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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

2016 年有关注册护士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结果摘要


1. 2016年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6年8月31日)已根据《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的规定,于注册护士名册内注册的护理人员。

2.所涵盖的注册护士人数为38 719名。

3.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38 719名注册护士中,有15 250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39.4%。在回应者中,有12 513名(82.1%)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及2 737名(17.9%)非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见图)

4.在12 513名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中,12 215名(97.6%)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185名(1.5%)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47名(0.4%)因暂时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及66名(0.5%)相信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岗位。

5.下文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截至2016年8月31日,12 215名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注册护士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6.在2 737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注册护士当中 (见图):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从事经济活动"的注册护士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注册护士。"就业"注册护士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注册护士,而"待业"注册护士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的注册护士。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注册护士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注册护士,但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注册护士。

§ 主要职位是指占注册护士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