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
2009年有關登記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結果摘要
1. 2009年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涵蓋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09年8月31日)已根據《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的規定於登記護士名冊內登記,並須於2009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護理人員。
2. 所涵蓋的登記護士的人數為7 086名。
3.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7 086名登記護士中,有4 347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61.3%。在回應的4 347名登記護士中,有3 719名(85.6%)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有628名(14.4%)據報並非在本港護理/助產學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見圖)。
4. 在3 719名在職登記護士中,3 634名(97.7%)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在統計日前30天內,39名(1.0%)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34名(0.9%)填報暫時有病在身及12名(0.3%)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或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
5. 下文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3 634名於2009年8月31日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的。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i) |
29名在職登記護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3 605名經點算的在職登記護士中,224名(6.2%)為男性,3 381名(93.8%)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為7 (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80名在職登記護士沒有註明年齡,而餘下3 554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6.0歲。 |
(ii) |
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布資料顯示,1 750名(48.2%)登記護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餘依次為1 054名(29.0%)在私營機構工作、528名(14.5%)在資助機構工作、268名(7.4%)在政府工作及14名(0.4%)在學術機構工作。 |
(iii) |
23.2%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院舍護理,其餘依次為內科(16.1%)、普通科/門診(12.0%)、外科(10.5%)、精神健康/精神科/戒毒(9.1%)、康復(6.5%)、公共衞生(4.0%)、社康護士工作(3.7%)及兒科(3.1%)。 |
(iv) |
經點算的3 634名在職登記護士每週工作時數中位數(不計用膳時間)為44.0小時。392名(10.8%)登記護士在現任職位中需作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間)時數的中位數為9.0小時。 |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從事經濟活動”的登記護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登記護士。“就業”登記護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而“待業”登記護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登記護士。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登記護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的登記護士,但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登記護士。
§ 主要職位是指佔登記護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6. 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628名登記護士(見圖):
(i) |
84名登記護士據報在外地執業及兩名在內地執業。 |
(ii) |
542名登記護士據報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而在統計日前30天內亦無找尋業內工作。當中沒有尋找業內工作的原因包括:219名(40.4%)退休、142名(26.2%)料理家務、102名(18.8%)從事其他行業、53名(9.8%)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等項目。 |
所涵蓋登記護士的經濟活動身分 |
註釋﹕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登記護士人數。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助產學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不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相信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期待重返原任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崗位或正等待上任新的護理/助產學專業工作的登記護士人數。 | |
§ | 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進修等項目的登記護士人數。 | |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衞生署
2010年7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