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
2017 年有關助產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結果摘要
1. 2017年有關助產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有關助產士的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7年8月31日)已根據《助產士註冊條例》(第162章)的規定,向香港助產士管理局註冊的助產士。
2. 所涵蓋助產士的人數為4 574名。
3.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4 574名助產士中,有2 389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52.2%。在回應者中,有1 863名(78.0%)在本港助產學/護理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及526名(22.0%)為非在本港助產學/護理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見圖)。
4. 在1 863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1 812名(97.3%)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25名(1.3%)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尋找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17名(0.9%)暫時有病在身及九名(0.5%)正期待重返原任的助產學/護理專業崗位或正等待上任新的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
5. 下文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截至2017年8月31日,1 812名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的助產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進位關係或只闡述主要結果,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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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在1 812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1 673名(92.3%)表示除了助產士有效執業證明書,亦持有註冊護士及/或登記護士的有效執業證明書,而120名(6.6%)則只持有助產士的有效執業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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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經點算的1 812名在職助產士全部均為女性。除了50名助產士沒有註明年齡,餘下1 762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52.0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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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1 106名(61.0%)經點算助產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次為302名(16.7%)在私營機構工作、250名(13.8%)在政府工作、85名(4.7%)在資助機構工作及60名(3.3%)在學術機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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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在1 812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31.6%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產科,其次為公共衞生(10.0%)、行政/管理(9.2%)、內科(9.1%)、普通科/門診及外科均為(5.8%)、兒科(5.5%)、婦科(4.8%)、教學(3.9%)及急症(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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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經點算的1 812名在職助產士每週工作時數中位數(不計用膳時間)為42.0小時。當中,125名(6.9%)助產士在現任職位中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時數中位數為17.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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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在助理學/護理專業最早的基本資格方面,在1 812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註冊/登記護士學生培訓佔74.6%,而學士學位、助產士學生訓練和高級文憑,則分別佔11.6%、6.1%和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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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 |
"從事經濟活動"的助產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的助產士。"就業"助產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的助產士,而"待業"助產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尋找本港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的助產士。 |
‡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助產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的助產士,但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助產士。 |
§ |
主要職位是指佔助產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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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在1 812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1 797名(99.2%)在取得最早基本資格後曾接受/正接受有關助產學/護理專業的額外訓練。在這1 797名在職助產士中,605名(33.7%)持有學士學位,600名(33.4%)持有碩士學位,255名(14.2%)持有文憑作為最高資格及十名(0.6%)還未完成額外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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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
在1 797名在取得最早基本資格後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助產士中,626名(34.8%)曾只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當中,92.7%人士接受助產學訓練、普通科護理佔2.2%、而兒科護理及公共衞生護理均為0.6%。 |
6. 在526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助產士當中(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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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461名(87.6%)助產士表示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而在統計日前30天內亦無尋找業內工作。當中沒有尋找業內工作的原因包括:267名(57.9%)巳退休、85名(18.4%)料理家務、53名(11.5%)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及42名(9.1%)正從事其他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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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65名(12.4%)助產士表示在外地或內地執業。 |
所涵蓋助產士的經濟活動身分
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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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數字是指於其後發現在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已逝世的助產士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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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尋找本港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的助產士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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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期待重返原任的助產學/護理專業崗位或正等待上任新的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的助產士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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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進修等項目的助產士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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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