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物理治疗师的特征摘要
I. 所涵盖的物理治疗师
1.1 2014年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4年3月31日)已按《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的规定,向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物理治疗师。
1.2所涵盖物理治疗师的人数为2 538名。
1.3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2 538名物理治疗师中,有1 386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54.6%。在回应者中,有1 254名(90.5%)物理治疗师于2014年3月31日在本港物理治疗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而有132名(9.5%)表示并非在本港物理治疗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图甲) 。
1.4在1 254名在职物理治疗师中,1 248名(99.5%)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而有五名(0.4%)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物理治疗专业工作及一名(0.1%)正期待重返原任的物理治疗专业工作。下文第1.6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1 248名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物理治疗师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的。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1.5在132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物理治疗师当中,有46名表示在外地执业,11名表示在内地执业及75名表示在统计日前30天内无找寻业内工作 (图甲) 。该75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物理治疗师没有寻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 31名(41.3%)正从事其他行业、16名(21.3%)料理家务、15名(20.0%)巳退休及七名(9.3%)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从事经济活动"的物理治疗师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物理治疗师。"就业"物理治疗师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物理治疗师,而"待业"物理治疗师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物理治疗专业工作的物理治疗师人数。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物理治疗师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物理治疗师,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物理治疗师。
图甲:所涵盖物理治疗师的经济活动身分
注释: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物理治疗专业工作的物理治疗师人数。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期待重返原任的物理治疗专业岗位的物理治疗师人数。 | |
§ | 有关数字指填报进修或移民的物理治疗师人数。 | |
由于进位关系,百分比的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
1.6三名物理治疗师没有注明性别,在余下1 245名经点算的在职物理治疗师中,532名(42.7%)为男性,713名(57.3%)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75。除了九名物理治疗师没有注明年龄外,余下1 239名经点算在职物理治疗师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37.0岁。经点算在职女物理治疗师的年龄中位数为36.5岁,而在职男物理治疗师的年龄中位数为38.0岁。
1.7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的在职物理治疗师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的分布资料显示,占较大比例(40.8%)的在职物理治疗师在私营机构工作,其余依次为医院管理局(38.5%)、资助机构(15.9%)、学术机构(3.4%)及政府(1.3%)。
1.8经点算任职政府的物理治疗师年龄中位数为44.0岁,其余依次为学术机构(41.0岁)、医院管理局(39.0岁)、资助机构及私营机构(均为36.0岁)。
1.9在1 248名经点算在职物理治疗师中,87.6%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康复治疗,其余依次为行政/管理(5.9%)、基层健康护理†(3.1%)、教学(2.5%)及研究(0.5%)。
1.10经点算的1 248名在职物理治疗师,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4.0小时。当中,90名(7.2%)物理治疗师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而每周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数的中位数为4.0小时。
1.11在1 248名经点算在职物理治疗师中,65.5%持有学士学位及23.2%持有文凭/专业文凭作为基本资格。
1.12在1 248名经点算在职物理治疗师中,1 121名(89.8%)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在1 121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物理治疗师中,12名(1.1%)还未完成额外训练,718名(64.0%)持有硕士学位、138名(12.3%)持有文凭及100名(8.9%)持有证书作为最高资格。
*主要职位是指占物理治疗师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基层健康护理是指有关健康教育或健康推广等项目的工作或涉及在基层健康工作层面上有关病人护理的工作。
1.13在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物理治疗师中,有些物理治疗师选取多于一项的额外训练。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物理治疗师总人次是2 358,其中31.0%人士曾接受/正接受针灸学训练,手法物理治疗学占15.4%、运动物理治疗/运动及健康科学占13.5%、物理治疗学占9.6%、康复科学/研究占7.8%、健康护理管理/卫生服务管理占6.1%及老年学占5.6%。
1.14在1 121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在职物理治疗师当中,446名(39.8%)曾接受/正接受一项额外训练。当中,35.9%人士接受/正接受针灸学训练,运动物理治疗/运动及健康科学占17.5%,手法物理治疗学占12.3%,康复科学/研究占7.8%,健康护理管理/卫生服务管理占7.0%,物理治疗占6.5%,复康治疗占5.8%及老年学占4.5%。
1.15关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799名(64.0%)在职物理治疗师表示2014年曾参与有关持续专业发展活动,423名(33.9%)并没有参与任何有关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及26名(2.1%)没有注明曾否参与任何持续专业发展活动。至于799名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在职物理治疗师中,在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学分为:1至10学分(27.9%)、11至20学分(35.0%)、21至30学分(19.5%)、31至40学分(5.5%)及多于40学分(12.0%)。
II. 趋势分析
2.1由于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方法及点算日均已改变,故将2014年与2004年以前的统计调查结果比较时必须小心谨慎。
2.2自1999年7月《物理治疗师(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第359J章)制定后,所有在本港执业的物理治疗师,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证明书。在1996年至2014年期间,物理治疗师的人数由782名上升至2 538名 (图乙) 。
2.3经点算在职物理治疗师的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由1982年的46,上升至1990年的82,其后下跌至2014年的75 (表甲) 。
图乙:按年划分的物理治疗师涵盖人数(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及2014年)
注释: | * | 1996年的有关数字指截至1996年7月1日由回应机构填报的物理治疗师人数,2000年的有关数字指于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物理治疗师人数,而2004年至2014年的数字则指于相关年份3月31日已注册的物理治疗师人数。 |
2.4经点算在职物理治疗师的平均年龄,由1982年的29.0岁上升至2014年的38.5岁。
2.5在1982年至1990年期间,政府聘用大约50%的经点算在职物理治疗师,余下的则任职资助机构、私营机构及学术机构。医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至2011年止为最主要的雇主,聘用了约45%的在职物理治疗师。同期,任职学术及资助机构的在职物理治疗师比例约为20%,而政府所聘任的物理治疗师比例少于2%。任职私营机构所占的比例,则由1996年的11.8%,上升至2014年的40.8%,而医院管理局于2014年聘用了38.5%的在职物理治疗师。
表甲:经点算在职物理治疗师的选定特征(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及2014年)
注释: | * | 1996年的有关数字指截至1996年7月1日由回应机构填报的物理治疗师人数,2000年的有关数字指于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物理治疗师人数,而2004年至2014年的数字则指于相关年份3月31日已注册的物理治疗师人数。 |
† | 在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及2014年中,所属机构类型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的类型。 | |
‡ | 修订数字 | |
由于四舍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 ||
N.A.不适用 | ||
‘-’没有相关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