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医生的特征摘要
I.所涵盖的正式注册医生
1.1 2015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5年8月31日)已按《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的规定,在香港医务委员会备存的医生本地名单 2 内正式注册 1 的医生。
1.2所涵盖的医生人数为12 982名。
1.3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12 982名正式注册医生中,有6 213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47.9%。在6 213名作出回应的医生中,有5 591名(90.0%)于2015年8月31日在本港医疗专业从事经济活动 3,4 (在职),而有622名(10.0%)为非在本港医疗专业从事经济活动 3,5 (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图甲) 。
1.4在5 591名经点算在职医生中,5 566名(99.6%)正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而有十名(0.2%)因暂时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九名(0.2%)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医疗专业工作,以及六名(0.1%)相信医疗专业工作暂无空缺、即将开展医疗专业生意或正等待上任新的医疗专业工作。下文第1.6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截至2015年8月31日,5 566名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的医生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1.5在622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医生当中,有180名(28.9%)填报在外地执业,13名(2.1%)填报在内地执业及429名(69.0%)在统计日前30天内无找寻业内工作 (图甲) 。该429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医生没有寻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 353名(82.3%)已退休,23名(5.4%)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22名(5.1%)正从事其他行业、12名(2.8%)需要料理家务及其他原因。
1 指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在香港医务委员会所备存医生名册第I部注册的医生,当中包括持有本港大学颁授的内外全科医学士[MBBS (HK) / MBChB (CUHK)]学位的医生、香港医务委员会执照持有人,以及具备其他可向医务委员会注册的外地资格的医生。
2 由于2015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只涵盖在本港执业的医生,因此名列医生名册内非本地名单者不包括在是次统计调查内。
3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4 "从事经济活动"的医生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医生。"就业"医生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的医生,而"待业"医生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医疗专业工作的医生。
5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医生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的医生,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医生。
图甲:所涵盖医生的经济活动身分
注释: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医疗专业工作的医生人数。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相信本港医疗专业工作暂无空缺、即将开展医疗专业生意或正等待上任新的医疗专业工作的医生人数。 | |
§ | 有关数字指填报移民、进修等项目而没有寻找业内工作的医生人数。 | |
由于进位关系,百分比的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
1.6总共有69名医生没有注明性别。在余下5 497名经点算在职医生中,3 771名(68.6%)为男性,1 726名(31.4%)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218。除了78名医生没有注明年龄外,余下5 488名经点算在职医生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48.0岁。经点算在职女医生的年龄中位数为40.0岁,而在职男医生的年龄中位数则为51.0岁。
1.7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经点算的在职医生填写其主要职位 6 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占最大比例(48.9%)的经点算在职医生在私营机构工作,其次为医院管理局(41.8%)、政府(5.1%)、学术机构(3.1%)及资助机构(0.7%)。
1.8经点算任职私营机构的医生年龄中位数为56.0岁,其次任职学术机构为49.0岁、政府为45.0岁、资助机构为44.0岁及医院管理局为38.0岁。
1.9在5 566名经点算在职医生中,66.7%将最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专科执业,其次29.2%用于普通科执业,2.7%用于行政/管理及0.5%用于教学/教育。
1.10经点算的5 566名在职医生中,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5.0小时。当中,有2 418名(43.4%)医生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而每周随时候召工作时数的中位数为16.0小时。
1.11关于每工作天的平均诊症次数/病人人数,39.6%经点算在职医生填报介乎20至50,33.5%填报少于20及15.9%填报多于50。
1.12经点算的5 566名在职医生中,以持有本地大学学士学位的人数最多(79.1%),而12.2%则持有海外机构颁授的学士学位。另有7.7%持有香港医务委员会执照作为基本资格。
6 主要职位是指占医生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图乙:经点算在职医生曾接受或正接受专科培训所属专科的数目
经点算在职医生总人数= 5 566
1.13经点算的5 566名在职医生中,4 645名(83.5%)持有额外深造资格 7 。在持有额外深造资格的经点算在职医生中,当中有些医生持有多于一项额外深造资格。持有额外深造资格的医生总人次是7 222,其中48.3%获颁院士/通过终期考试,21.2%获颁文凭及16.8%获颁院员/通过中期考试作为额外深造资格。
1.14经点算的5 566名在职医生中,4 259名(76.5%)曾接受/正接受专科培训。在4 259名曾接受/正接受专科培训的医生中,4 148名(74.5%)曾接受/正接受一项专业培训。当中,21.5%曾接受/正接受内科培训,外科占12.7%,儿科占8.9%,家庭医学占8.6%,妇产科占8.2%及麻醉科占6.4% (图乙) 。
1.15关于延续医学教育,4 912名(88.3%)经点算在职医生表示在2015年曾参与延续医学教育活动,499名(9.0%)并没有参与任何延续医学教育活动及155(2.8%)没有注明曾否参与延续医学教育的活动。至于4 912名表示曾参与有关活动的经点算在职医生中,在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持续进修活动学分为:1至10学分(7.9%),11至20学分(11.0%),21至30学分(22.3%)及31学分或以上(58.8%)。
7 意指已获香港医务委员会接纳的认可额外资格。
II.趋势分析
2.1由于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的涵盖范围、所用的统计调查方法及点算日均已改变,故将2015年与2003年以前的统计调查结果比较时必须小心谨慎。
2.2所涵盖在本地名单内正式注册医生的人数由1982年的3 487名上升至2015年的12 982名 (图丙) 。
2.3女医生所占的比例有上升趋势,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由1982年的520,下跌至2015年的218 (表甲) 。
2.4 1982年至1990年期间,在私营机构工作的经点算在职医生占最大比例,与任职政府的医生合共约占全部经点算在职医生的80%。自1991年医院管理局成立以来,直至2006年为止,医院管理局都是最多医生任职的工作机构。任职私营机构的经点算在职医生比例,由2003年的39.1%平穏增长至2015年的48.9%;而私营机构自2007年起已成为占最多在职医生工作的机构。
图丙:按年划分所涵盖在本地名单内正式注册的医生人数(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注释: | 2000年及之前的有关数字指截至该年7月1日在香港医务委员会本地名单内正式注册的医生人数,2003年的数字指截至2003年12月31日在本地名单内正式注册的医生人数,而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的数字则指截至该年8月31日在本地名单内正式注册的医生人数。 |
表甲:经点算在职医生的选定特征(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注释: | * | 2000年及之前的有关数字指截止该年7月1日在香港医务委员会本地名单内正式注册的医生人数,2003年的数字指截至2003年12月31日的相关人数,而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的数字则指截止该年8月31日的相关人数。 |
† | 2003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的统计调查中,所属机构类型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的类型。 | |
‡ | 1984年、1987年、1992年及1996年的统计调查包括军事机构。 | |
由于四舍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 ||
N.A.不适用 | ||
‘-’没有相关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