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衞生署今日(二月十八日)指令持牌藥物製造商利來藥業有限公司(利來),從市面上回收理兒咳咳嗽糖漿(註冊編號:HK-38911)的一個批次產品(批號:AAC18B),因為該產品的標籤錯誤。
衞生署在調查一宗市民就有關產品的查詢時,發現理兒咳咳嗽糖漿的一個批次(批號:AAC18B),部分產品瓶上的標籤錯誤標示為咳痰好特效止咳露(註冊編號:HK-43200)。該批產品的外盒標籤並無錯誤,只是產品瓶上的標籤出錯。
理兒咳咳嗽糖漿是非處方藥物,含有樸爾敏、那可丁和愈創甘油醚,用作紓緩咳嗽。而咳痰好特效止咳露則含有可待因和麻黃碱,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藥房售賣。
衞生署的調查仍然繼續。利來已自願暫時停產以配合衞生署的調查。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錯誤標籤觸犯《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香港法例第132章),有關條例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衞生署至今未有接獲任何與有問題產品相關的不良反應報告。
現有資料顯示,自二零一二年十月,約有四百瓶受影響批次的理兒咳咳嗽糖漿已供應給本地藥房和藥行。
利來已設立熱線電話2433 6608解答市民查詢。衞生署會密切監察回收行動。
發言人呼籲:「曾服用有關產品的市民,如有懷疑或感不適,應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