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注册助产士的特征摘要
I.所涵盖的注册助产士
1.1 2011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所涵盖的助产士,是指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1年8月31日)已按照《助产士注册条例》(第162章)的规定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并须於2011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
1.2所涵盖的助产士人数为4 125名。
1.3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4 125名助产士中,有2 848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69.0%。在回应者中,有2 338名助产士於2011年8月31日在本港助产学/护理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而有510名据报并非在本港助产学/护理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图甲)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从事经济活动”的助产士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助产士。“就业”助产士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助产士,而“待业”助产士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的助产士。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助产士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助产士,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助产士。
1.4在2 338名经点算在职助产士中,23名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工作,四名暂时有病在身及11名期待重返原任的助产学/护理专业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或即将开展助产学/护理专业的生意。下文第1.6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指截至2011年8月31日,根据2 300名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的助产士所提供的资料而製备的。由於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於100%。
1.5在510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助产士当中,有81名据报在外地/内地执业及429名在统计日前30天内无找寻业内工作 (图甲) 。在429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助产士中,没有找寻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187名(43.6%)退休、105名(24.5%)料理家务、69名(16.1%)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及51名(11.9%)从事其他行业等项目。
图甲:所涵盖助产士的经济活动身分
注释: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的助产士人数。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助产学/护理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期待重返原任的助产学/护理专业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助产学/护理专业工作或即将开展助产学/护理专业生意的助产士人数。 | |
‡ | 有关数字指填报移民或进修的助产士人数。 | |
由於进位关係,百份比的总和可能不等於100%。 |
1.6经点算的2 300名在职助产士中,全部均为女性。除了22名没有注明年龄外,馀下2 278名经点算在职助产士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48.0岁。经点算在职助产士中,属於45至49岁的年龄组别占最大比例(32.0%),其馀依次为50至54岁(25.6%)及40至44岁(17.6%)。
1.7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的在职助产士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的分佈资料显示,超过一半(63.0%)经点算在职助产士在医院管理局工作,其馀依次为私营机构(16.7%)、政府(14.0%)、资助机构(3.1%)及学术机构(2.9%)。
1.8经点算任职学术机构的助产士年龄中位数为51.0岁,其馀依次为政府及资助机构(50.0岁)、私人机构(49.0岁)及医院管理局(48.0岁)。
1.9在2 300名经点算在职助产士中,26.0%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於产科,其馀依次为内科(11.3%)、行政/管理(10.2%)、公共卫生(10.0%)、外科(7.4%)、儿科(6.3%)及普通科/门诊(5.6%)。
1.10经点算的2 300名在职助产士当中,每週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4.0小时。当中,219名(9.5%)助产士需作随时候召工作,而每週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数的中位数为24.0小时。
*主要职位是指占助产士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1.11在2 300名经点算在职助产士中,持有注册/登记护士学生培训的人数最多(85.2%),6.3%持有助产士学生训练及4.7%持有学士学位作为基本资格。
1.12在2 300名经点算在职助产士中,2 020名(87.8%)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及280名(12.2%)没有接受过任何额外训练。在2 020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助产士中,六名(0.3%)还未完成额外训练,943名(46.7%)持有学士学位,564名(27.9%)持有硕士学位及282名(14.0%)持有证书作为最高资格。
1.13在2 020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助产士中,25.0%人士接受助产学训练,普通科护理占8.1%,公共卫生护理占6.3%及护理行政科占5.7%。
1.14在2 020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助产士中,975名(48.3%)曾接受一项额外训练。当中,30.7%人士接受助产学训练,普通科护理占12.5%,公共卫生护理占10.7%及护理行政科占4.3%。
1.14关於持续助产士教育/持续护理教育活动,1 969名(85.6%)在职助产士表示在2011年曾参与有关持续助产士教育/持续护理教育的活动,300名(13.0%)并没有参与任何有关持续助产士教育/持续护理教育的活动及31名(1.3%)没有注明曾否参与持续助产士教育/持续护理教育活动。至於1 969名表示曾参与有关活动的在职助产士中,在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分数/小时为:1至5分/小时(12.5%),6至10分/小时(12.5%),11至15分/小时(17.3%),16至20分/小时(13.3%)和多於20分/小时(44.3%)。
II.趋势分析
2.1.1由於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的统计调查方法及点算日均已改变,故将2011年与2004年之前的统计调查结果比较时必须小心谨慎。
2.1.2 2004年之前的统计调查涵盖在经点算机构执业的注册助产士。自助产士管理局在2000年1月引入执业证明书的规定,统计调查的计算助产士的方法便改变为调查点算当日持有助产士有效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2004年、2005年、2008年及2011年统计调查的涵盖範围如下:
Ø 2004年统计调查只涵盖於调查点算当日持有助产士有效执业证明书及并未持有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有效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
Ø 2005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所有於2005年8月31日持有有效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
Ø 2008年及2011年涵盖截至相关年份内的8月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并须於相关年份续领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
2.1.2统计调查所涵盖的助产士人数,由2000年的147人,上升至2011年的4 125人 (图乙) 。
图乙:按年划分的注册助 产士涵盖人数(2000年、2004年、2005年、2008年及2011年)
注释: | * | 由於2008年及2011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只涵盖须於2008年及2011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注册助产士,因此不须於2008年及2011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注册助产士不包括是次统计调查内。 |
2000年的数字指於2000年7月1日由已作回应机构呈报及并未持有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资格的注册助产士人数,而2004年的数字则指於2004年8月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并持有有效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人数(不包括於2004年8月31日持有助产士有效执业证书的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而2005年的数字指於2005年8月31日已向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助产士人数。而2008年及2011年的数字指於相关年份内的8月31日已向助产士管理局注册,并须於相关年份续领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人数。 |
2.2经点算在职助产士的平均年龄,由1987年的42.3岁上升至2011年的48.6岁。
2.3在1987年至1990年,经点算在职注册助产士以任职政府的比例最多,其次为学术及资助机构,两者合共聘用大约90%的助产士。医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来,已成为最大的僱主,而政府、学术及资助机构所占的比例於2011年分别减至14.0%,2.9%和3.1%。另一方面,私营机构所占的比例,则由1987年的9.1%,上升至2011年的16.7% (表甲) 。
表甲:经点算在职助产士的选定特征(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8年及2011年)
特征 |
年份 |
||||||||
1987 |
1990 |
1992 |
1996 |
2000 |
2004 § |
20 05 |
2008 |
20 11 |
|
A. 所涵盖的助产士 * |
- |
- |
- |
- |
147 |
229 |
5 125 |
4 361 |
4 125 |
B. 经点算在职助产士 |
|
|
|
|
|
|
|
|
|
经点算人数 |
352 |
315 |
222 |
154 |
136 |
33 |
2 881 |
2 926 |
2 300 |
平均年龄 |
42.3 |
45.3 |
46.3 |
48.7 |
51.2 |
50.8 |
43.2 |
46.0 |
48.6 |
年龄 中 位 数 |
- |
- |
- |
- |
51.0 |
52.0 |
43.0 |
46.0 |
48.0 |
|
|
|
|
|
|
|
|
|
|
工作机构类型 † |
|
|
|
|
|
|
|
|
|
政府 |
252 |
207 |
86 |
71 |
56 |
6 |
426 |
439 |
322 |
|
(71.6%) |
(65.7%) |
(38.7%) |
(46.1%) |
(41.2%) |
(18.2%) |
(14.8%) |
(15.0%) |
(14.0%) |
医院管理局 |
N.A. |
N.A. |
103 |
60 |
43 |
15 |
1 981 |
1 966 |
1 450 |
|
|
|
(46.4%) |
(39.0%) |
(31.6%) |
(45.5%) |
(68.8%) |
(67.2%) |
(63.0%) |
学术及资助机构 |
68 |
66 |
0 |
0 |
0 |
0 |
152 |
162 |
139 |
|
(19.3%) |
(21.0%) |
(0.0%) |
(0.0%) |
(0.0%) |
(0.0%) |
(5.3%) |
(5.5%) |
(6.0%) |
私营机构 |
32 |
42 |
33 |
23 |
37 ‡ |
11 |
312 |
356 |
384 |
|
(9.1%) |
(13.3%) |
(14.9%) |
(14.9%) |
(27.2%) |
(33.3%) |
(10.8%) |
(12.2%) |
(16.7%) |
不详 |
N.A. |
N.A. |
N.A. |
N.A. |
N.A. |
1 |
10 |
3 |
5 |
|
|
|
|
|
|
(3.0%) |
(0.3%) |
(0.1%) |
(0.2%) |
注释 : | * | 2000年的数字指於2000年7月1日由已作回应机构呈报及并未持有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资格的注册助产士人数,而2004年的数字则指於2004年8月31日已向香港助产士管理局注册,并持有有效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人数(不包括於2004年8月31日持有助产士有效执业证书的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而2005年的数字指於2005年8月31日已向助产士管理局注册的助产士人数。而2008年及2011年的数字指於相对年份内的8月31日已向助产士管理局注册,并须於该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助产士人数。 |
† | 在2004年、2005年、2008年及2011年统计调查中,所属机构类型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的类型。 | |
‡ | 包括学术机构 | |
§ | 由於所涉及的在职注册助产士人数很少,阐释有关数据时必须小心谨慎。 | |
由於四捨五入关係,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 ||
N.A.不适用 | ||
‘-’没有相关数字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卫生署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