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
2018年有關登記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結果摘要
1 2018年有關登記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登記護士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8年8月31日)已根據《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的規定,於登記護士名冊內登記的護理人員,但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調查點算當日或之前已逝世的登記護士。
2 所涵蓋的登記護士的人數為13 799名。
3 在登記護士統計調查所涵蓋的13 799名登記護士中,有4 353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31.5%。在回應者中,有3 607名(82.9%)登記護士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 (在職)及746名(17.1%)為非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 (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見圖)。
4 在3 607名經點算的在職登記護士中,3 518名(97.5%)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37名(1.0%)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34名(0.9%)因暫時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以及18名(0.5%)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即將開展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
5 下文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截至2018年8月31日,3 518名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或進位關係,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i) 五名在職登記護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3 513名經點算的在職登記護士中,394名(11.2%)為男性,3 119名(88.8%)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13。除59名登記護士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3 459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0.0歲。
(ii) 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1 357名(38.6%)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次為1 318名(37.5%)在私營機構工作、650名(18.5%)在資助機構工作、164名(4.7%)在政府工作及22名(0.6%)在學術機構工作。
(iii) 在3 518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中,726名(20.6%)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院舍護理,其次為499名(14.2%)用於老人科、487名(13.8%)用於內科、386名(11.0%)於外科、344名(9.8%)用於普通科/門診、285名(8.1%)用於精神健康/精神科/戒毒、153名(4.3%)用於康復、115名(3.3%)於社康護士工作、94名(2.7%)用於兒科及66名(1.9%)用於公共衞生。
(iv) 經點算的3 518名在職登記護士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4.0小時。當中,315名(9.0%)在職登記護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而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數的中位數為8.0小時。
*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 | “從事經濟活動”的登記護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登記護士。“就業”登記護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而“待業”登記護士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登記護士。 |
‡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登記護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登記護士。 |
§ | 主要職位是指佔登記護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
6 在746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登記護士當中(見圖):
(i) 699名(93.7%)在統計日前30天內無尋找業內工作。在這699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登記護士中,沒有尋找業內工作的原因包括:362名(51.8%)已退休、144名(20.6%)料理家務、91名(13.0%)正從事其他行業及87名(12.4%)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
(ii) 38名(5.1%)填報在外地執業及九名(1.2%)填報在內地執業。
所涵蓋登記護士的經濟活動身分
註釋: | * | 有關數字是指於其後發現在2018年8月31日或之前已逝世的登記護士人數。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登記護士人數。 |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及(b)在統計日前30天內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即將開展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的登記護士人數。部分登記護士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 | |
§ | 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進修等項目的登記護士人數。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