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字
2014 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中医师的特征摘要
I. 所涵盖的中医师
1.1 2014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以下三类中医师∶
(i) | 注册中医 |
指于调查点算当日即2014年8月31日已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的规定向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注册的注册中医。 | |
(ii) | 有限制注册中医 |
指于调查点算当日即2014年8月31日已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的规定向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注册的有限制注册中医。 | |
(iii) | 表列中医 |
指于调查点算当日即2014年8月31日已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列入由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备存的表列中医名单内的表列中医。 |
1.2在涵盖的9 491名中医师中,注册中医占6 726名(70.9%),有限制注册中医占63名(0.7%),而表列中医占2 702名(28.5%)。
II.回应率
2.1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9 491名中医师中,有2 542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26.8%。按中医类型分析,注册中医的回应率为31.0%,有限制注册中医及表列中医的回应率分别为33.3%及16.1%。
III.注册中医
3.1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6 726名注册中医中,有2 087名作出回应。在回应者中,有1 853名(88.8%)注册中医于2014年8月31日在本港中医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而有234名(11.2%)表示并非在本港中医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图甲)。
*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
† | “从事经济活动”的注册中医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的注册中医。“就业”注册中医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的注册中医,而“待业”注册中医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中医专业工作的注册中医。 |
‡ |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注册中医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的注册中医,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注册中医。 |
3.2在1 853名在职注册中医中,1 812名(97.8%)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工作,在统计日前30天内,18名(1.0%)因暂时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17名(0.9%)正在找寻中医专业工作及六名(0.3%)注册中医相信中医专业工作暂无空缺、即将开展中医专业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中医专业岗位。下文第3.4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截至2014年8月31日,1 812名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的注册中医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的。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图甲)。
图甲:所涵盖注册中医的经济活动身分
注释: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中医专业工作的注册中医人数。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相信中医专业工作暂无空缺、即将开展中医专业的生意或期待重返原任的中医专业岗位的注册中医人数。 | |
‡ | 有关数字指进修、移民等项目的注册中医人数。 |
3.3在234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注册中医当中,有28名表示在内地执业、11名在外地执业及195名表示在统计日前30天内没有找寻业内工作。该195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注册中医而没有找寻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76名(39.0%)从事其他行业、57名(29.2%)已退休、22名(11.3%)料理家务及18名(9.2%)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等项目(图甲)。
3.4三名在职注册中医没有注明性别。在余下1 809名经点算在职注册中医中,1 197名(66.2%)为男性,612名(33.8%)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196。除了22名没有注明年龄外,余下1 790名经点算在职注册中医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58.0岁。经点算在职女注册中医的年龄中位数为52.0岁,而在职男注册中医的年龄中位数则为62.0岁。
3.5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的在职注册中医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的分布资料显示,86.7%的注册中医在私营机构工作,其余依次为医院管理局(4.7%)、资助机构(4.6%)及政府及学术机构(2.6%)。
3.6经点算任职私营机构的注册中医年龄中位数为60.0岁,其余依次为政府及学术机构(37.0岁)、资助机构(33.0岁)及医院管理局(30.0岁)。
3.7在1 812名经点算在职注册中医中,73.3%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中医全科,其余依次为骨伤(13.9%)及针灸(9.2%)。
3.8经点算的1 812名在职注册中医当中,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2.0小时。当中,213名(11.8%)注册中医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而每周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数的中位数为12.0小时。
3.9在1 812名经点算在职注册中医中,59.6%以在执业资格试(《中医药条例》第61(1)(a)条)中取得合格作为基本资格,而获豁免参加执业资格试(《中医药条例》第93条)的表列中医及在注册审核(《中医药条例》第94条)中取得合格的表列中医分别占23.0%及10.9%。
3.10在1 812名经点算在职注册中医中,973名(53.7%)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在973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注册中医中,40名(4.1%)还未完成额外训练,316名(32.5%)持有硕士学位,235名(24.2%)持有证书,162名(16.6%)持有学士学位,106名(10.9%)持有文凭及103名(10.6%)持有博士学位作为最高资格。
3.11在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注册中医中,部份选取多于一项额外训练。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注册中医总人次是2 651,其中11.9%人次曾接受/正接受额外中医针灸学训练,中药学占9.7%,中医(全科)学占9.3%,中医内科学占6.8%,中医骨伤科学占6.4%及伤寒论占5.2%。
3.12在973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注册中医中,410名(42.1%)曾接受/正接受一项额外训练。当中,29.3%人士曾接受/正接受中医针灸学训练,中医(全科)占16.6%,中医骨伤科学占10.2%,中医内科学占8.0%及中西医结合占5.9%(图乙)。
* | 主要职位是指占注册中医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
图乙:经点算在职注册中医曾接受或正接受额外训练所属范畴的数目
3.13关于中医药学持续专业发展活动,1 710名(94.4%)在职注册中医表示在2014年曾参与有关中医药学持续专业发展的活动,74名(4.1%)并没有参与任何中医药学持续专业发展的活动及28名(1.5%)没有注明曾否参与有关中医药学持续专业发展的活动。至于1 710名表示曾参与有关活动的经点算在职注册中医中,在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分数为:1至10分(7.4%),11至20分(23.0%),21至30分(14.6%),31至40分(9.2%)和多于40分(45.8%)。
IV. 有限制注册中医
4.1在21名作出回应的有限制注册中医中,全部均于2014年8月31日在本港中医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及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图丙)。
图丙:所涵盖有限制注册中医的经济活动身分
*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
† | “从事经济活动”的有限制中医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的有限制注册中医。“就业”有限制注册中医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的有限制中医,而“待业”有限制注册中医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中医专业工作的有限制注册中医。 |
4.2经点算的21名在职有限制注册中医中,15名(71.4%)为男性,六名(28.6%)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250。经点算的21名在职有限制注册中医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62.0岁。经点算在职女有限制注册中医的年龄中位数为63.0岁,而在职男有限制注册中医的年龄中位数则为62.0岁。
4.3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的在职有限制注册中医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的分布资料显示,57.1%的在职有限制注册中医在学术机构工作,其余依次为医院管理局(28.6%)及资助机构(14.3%)。
4.4经点算任职医院管理局的有限制注册中医年龄中位数为67.5岁,其余依次为学术机构及资助机构(51.0岁)。
4.5在21名经点算在职有限制注册中医中,57.1%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中医全科,其余依次为针灸(19.0%)及骨伤(14.3%)。
4.6经点算的21名在职有限制注册中医当中,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0.0小时。当中,两名(9.5%)有限制注册中医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
4.7在21名经点算在职有限制注册中医中,六名(28.6%)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在六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有限制注册中医中,两名(33.3%)持有学士学位作为最高资格。
4.8在六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有限制注册中医中,五名(83.3%)曾接受/正接受一项额外训练。当中,20.0%人士曾接受/正接受额外针灸学训练、中医(全科)、中西医结合训练、中医内科学及与中医执业资格试有关的培训。
* | 主要职位是指占有限制注册中医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
V. 表列中医
5.1在434名作出回应的表列中医中,有336名(77.4%)于2014年8月31日在本港中医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而有98名(22.6%)表示并非在本港中医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图丁)。
5.2在336名在职表列中医中,328名(97.6%)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五名(1.5%)表列中医在统计日前30天内由于暂时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两名(0.6%)正在找寻中医专业工作及一名(0.3%)相信中医专业工作暂无空缺。下文第5.4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指截至2014年8月31日,根据328名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的表列中医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的。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图丁)。
5.3在98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表列中医中,六名表示在内地执业、六名在外地执业及86名表示在统计日前30天内无找寻业内工作。该86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表列中医而无找寻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35名(40.7%)已退休、30名(34.9%)正从事其他行业、六名(7.0%)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及三名(3.5%)需要料理家务等项目(图丁)。
*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
† | “从事经济活动”的表列中医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的表列中医。“就业”表列中医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的表列中医,而“待业”表列中医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中医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中医业工作的表列中医。 |
‡ |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表列中医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的表列中医,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表列中医。 |
图丁:所涵盖表列中医的经济活动身分
注释: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中医专业工作的表列中医人数。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中医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相信中医专业工作暂无空缺的表列中医人数。 | |
‡ | 有关数字指进修等项目的表列中医人数。 | |
由于进位的关系,百份比的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
5.4在328名经点算的在职表列中医中,265名(80.8%)为男性,63名(19.2%)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421。除了三名表列中医没有注明年龄外,余下的325名经点算在职表列中医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62.0岁。经点算在职女表列中医的年龄中位数为60.5岁,而在职男表列中医的年龄中位数则为63.0岁。
5.5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的在职表列中医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的分布资料显示,98.5%经点算在职表列中医在私营机构工作。
* | 主要职位是指占表列中医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
5.6在328名经点算在职表列中医中,51.8%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中医全科,其余依次为骨伤(30.5%)及针灸(10.4%)。
5.7经点算的328名在职表列中医当中,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0.0小时。当中,33名(10.1%)表列中医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而每周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的中位数为10.0小时。
5.8在328名经点算在职表列中医中,159名(48.5%)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在159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表列中医中,八名(5.0%)还未完成额外训练,75名(47.2%)持有证书、34名(21.4%)持有文凭及27名(17.0%)持有学士学位作为最高资格。
5.9在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表列中医中,部份选取了多于一项的额外训练。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表列中医总人次是544,其中17.1%人士曾接受/正接受中药学训练,中医(全科)占14.0%,中医执业资格试有关的培训占8.6%,中医骨伤科学占7.0%及中医针灸学占6.1%。
5.10在159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表列中医中,33名(20.8%)曾接受/正接受一项额外训练。当中,24.2%人士曾接受/正接受中医(全科)及中医骨伤科学训练,与中医执业资格试有关的培训占18.2%,中医内科学占9.1%及中医针灸学占6.1%(图戊)。
图戊:经点算的在职表列中医曾接受或正接受额外训练所属范畴的数目
VI. 趋势分析
6.1注册中医的涵盖人数由2008年的5 554名上升至2014年的6 726名。但是,有限制注册中医的涵盖人数由2008年的88名下降至2014年的63名;而表列中医的涵盖人数则由2008年的2 843名下降至2014年的2 702名(图己)。
图己:按年划分的中医师涵盖人数(2008年、2011年及2014年)
注释: | 有关数字指于相关年份8月31日已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的规定向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注册的中医或列入由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备存的表列中医名单内的中医。 |
6.2经点算在职的注册中医年龄中位数维持稳定(2008年、2011年和2014年均为58.0岁)。经点算在职的有限制注册中医年龄中位数于2008至2014年间徘徊在59.0岁至62.0岁之间,而经点算在职的表列中医年龄中位数则由57.0岁上升至62.0岁(表甲)。
6.3经点算在职的注册中医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由2008年的264下降至2014年的196。在2008年至2014年期间,经点算在职的有限制注册中医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徘徊在117至250之间;而经点算在职的表列中医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徘徊在268至421之间(表甲)。
6.4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经点算在职注册中医以任职私营机构所占的比例最大,聘用约八成半的注册中医。表列中医在同期出现同样的分布情况,多于九成半的表列中医任职私营机构。但是,在职注册中医任职资助机构所占的比例于2008年至2014年间,由2008年的3.0%上升至2014年4.6%。经点算在职有限制注册中医任职学术机构的比例,由54.1%上升至57.1%;而任职医院管理局的比例由16.2%上升至28.6%及任职资助机构的比例由29.7%下降至14.3%(表甲)。
表甲:经点算在职中医师的选定特征(2008年、2011年及2014年)
注释: | * | 有关数字指于相关年份8月31日已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的规定向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注册的中医或列入由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备存的表列中医名单内的中医。 |
由于四舍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
VII. 统计调查结果的局限
7.1是次统计调查的结果,只反映调查点算当日(即2014年8月31日)的情况,对中医的特征所作的分析,亦只以经点算中医所提供的资料为依据。由于不作回应的中医的特征可能有别于已作回应的中医,因此统计调查结果未必能够全面反映所有在本港执业的中医的特征。
7.2由于某些资料分析结果只涉及少数中医,读者在诠释有关统计数字时必须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