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字
2021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注册助产士的特征摘要
I. 所涵盖的助产士
1.1 2021年有关助产士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助产士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21年7月31日)已根据《助产士注册条例》(第162章)的规定,于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助产士并提供书面同意经邮寄或电邮收取有关助产士统计调查的资料。
1.2 在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21年7月31日)于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4 400名助产士中,1 458名同意经邮寄或电邮收取有关助产士统计调查的资料。所涵盖的助产士人数为1 458名。
II. 回应率
2.1 在助产士统计调查所涵盖的1 458 名助产士中,有560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38.4% (图甲)。
III. 经济活动身分
3.1 作出回应的助产士分为“从事经济活动”*或“非从事经济活动”*。“从事经济活动”的助产士包括:
(a)“就业”助产士 - 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助产士。
(b)“待业”助产士 - (i)在统计调查期间并没有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ii)在统计调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iii)在统计调查前30天内正在本港寻找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的助产士‡。
3.2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助产士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没有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助产士,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助产士。
3.3 在560名回应的助产士中,截至2021年7月31日,有404名(72.1%)为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在职),而有156名(27.9%)没有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图甲)。
*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
† | 如回应者有寻找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但因暂时有病在身而未能上班,仍会被界定为“待业”。 |
‡ | 回应者如果符合上述(i)和(ii)的条件,但在统计调查前30天内没有寻找工作的原因为相信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准备上任新的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即将开展助产学/护理专业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助产学/护理专业岗位,则仍会被界定为“待业”。 |
3.4 在404名在职助产士中,395名(97.8%)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四名(1.0%)正在寻找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四名(1.0%)因暂时有病在身而未能上班及一名(0.2%)报称能够上班,但因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助产学/护理专业岗位而在统计调查前30天内没有寻找工作。下文第 3.5段至3.16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395名截至2021年7月31日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并作出回应的助产士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的。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或进位关系,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图甲)。
3.5 在156名(27.9%)经点算非从事业内工作的助产士中,146名(93.6%)在经点算前30天内没有寻找业内工作;十名(6.4%)填报在外地执业。该146名非从事业内工作的助产士没有寻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108名(74.0%)已退休、12名(8.2%)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十名(6.8%)忙于料理家务、九名(6.2%)已移民及七名(4.8%)正从事其他行业(图甲)。
3.6 395名经点算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在职助产士均为女性。剔除一名没有注明年龄的回应者,余下394名在职助产士的年龄中位数为56.0岁。当中,大部份(38.0%)属于 55 至 59 岁的年龄组别,其次为年龄介乎60至64岁(18.0%)及50至54岁(17.2%)。
3.7 我们要求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并作出回应的在职助产士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在395名回应者中,211名(53.4%)填报在医院管理局工作、80名(20.3%)在私营机构工作、62 名(15.7%)在政府工作、23名(5.8%)在资助机构工作及17名(4.3%)在学术机构工作。
3.8 经点算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在职助产士中,任职学术机构及资助机构的年龄中位数均为60.0岁,而任职政府、私营机构及医院管理局的年龄中位数分别为57.0岁、56.0岁及56.0岁。
3.9 在395名经点算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在职助产士中,30.4%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产科,而12.2%报称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公共卫生、9.6%报称行政/管理及9.4%报称普通科/门诊为其主要工作范围。
3.10 经点算的395名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在职助产士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0.0小时。当中,38名(9.6%)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间),每周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间)时数的中位数为12.5小时。
3.11 在395名回应者中,65.6%接受注册/登记护士学生培训、14.4%持有学士学位、6.8%接受助产士学生培训及6.6%持有高级文凭作为在助产学/护理专业方面最早具备的基本资格†。
3.12 在395名经点算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在职助产士中,389名(98.5%)在取得最早基本资格后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当中,113名(29.0%)持有硕士学位、103名(26.5%)持有学士学位、103名(26.5%)持有文凭作为最高资格及两名(0.5%)还未完成额外训练。
* | 主要职位是指占助产士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
† | 最早具备的基本资格指助产学/护理专业的最低入职资格。如助产士同时具备护理及助产士专业的最低入职资格,他们便需选择当中较早获得的资格为最早具备的基本资格。 |
图甲: 所涵盖助产士的经济活动身份
注释: | * | 有关数字是指在2021年7月31日或之前根据《助产士注册条例》(第 162 章)的规定,于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并提供书面同意经邮寄或电邮收取有关助产士统计调查资料的助产士。 |
†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沒有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b)在統計調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調查前30天內正在尋找本港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助產士人數。 |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没有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b)在统计调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调查前30天内没有寻找本港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由于相信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准备上任新的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即将开展助产学/护理专业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助产学/护理专业岗位并作出回应的助产士人数。 | |
§ | 有关数字指报称移民并作出回应的助产士人数。 | |
由于进位关系,百分比的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
3.13 在389名取得最早基本资格后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回应者中,153名(39.3%)表示曾接受/正接受只有一个范畴的额外训练。当中包括:助产学训练(94.1%)、急症/急救护理(2.0%)、护理行政科(1.3%)及公共卫生护理(1.3%)。
3.14 在389名取得最早基本资格后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在职助产士中,236名(60.7%)表示曾/正接受多于一个范畴的额外训练,较常报称的范畴包括:236名回应者中的234名(99.2%)报称为助产学、50名(21.2%)为护理行政科、45名(19.1%)为普通科护理及43名(18.2%)为公共卫生护理。
3.15 在395名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在职助产士中,240名(60.8%)表示在2021年曾参与助产士注册后产科教育(PEM)活动,150名(38.0%)表示没有参与任何PEM活动及五名 (1.3%)没有注明曾否参与任何PEM活动。曾参与PEM活动的240名回应者当中,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PEM分数/小时为:1至5分/小时(27.9%)、6至10分/小时(20.4%)、11 至 15 分/小时(17.1%)、16 至 20 分/小时(8.8%)和多于 20 分/小时(25.8%)。
3.16 在395名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在职助产士中,327 名(82.8%)表示在2021年曾参与持续护理教育(CNE)活动,65 名 (16.5%)表示没有参与任何CNE活动及三名(0.8%)没有注明曾否参与任何CNE活动。表示曾参与CNE的327名回应者在过去 12 个月所获得的CNE分数/小时为:1 至 5 分/小时(11.0%),6 至 10 分/小时(14.4%),11至15分/小时(23.5%),16至20分/小时 (14.7%)和多于 20 分/小时(36.4%)。
IV. 趋势分析
4.1 由于2021年助产士统计调查的调查方法、点算日及涵盖范围均有改变,有关调查结果不能与从前的统计调查结果作直接比较。
4.2 2021年助产士统计调查所涵盖的助产士是截至2021年7月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助产士,并提供书面同意经邮寄或电邮收取有关助产士统计调查的资料,涵盖范围与之前的助产士统计调查不同,约占截至调查点算当日根据《助产士注册条例》(第162章)的规定,于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助产士33%。
4.3 就涵盖层面而言,2004年之前的助产士统计调查涵盖在经点算机构执业的助产士。自助产士管理局在2000年1月引入执业证明书的规定,统计调查计算助产士的方法便改变为调查点算当日持有有效从事助产士工作的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2004年至2017年统计调查的涵盖范围概括如下:
- 2004年统计调查只涵盖于调查点算当日持有有效从事助产士工作的执业证明书及没持有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有效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
- 2005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所有于2005年8月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助产士。
- 2008年、2011年及2014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截至相关年份8月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并于2008、2011及2014的相关年份须续领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
- 2017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截至2017年8月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助产士,但不包括于其后发现在调查点算当日或之前已逝世的助产士。
4.4 由于统计调查进行的方式不同,2000年至2021年进行的统计调查所涵盖的助产士人数介乎147名和5 125名之间。
4.5 1987年至2021年进行的统计调查所点算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在职助产士的选定特征表列于表甲,以供参考。
图乙: 按年划分的注册助产士涵盖人数 (2000年、2004年、2005年、2008年、2011 年、2014年、2017年及2021年)
注释: | * | 由于2008年、2011年及2014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只涵盖须于2008年、2011年及2014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注册助产士,因此不须于2008年、2011年及2014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注册助产士不包括是次统计调查内。 |
† | 2021年有关助产士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助产士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2021年7月31日,于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助产士并提供书面同意经邮寄或电邮收取有关助产士统计调查的资料。 | |
2000年的有关数字是指于2000年7月1日由回应机构呈报并未持有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资格的助产士人数,而2004年统计调查只涵盖于2004年8月31日持有有效从事助产士工作的执业证明书及没持有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有效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2005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所有于2005年8月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助产士。2008年、2011年及2014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截至相关年份8月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并于相关年份须续领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2017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截至2017 年 8 月 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助产士人数,但不包括于其后发现在调查点算当日或之前已逝世的助产士。 |
表甲 : 经点算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在职助产士的选定特征 (1987年、1990 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 年、2008年、2011年、2014 年、2017年及2021年)
注释: | * | 2000年的有关数字是指于2000年7月1日由回应机构呈报并未持有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资格的助产士人数,而2004 年统计调查只涵盖于2004年8月31日持有有效从事助产士工作的执业证明书及没持有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有效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2005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所有于2005年8月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助产士。2008 年、2011年及2014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截至相关年份8月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并于相关年份须续领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2017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截至2017年8月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助产士人数,但不包括于其后发现在调查点算当日或之前已逝世的助产士。2021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截至2021年7月31日或之前根据《助产士注册条例》(第162章)的规定,于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并提供书面同意经邮寄或电邮收取有关助产士统计调查的助产士。 |
† | 在2004年、2005年、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及2021年统计调查中,所属机构类型是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的类型。 | |
‡ | 包括学术机构。 | |
§ |
由于所涉及的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在职助产士人数很少,阐释有关数据时必须小心谨慎。 由于四舍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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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