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有关注册护士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结果摘要
1. 2010年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0年8月31日)已根据《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的规定於注册护士名册内注册,并须於2010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护理人员。
2.所涵盖的注册护士的人数为20 193名。
3.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20 193名注册护士中,有10 928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54.1%。在回应的10 928名注册护士中,有8 568名(78.4%)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有2 360名(21.6%)据报并非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见图) 。
4.在8 568名在职注册护士中,8 416名(98.2%)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在统计日前30天内,75名(0.9%)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48名(0.6%)填报暂时有病在身及29名(0.3%)正期待重返原任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岗位丶正等待上任新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丶相信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或即将开展护理/助产学专业的生意。
5.下文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8 416名於2010年8月31日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注册护士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的。由於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於100%。
(i) |
47名注册护士没有注明性别,在馀下8 369名经点算的在职注册护士中,851名(10.2%)为男性,7 518名(89.8%)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为11 (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107名注册护士没有注明年龄,而馀下8 309名经点算在职注册护士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46.0岁。 |
(ii) |
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的分布资料显示,5 439名(64.6%)注册护士在医院管理局工作,其馀依次为1 360名(16.2%)在私营机构工作丶850名(10.1%)在政府工作及737名(8.8%)在学术及资助机构工作。 |
(iii) |
17.6%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於内科,其馀依次为外科(14.0%)丶行政/管理(9.8%)丶普通科/门诊(7.9%)丶公共卫生(7.0%)丶产科(6.0%)丶老人科(5.9%)丶儿科(5.4%)丶精神健康/精神科/戒毒(4.9%)及院社护理(3.9%)。 |
(iv) |
经点算的8 416名在职注册护士每周工作时数中位数(不计用膳时间)为44.0小时。1 036名(12.3%)注册护士在现任职位中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间),每周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间)时数的中位数为20.0小时。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从事经济活动”的注册护士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注册护士。“就业”注册护士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注册护士,而“待业”注册护士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的注册护士。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注册护士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注册护士,但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注册护士。
§ 主要职位是指占注册护士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6.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2 360名注册护士 (见图):
(i) |
566名注册护士据报在外地执业及有13名在内地执业。 |
(ii) |
1 768名注册护士据报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而在统计日前30天内亦无找寻业内工作。当中没有寻找业内工作的原因包括:735名(41.6%)退休丶435名(24.6%)料理家务丶339名(19.2%)从事其他行业丶205名(11.6%)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等项目。 |
所涵盖注册护士的经济活动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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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的注册护士人数。 |
†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不能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正期待重返原任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岗位丶正等待上任新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丶相信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或即将开展护理/助产学专业生意的注册护士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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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不能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的注册护士人数。 |
§ | 有关数字指填报移民丶进修等项目的注册护士人数。 | |
由於进位关系,百分比的总和可能不等於100%。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卫生署
201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