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
2011 年有關醫務化驗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結果摘要
1. 2011年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1年3月31日)已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第359章)的規定,向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醫務化驗師。
2. 所涵蓋醫務化驗師的人數為2 850名。
3.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2 850名註冊醫務化驗師中,有1 344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47.2%。在回應的1 344名註冊醫務化驗師中,有1 186名(88.2%)在本港醫務化驗專業從事經濟活動 *† (在職),有158名(11.8%)據報並非在本港醫務化驗專業從事經濟活動 *‡ (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見圖)。
4. 在1 186名在職醫務化驗師中,1 144名(96.5%)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在統計日前30天內,27名(2.3%)正在找尋醫務化驗專業工作及15名(1.3%)正等待上任新的醫務化驗專業工作、相信醫務化驗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或期待重返原任的醫務化驗專業崗位。
5. 下文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1 144名於2011 年3 月 31日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醫務化驗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的。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i) | 兩名醫務化驗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1 142名經點算的在職醫務化驗師中,507 名(44.4%)為男性,635名(55.6%)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79.8。九名醫務化驗師沒有註明年齡,而餘下1 135名經點算在職醫務化驗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3.0歲。 |
(ii) | 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502名(43.9%)醫務化驗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餘依次為412名(36.0%)在私營機構工作、138名(12.1%)在政府工作及90名(7.9%)在學術及資助機構工作。 |
(iii) | 79.8%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醫務化驗,其餘依次為行政/管理(13.7%)、研究(3.8%)及教學(1.5%)。 |
(iv) | 經點算的1 144名在職醫務化驗師每週工作時數中位數(不計用膳時間)為44.0小時。153 名(13.4%)醫務化驗師在現任職位中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時數的中位數為12.0小時。 |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從事經濟活動”的醫務化驗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醫務化驗師。“就業”醫務化驗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醫務化驗師,而“待業”醫務化驗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醫務化驗專業工作的醫務化驗師。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醫務化驗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的醫務化驗師,但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醫務化驗師。
§ 主要職位是指佔醫務化驗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6. 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158名醫務化驗師(見圖):
(i) |
23 名醫務化驗師據報在外地執業及有兩名在內地執業。 |
(ii) |
120 名醫務化驗師據報並非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工作,而在統計日前30天內亦無找尋業內 工作。當中沒有尋找業內工作的原因包括:66 名(55.0%) 從事其他行業、17名(14.2%) 料理家務、13名(10.8%) 退休及13名(10.8%) 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等項目。 |
所涵蓋醫務化驗師的經濟活動身分 |
|
註釋﹕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醫務化驗專業工作的醫務化驗師人數。 |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等待上任新的醫務化驗專業工作、相信醫務化驗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或期待重返原任的醫務化驗專業崗位的醫務化驗師人數。 |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醫務化驗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不能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醫務化驗專業工作的醫務化驗師人數。 |
§ |
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進修等項目的醫務化驗師人數。 |
|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衞生署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