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放射技师的特征摘要
I. 所涵盖的放射技师
2017年有关放射技师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放射技师统计调查),涵盖的放射技师包括放射诊断技师和放射治疗技师。
1.1 放射诊断技师
1.1.1放射诊断技师是指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7年3月31日)已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的规定,于香港放射技师管理委员会注册(D类)的放射技师。
1.1.2所涵盖放射诊断技师的人数为1 817名。
1.1.3在放射技师统计调查所涵盖的1 817名放射诊断技师中,有611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33.6%。在回应者中,有556名(91.0%)在本港放射诊断专业从事经济活动* † (在职),而有55名(9.0%)为非在本港放射诊断专业从事经济活动* ‡ (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图甲) 。
1.1.4在556名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中,552名(99.3%)在本港从事放射诊断专业,四名(0.7%)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寻找放射诊断专业工作。下文第1.1.6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552名在本港从事放射诊断专业的放射诊断技师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或进位关系,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1.1.5在55名经点算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放射诊断技师当中,有14名(25.5%)放射诊断技师填报在外地执业、六名(10.9%)填报在内地执业及35名(63.6%)填报并非在本港从事放射诊断专业工作,而在统计日前30天内亦无寻找业内工作(图甲)。该35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放射诊断技师没有寻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21名(60.0%)正从事其他行业、七名(20.0%)已退休、三名(8.6%)料理家务及四名(11.4%)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及其他原因。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从事经济活动"的放射诊断技师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放射诊断技师。"就业"放射诊断技师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放射诊断专业的放射诊断技师,而"待业"放射诊断技师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放射诊断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寻找放射诊断专业工作的放射诊断技师。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放射诊断技师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放射诊断专业的放射诊断技师,但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放射诊断技师。
图甲:所涵盖放射诊断技师的经济活动身分
注释: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放射诊断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寻找放射诊断专业工作的放射诊断技师人数。 |
† | 有关数字指填报进修、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及其他原因的放射诊断技师人数。 |
1.1.6有一名在职放射诊断技师没有注明性别,在余下551名经点算的在职放射诊断技师中,277名(50.3%)为男性,274名(49.7%)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101.1。除了六名放射诊断技师没有注明年龄外,余下546名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45.0岁。经点算在职女放射诊断技师的年龄中位数为47.0岁,而在职男放射诊断技师的年龄中位数则为41.0岁。
1.1.7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的在职放射诊断技师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按主要职位的所属机构类型划分的分布资料显示,最大比例262名(两者均为47.5%)的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在医院管理局和私营机构工作,其次为28名(5.1%)在政府、学术及资助机构工作。在私营机构工作的262名放射诊断技师中,最大比例(52.7%)在医务及X光化验所工作,其次为私家医院†(42.4%)及杂项健康服务中心(3.4%)工作。
1.1.8经点算任职私营机构的放射诊断技师年龄中位数为48.0岁,其次为任职政府、学术及资助机构(45.0岁)及任职医院管理局(40.5岁)。
1.1.9在552名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中,91.7%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诊断科,而把大部份工作时间用于行政/管理及教学,则分别占6.2%及1.1%。
1.1.10经点算的552名在职放射诊断技师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1.5小时。当中,131名(23.7%)放射诊断技师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每周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数的中位数为20.0小时。
1.1.11在552名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中,51.3%持有学士学位、26.1%持有专业文凭、11.4%持有证书、7.1%持有高级证书及3.4%持有文凭作为其最早基本资格。
1.1.12在552名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中,348名(63.0%)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在348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放射诊断技师中,12名(3.4%)还未完成额外训练,172名(49.4%)持有硕士学位,68名(19.5%)持有学士学位及62名(17.8%)持有证书/进修证书/深造证书作为最高资格。
*主要职位是指占放射诊断技师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指根据《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第165章)领有牌照的私营机构。
1.1.13在348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放射诊断技师当中,227名(65.2%)曾接受/正接受只有一项的额外训练范畴。当中,36.6%人士额外训练范畴为放射诊断学训练,超声波检查技术/医疗超声波检查技术占24.2%、医疗护理(医学造影及放射技术)占18.1%、磁力共振扫描及核子医学/核子医学技术各占4.8%、健康护理管理/卫生服务管理占4.4%及电脑放射学占2.6%。
1.1.14在348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中,有些放射诊断技师选取多于一项的额外训练范畴。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放射诊断技师总人次是510,其中31.4%额外训练范畴为放射诊断学训练,医疗护理(医学造影及放射技术)占18.0%、超声波检查技术/医疗超声波检查技术占17.8%、磁力共振扫描占12.4%、健康护理管理/卫生服务管理占7.1%、核子医学/核子医学技术占5.5%及电脑放射学占2.5%。
1.1.15关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320名(58.0%)在职放射诊断技师填报在2017年曾参与有关持续专业发展的活动,216名(39.1%)表示没有参与任何专业发展的活动,而16名(2.9%)则没有注明曾否参与有关持续专业发展的活动。在320名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在职放射诊断技师中,在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学分为:1至10学分(48.8%)、11至20学分(31.3%)、21至30学分(9.1%)、31至40学分(4.7%)及多于40学分(6.3%)。
1.2 放射治疗技师
1.2.1放射治疗技师是指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7年3月31日)已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的规定,于香港放射技师管理委员会注册成为(T类)的放射技师。
1.2.2所涵盖放射治疗技师的人数为363名。
1.2.3在放射技师统计调查所涵盖的363名放射治疗技师中,有113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31.1%。在回应者中,有100名(88.5%)在本港放射治疗专业从事经济活动* † (在职),而有13名(11.5%)为非在本港放射治疗专业从事经济活动* ‡ (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图乙) 。
1.2.4在100名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中,96名(96.0%)在本港从事放射治疗专业,两名(2.0%)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寻找放射治疗专业工作和两名(2.0%)相信放射治疗专业暂无空缺或正期待重返放射治疗专业岗位。下文第1.2.6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96名在本港从事放射治疗专业的放射治疗技师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或进位关系,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1.2.5在13名经点算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放射治疗技师当中,有六名(46.2%)放射治疗技师填报在外地/内地执业及七名(53.8%)填报并非在本港从事放射治疗专业,而在统计日前30天内亦无寻找业内工作 (图乙)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从事经济活动"的放射治疗技师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放射治疗技师。"就业"放射治疗技师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放射治疗专业的放射治疗技师,而"待业"放射治疗技师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放射治疗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寻找放射治疗专业工作的放射治疗技师。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放射治疗技师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放射治疗专业的放射治疗技师,但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放射治疗技师。
图乙:所涵盖放射治疗技师的经济活动身分
注释: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放射治疗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寻找放射治疗专业工作的放射治疗技师人数。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放射治疗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前30日内相信放射治疗专业暂无空缺或正期待重返放射治疗专业岗位的放射治疗技师人数。 | |
‡ | 有关数字指填报从事其他行业、料理家务、巳退休或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的放射治疗技师人数 |
1.2.6在96名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中,44名(45.8%)为男性,52名(54.2%)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84.6。除了两名放射治疗技师没有注明年龄外,余下94名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32.5岁。经点算在职女放射治疗技师的年龄中位数为32.0岁,而在职男放射治疗技师的年龄中位数则为35.0岁。
1.2.7我们要求作回应的在职放射治疗技师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的分布资料显示,最大比例53名(55.2%)的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在医院管理局工作,其次为42名(43.8%)在学术及私营机构工作。
1.2.8经点算任职医院管理局的放射治疗技师年龄中位数为33.0岁,其次为任职学术及私营机构(31.0岁)。
*主要职位是指占放射治疗技师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1.2.9在96名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中,86.5%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治疗科,而把大部份工作时间用于行政/管理、教学及硏究,则分别占7.3%、5.2%及1.0%。
1.2.10经点算的96名在职放射治疗技师,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39.0小时。当中,一名(1.0%)在职放射治疗技师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间)。
1.2.11在96名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中,81.3%持有学士学位,10.4%持有文凭及5.2%持有专业文凭作为其最早基本资格。
1.2.12在96名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中,63名(65.6%)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在63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放射治疗技师中,45名(71.4%)持有硕士学位及五名(7.9%)持有博士学位作为最高资格。
1.2.13在63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当中,51名(81.0%)曾接受/正接受只有一项的额外训练范畴。当中,54.9%额外训练范畴为医疗护理(医学造影及放射技术)训练,健康护理管理/卫生服务管理占17.6%及辅导及放射诊断各占3.9%。
1.2.14在63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中,有些放射治疗技师选取多于一项的额外训练范畴。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放射治疗技师总人次是73,其中43.8%额外训练范畴为医疗护理(医学造影及放射技术)训练,健康护理管理/卫生服务管理占19.2%及放射诊断、磁力共振扫描及辅导各占4.1%。
1.2.15关于持续专业发展的活动,67名(69.8%)在职放射治疗技师填报在2017年曾参与有关持续专业发展活动,26名(27.1%)表示没有参与任何持续专业发展活动,而三名(3.1%)则没有注明曾否参与任何有关持续专业发展的活动。在67名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在职放射治疗技师中,在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学分为:1至10学分(32.8%)、11至20学分(49.3%)、21至30学分(13.4%)及多于40学分(4.5%)。
II. 趋势分析
由于放射技师统计调查所用的统计调查方法及点算日均已改变,故将2017年与2004年以前的放射技师统计调查结果比较时必须小心谨慎。随着《放射技师(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第359H章)的实施,放射技师的注册于1995年7月1日开始,而纪律规管则于1996年11月1日生效,所有在本港执业的放射诊断技师/放射治疗技师,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证明书。
2.1 放射诊断技师
2.1.1在2000年至2017年期间,注册放射诊断技师的人数由1 208名上升至1 817名 (图丙) 。
图丙:按年划分的注册放射诊断技师涵盖人数(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及2017年)
注释: | 2000年的有关数字是指于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放射技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放射诊断技师人数,而2004年至2017年的有关数字则指于相关年份3月31日已注册的放射诊断技师人数。 |
2.1.2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的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由1982年的187,下降至2006年的92,其后在2007至2017期间介乎于88至104之间波动不定 (表甲) 。
2.1.3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的平均年龄呈上升趋势,由1982年的33.0岁上升至2017年的43.9岁 (表甲) 。
2.1.4在1982年至1990年期间,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在政府及学术机构*工作的人数最多(比例由68.6%至98.7%)。医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来,最大比例的放射诊断技师在医院管理局工作,所占的比例由1992年的61.4%,下降至在2007年至2017年期间约一半(47.5%至53.6%)。在2007年至2017年期间,在政府及学术机构*工作的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比例约为5%至6%。另一方面,在私营机构工作的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所占的比例由1992年的36.0%上升至2017年的47.5% (表甲) 。
* 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及2017年的统计调查包括资助机构。1987年的统计调查也包括军事机构。
表甲:经点算在职放射诊断技师的选定特征(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及2017年)
注释: | * | 2000年的有关数字是指于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放射技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放射诊断技师人数,而2004年至2017年的有关数字则指于相关年份3月31日已注册放射诊断技师人数。 |
† | 在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及2017年统计调查中,所属机构类型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的类型。 | |
‡ | 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及2017年的统计调查包括资助机构,而1987年的统计调查也包括军事机构。 | |
由于四舍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 ||
N.A.不适用 | ||
‘-’没有相关数字 |
2.2 放射治疗技师
2.2.1在2000年至2017年期间,注册放射治疗技师的人数由179名上升至363名 (图丁) 。
图丁:按年划分的注册放射治疗技师涵盖人数(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及2017年)
注释: | * | 2000年的有关数字是指于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放射技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放射治疗技师人数,而2004年至2017年的有关数字则指于相关年份3月31日已注册的放射治疗技师人数。 |
2.2.2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的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在1982至1996年期间介乎122至280之间波动不定,其后由1996年的214下跌至2017年的85 (表乙) 。
2.2.3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在1982年至2017年期间的平均年龄介乎31.8岁至36.3岁之间波动不定 (表乙) 。
2.2.4在1982年至1990年期间,除了1990年所录得少数(5.3%)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在学术机构及私营机构工作外,所有放射治疗技师均在政府工作。医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来已成为最主要的工作机构,但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比例由1992年的91.7%下降至2017年的55.2%。另一方面,在学术及私营机构工作的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比例则由1992年的8.3%上升至2017年的43.8% (表乙) 。
表乙:经点算在职放射治疗技师的选定特征(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及2017年)
注释: | * | 2000年的有关数字是指于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放射技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放射治疗技师人数,而2004年至2017年的有关数字则指于相关年份3月31日已注册的放射治疗技师人数。 |
† | 在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及2017年统计调查中,所属机构类型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的类型。 | |
由于四舍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 ||
N.A.不适用 | ||
‘-’没有相关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