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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字

2009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脊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脊醫

1.1   2009年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所涵蓋的脊醫,是指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09年8月31日)已按《脊醫註冊條例》(第428章)的規定,向香港脊醫管理局註冊的脊醫。

1.2  所涵蓋脊醫的人數為114名。

1.3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114名註冊脊醫中,有93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81.6%。在回應者中,有83名脊醫於2009年8月31日在本港脊骨療法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而有十名據報並非在本港脊骨療法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圖甲)

1.4  在十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脊醫當中,全部據報在外地/內地執業(圖甲)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從事經濟活動”的脊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脊醫。“就業”脊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脊骨療法專業的脊醫,而“待業”脊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脊骨療法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香港找尋脊骨療法專業工作的脊醫。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脊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脊骨療法專業的脊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脊醫。

圖甲:所涵蓋脊醫的經濟活動身分

純文字版本

在涵蓋的114名脊醫中,有93名(81.6%)作出回應,剩餘的21名(18.4%)沒有回應。在回應者中,有83名(89.2%)脊醫於2009年8月31日在本港脊骨療法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而有十名(10.8%)據報並非在本港脊骨療法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在83名在職脊醫中,80名(96.4%)在本港從事脊骨療法專業工作,三名(3.6%)正在找尋脊骨療法專業工作。

十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脊醫當中,全部(100.0%)據報在外地/內地從事脊骨療法專業工作

1.5  經點算的80名在本港從事脊骨療法專業的在職脊醫中,55名(68.8%)為男性,25名(31.3%)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220。80名經點算在職脊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0.5歲。經點算女脊醫的年齡中位數為35.0歲,而男脊醫的則為43.0歲。

1.6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脊醫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全部80名經點算在職脊醫均在私營機構工作。當中大部分(61.3%)為獨自執業及餘下的38.8%則為聯合執業。

1.7  經點算的獨自執業在職脊醫的年齡中位數為42.0歲,而聯合執業的則為38.0歲。

1.8  在80名經點算在職脊醫中,98.8%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脊骨治療,其餘依次為行政/管理(1.3%)。

1.9  經點算的80名在職脊醫當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中位數為40.0小時。72名(90.0%)不用擔任隨時侯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及八名(10.0%)脊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而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數的中位數為8.0小時。

1.10  至於每工作天的平均診症次數/病人人數,43.8%經點算在職脊醫填報介乎11至20診症次數/病人人數,26.3%填報每工作天少於或等於10診症次數/病人人數及13.8%填報介乎21至30及等於或多於31診症次數/病人人數。

1.11  在80名經點算在職脊醫中,65.0%持有博士學位及25.0%持有學士學位作為基本資格。

1.12  在80名經點算在職脊醫中,39名(48.8%)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41名(51.3%)沒有受過任何額外訓練。在39名有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脊醫中,19名(48.7%)持有證書及六名(15.4%)持有博士學位。

* 主要職位是指佔脊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1.13  在39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脊醫中,16名(41.0%)曾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當中,43.8%人士接受針灸訓練,脊骨療法或肌骨疾病治理佔12.5%,其餘物理治療、神經病學、營養學、整形學及運動創傷則各分別佔6.3%。

 

II.   趨勢分析

2.1  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所用的統計調查方法及點算日均已改變,故將2009年與2004年之前統計調查結果比較時必須小心謹慎。

2.2  自2001年9月《脊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則》(第428B章)制定後,當局由2003年2月起強制規定所有在本港執業的脊醫必須持有有效的執業證明書。在1996年至2009年期間,脊醫的人數由27名上升至114名(圖乙)

 

圖乙:按年劃分的脊醫涵蓋人數(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及2009年)

純文字版本

1996年醫療衛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涵蓋的脊醫人數為27名。



2000年醫療衛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涵蓋的脊醫人數為48名。



2004年醫療衛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涵蓋的脊醫人數為71名。


2005年醫療衛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涵蓋的脊醫人數為84名。


2006年醫療衛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涵蓋的脊醫人數為88名。


2007年醫療衛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涵蓋的脊醫人數為94名。


2009年醫療衛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涵蓋的脊醫人數為114名。



註釋:

1996年及2000年的有關數字指截至相關年份7月1日由回應機構填報的脊醫人數,2004年至2007年及2009年的有關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8月31日已向香港脊醫管理局註冊的脊醫人數

註釋: * 1996年及2000年的有關數字指截至相關年份7月1日由回應機構填報的脊醫人數,而2004年至2007年及2009年的有關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的8月31日已向香港脊醫管理局註冊的脊醫人數。

 

2.3  女脊醫所佔的比例有所增加,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由1996年所得的2 300,下跌至2009年所得的220 (表甲)

2.4  經點算在職脊醫的平均年齡,在1996年至2009年期間維持在41.6歲至43.7歲。

2.5  除了一名在職脊醫在2005年統計調查中沒有註明所屬機構類型外,其餘在1996年至2009年期間的經點算在職脊醫,全部均任職私營機構 (表甲)

 

表甲:經點算在職脊醫的選定特徵(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及2009年)

純文字版本

 

特徵

年份

1996

2000

2004

2005

2006

2007

2009

A.    所涵蓋的脊醫*

27

48

71

84

88

94

114

B.    經點算在職脊醫

 

 

 

 

 

 

 

經點算人數

24

38

42

56

58

52

80

性別

 

 

 

 

 

 

 

男性

23

33

33

43

46

43

55

女性

1

5

9

13

12

9

25

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

2 300

660

367

331

383

478

220

平均年齡

43.0

42.9

43.7

41.6

42.9

43.6

42.7

工作機構類型

 

 

 

 

 

 

 

私營機構

24

38

42

55

58

52

80

 

(100.0%)

(100.0%)

(100.0%)

(98.2%)

(100.0%)

(100.0%)

(100.0%)

 

 

 

 

 

 

 

 

不詳

N.A.

N.A.

N.A.

1

N.A.

N.A.

N.A.

 

 

 

 

(1.8%)

 

 

 

 

註釋: * 1996年及2000年的有關數字指截至相關年份7月1日由回應機構填報的脊醫人數,2004年至2007年及2009年的有關數字則指於相關年份8月31日已向香港脊醫管理局註冊的脊醫人數。
†在2004年至2007年及2009年統計調查中,所屬機構類型指主要職位所屬機構的類型。
由於涉及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脊醫人數很少,闡釋有關數據時必須小心謹慎。
N.A不適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衞生署
2010年12月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