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
2018年有關藥劑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結果摘要
1 2018年有關藥劑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藥劑師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8年8月31日)已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的規定,於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的藥劑師。
2 所涵蓋藥劑師的人數為2 851名。
3 在藥劑師統計調查所涵蓋的2 851名藥劑師中,有1 388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48.7%。在回應者中,有1 136名(81.8%)在本港藥劑專業從事經濟活動*† (在職),而有252名(18.2%)為非在本港藥劑專業從事經濟活動*‡ (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見圖)。
4 在1 136名經點算的在職藥劑師中,1 032名(90.8%)正在本港從事藥劑專業,85名(7.5%)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尋找藥劑專業的工作,18名(1.6%)相信藥劑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等待上任新藥劑專業工作或為即將開展藥劑專業的生意作出安排,以及一名(0.1%)因暫時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
5 下文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2018年8月31日,1 032名在本港從事藥劑專業的藥劑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或進位關係,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i) 四名藥劑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1 028名經點算的在職藥劑師中,485名(47.2%)為男性,543名(52.8%)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89。除了七名藥劑師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1 025名經點算在職藥劑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39.0歲。
(ii) 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580名(56.2%)在職藥劑師在私營機構工作,其次為316名(30.6%)在醫院管理局工作、99名(9.6%)在政府工作和37名(3.6%)在學術及資助機構工作。
(iii) 在1 032名經點算在職藥劑師中,718名(69.6%)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藥劑服務║,其次為135名(13.1%)用於行政/管理¶及90名(8.7%)用於製造/市場推廣/銷售**。
(iv) 經點算的1 032名在職藥劑師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中位數為43.0小時。當中,有110名(10.7%)藥劑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數的中位數為8.0小時。
*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 | “從事經濟活動”的藥劑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的藥劑師。“就業”藥劑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藥劑專業的藥劑師,而“待業”藥劑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藥劑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尋找藥劑專業工作的藥劑師。 |
‡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藥劑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藥劑專業的藥劑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藥劑師。 |
§ | 主要職位是指佔藥劑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
║ | 藥劑服務指直接與病人接觸,提供配藥及給病人提供咨詢服務的工作。 |
¶ | 行政/管理指在藥劑範疇外的工作,如管理下屬、會計、預算控制、藥物採購等。 |
** | 製造/市場推廣/銷售指涉及於藥物銷售公司(批發商)或製藥公司的工作,如製造、市場推廣及銷售。 |
6 在252名經點算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藥劑師當中(見圖):
(i) 155名(61.5%)藥劑師表示並非在本港從事藥劑專業工作,而在統計日前30天內亦無找尋業內工作。當中沒有尋找業內工作的原因包括: 67名(43.2%)正從事其他行業、58名(37.4%)已退休、12名(7.7%)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及十名(6.5%)料理家務。
(ii) 89名(35.3%)藥劑師填報在外地執業及八名(3.2%)填報在內地執業。
所涵蓋藥劑師的經濟活動身分
註釋: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藥劑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尋找藥劑專業的藥劑師人數。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藥劑專業;及(b)在統計日前30天內相信藥劑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或正等待上任新藥劑專業工作的藥劑師人數。部分藥劑師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 | |
‡ | 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進修等項目的登記藥劑師人數。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