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
2010年有關注冊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結果摘要
1. 2010年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0年8月31日)已根據《護士注冊條例》(第164章)的規定於注冊護士名冊內注冊,並須於2010年續領執業證明書的護理人員。
2. 所涵蓋的注冊護士的人數為20 193名。
3.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20 193名注冊護士中,有10 928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54.1%。在回應的10 928名注冊護士中,有8 568名(78.4%)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 *†(在職),有2 360名(21.6%)據報並非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見圖)。
4. 在8 568名在職注冊護士中,8 416名(98.2%)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在統計日前30天內,75名(0.9%)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48名(0.6%)填報暫時有病在身及29名(0.3%)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或即將開展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生意。
5. 下文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8 416名於2010年8月31日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注冊護士所提供的資料而制備的。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i) |
47名注冊護士沒有注明性別,在餘下8 369名經點算的在職注冊護士中,851名(10.2%)為男性,7 518名(89.8%)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為 11 (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107名注冊護士沒有注明年齡,而餘下8 309名經點算在職注冊護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6.0 歲。 |
(ii) |
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5 439名(64.6%)注冊護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餘依次為1 360名(16.2%)在私營機構工作、850名(10.1%)在政府工作及737名(8.8%)在學術及資助機構工作。 |
(iii) |
17.6%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內科,其餘依次為外科(14.0%)、行政/管理(9.8%)、普通科/門診(7.9%)、公共衞生(7.0%)、產科(6.0%)、老人科(5.9%)、兒科(5.4%)、精神健康/精神科/戒毒 (4.9%)及院社護理(3.9%)。 |
(iv) |
經點算的8 416名在職注冊護士每周工作時數中位數(不計用膳時間) 為44.0小時。1 036名(12.3%)注冊護士在現任職位中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每周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時數的中位數為20.0小時。 |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准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采用的建議。
† “從事經濟活動”的注冊護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注冊護士。“就業”注冊護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注冊護士,而“待業”注冊護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注冊護士。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注冊護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注冊護士,但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注冊護士。
§ 主要職位是指占注冊護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6. 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2 360名注冊護士(見圖):
(i) |
566名注冊護士據報在外地執業及有13名在內地執業。 |
(ii) |
1 768名注冊護士據報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而在統計日前30天內亦無找尋業內工作。當中沒有尋找業內工作的原因包括:735名(41.6%)退休、435 名 (24.6%) 料理家務、339名(19.2%) 從事其他行業、205 名(11.6%) 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等項目。 |
所涵蓋注冊護士的經濟活動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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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注冊護士人數。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不能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或即將開展護理/助產學專業生意的注冊護士人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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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不能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注冊護士人數。 |
§ | 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進修等項目的注冊護士人數。 | |
由於進位關系,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衞生署
201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