及423名(12.0%)從事精神科工作。

1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2“從事經濟活動”的登記護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的登記護士。“就業”登記護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而“待業”登記護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登記護士。

3“非從事經濟活動”的登記護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登記護士。

圖甲:所涵蓋登記護士的經濟活動身分

純文字版本

圖甲:所涵蓋登記護士的經濟活動身分

註釋﹕ * 有關數字是指於其後發現在2018年8月31日或之前已逝世的登記護士人數。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登記護士人數。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及(b)在統計日前30天內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即將開展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的登記護士人數。部分登記護士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
§ 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進修等項目的登記護士人數。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1.7 五名在職登記護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3 513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394名(11.2%)為男性,3 119名(88.8%)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13。除59名登記護士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3 459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0.0歲。經點算在職女登記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為41.0歲。而在職男登記護士的年齡中位數則為36.0歲。

1.8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登記護士填寫其主要職位4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1 357名(38.6%)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次為1 318名(37.5%)在私營機構工作、650名(18.5%)在資助機構工作、164名(4.7%)在政府工作及22名(0.6%)在學術機構工作。

4主要職位是指佔登記護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1.9 經點算的在職登記護士年齡中位數最高為任職政府的登記護士( 47.0歲),其次為資助機構(46.0歲)、醫院管理局(41.0歲)、學術機構(36.0歲)及私營機構(33.5歲)。

1.10 在3 518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726名(20.6%)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院舍護理,其次為499名(14.2%)用於老人科、487名(13.8%)用於內科、386名(11.0%)用於外科、344名(9.8%)用於普通科/門診、285名(8.1%)用於精神健康/精神科/戒毒、153名(4.3%)用於康復、115名(3.3%)於社康護士工作、94名(2.7%)用於兒科及66名(1.9%)用於公共衞生。

1.11 經點算的3 518名在職登記護士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4.0小時。當中,315名(9.0%)在職登記護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而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數的中位數為8.0小時。

1.12 在護理/助產學專業最早的基本資格方面,在3 518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2 897名(82.3%)曾接受註冊/登記護士學生訓練,563名(16.0%)持有高級文憑及31名(0.9%)持有學士學位作為最早的基本資格。

1.13 在3 518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1 867名(53.1%)在取得最早基本資格後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在1 867名有接受額外訓練的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725名(38.8%)持有證書,380名(20.4%)持有高級文憑,359名(19.2%)持有學士學位作為最高資格,以及139名(7.4%)還未完成額外訓練。

1.14 在1 867名在取得最早基本資格後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1 228名(65.8%)曾只接受/正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範疇。當中,267名(21.7%)人士額外訓練範疇為普通科護理訓練,而有關額外訓練範疇為登記護士轉為註冊護士的課程有142名( 11.6%)、120名(9.8%)為精神健康護理、101名(8.2%)為老人科護理、92名(7.5%)為急症/急救護理、71名(5.8%)為社康護理/社區健康及48名(3.9%)為外科護理。

1.15 至於表示曾接受/正接受多於一項的額外訓練範疇的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登記護士總人次為3 046。當中,455人次(14.9%)的額外訓練範疇為普通科護理訓練,313人次(10.3%)為老人科護理、225人次(7.4%)為急症/急救護理、203人次(6.7%)為精神健康護理、189人次(6.2%)為社康護理/社區健康、150人次(4.9%)為有關登記護士轉為註冊護士的課程、144人次(4.7%)為外科護理及129人次(4.2%)為善終護理。

1.16 關於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2 644名(75.2%)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填報在2018年曾參與有關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817名(23.2%)表示沒有參與任何有關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而57名(1.6%)則沒有註明曾否參與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在2 644名填報曾參與持續護理教育/持續助產士教育活動的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在過去12個月所獲得的持續進修活動分數/時數為:1至5分/小時(21.1%)、6至10分/小時(22.8%)、11至15分/小時(19.3%)、16至20分/小時(11.2%)及多於20分/小時(25.6%)。

II. 趨勢分析

2.1 由於登記護士統計調查所用的統計調查方法及點算日均已改變,故將2018年與2004年或以前的登記護士統計調查結果比較時必須小心謹慎5

2.2 在2000年至2018年期間,統計調查涵蓋的登記護士人數介乎7 086名至13 799名。登記護士從事普通科工作的比例,在1987年至2018年期間大致維持穩定(於88.0%至91.8%)之間 (圖乙及表甲)

2.3 在1987年至2018年期間,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介乎6至13之間(表甲)

2.4 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年齡中位數由1992年的31.5歲,上升至2018年的40.0歲。

2.5 在1987年至1990年期間,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最大比例在政府及資助機構工作,合共約佔全部登記護士的80%,而餘下的登記護士則任職於私營機構。醫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來,已成為最主要的僱主,涵蓋大約50%的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在私營機構工作所佔的比例,則由2000年所得的20.9%增加至2018年的37.5%(表甲)

5由於2009年及2012年登記護士統計調查只涵蓋須於2009年及2012年續領執業證明書的登記護士,因此不須於2009年及2012年續領執業證明書的登記護士並不包括在是次統計調查內。
2000年的數字指截至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並持有有效執業證明書的登記護士人數,而2004年、2006年、2015年及2018年的數字則指截至該年8月31日的相關數字,2009年及2012年數字指截至該年8月3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並須於相關年份續領執業証明書的登記護士人數。2018年的有關數字指於2018年8月3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的登記護士人數,但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調查點算當日或之前已逝世的登記護士。

圖乙:按年劃分的登記護士涵蓋人數(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

純文字版本

圖乙:按年劃分的登記護士涵蓋人數(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

註釋﹕ * 由於2009年及2012年登記護士統計調查只涵蓋須於2009年及2012年續領執業證明書的登記護士,因此不須於2009年及2012年續領執業證明書的登記護士並不包括在是次統計調查內。
2000年的數字指截至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並持有有效執業證明書的登記護士人數,而2004年、2006年、2015年及2018年的數字則指截至該年8月31日的相關數字,2009年及2012年數字指截至該年8月3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並須於相關年份續領執業証明書的登記護士人數。2018年的有關數字指於2018年8月3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的登記護士人數,但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調查點算當日或之前已逝世的登記護士。

表甲: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選定特徵(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

純文字版本

表甲: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選定特徵(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

註釋﹕ * 2000年的數字指截至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並持有有效執業證明書的登記護士人數,而2004年、2006年、2015年及2018年的數字則指截至該年8月31日的相關數字,而2009年及2012年數字指截至該年8月3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並須於相關年份續領執業証明書的登記護士人數。2018年的有關數字指於2018年8月3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的登記護士人數,但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調查點算當日或之前已逝世的登記護士。
由於2009年及2012年登記護士統計調查只涵蓋須於2009年及2012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登記護士,因此不須於2009年及2012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登記護士並不包括在是次統計調查內。
在2004年、2006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登記護士統計調查中,所屬機構類型指主要職位所屬機構的類型。
§ 1987年至1992年的登記護士統計調查不包括學術機構。
1987年的登記護士統計調查包括軍事機構。1990年及1992年的登記護士統計調查包括學術機構。
由於四捨五入關係,個別項目的數字加起來可能與總數略有出入。
N.A. 不適用
'-' 沒有相關數字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