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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

2017 年有关物理治疗师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结果摘要


1. 2017年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7年3月31日)已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的规定,向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物理治疗师。

2.所涵盖物理治疗师的人数为2 941名。

3.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2 941名物理治疗师中,有1 473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50.1%。在回应者中,有1 340名(91.0%)在本港物理治疗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而有133名(9.0%)为非在本港物理治疗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见图)

4.在1 340名经点算在职物理治疗师中,1 336(99.7%)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两名(0.1%)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寻找物理治疗专业工作及两名(0.1%)即将开展物理治疗专业生意或正等待上任新的物理治疗专业工作。

5.下文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1 336名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物理治疗师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从事经济活动"的物理治疗师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物理治疗师。"就业"物理治疗师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物理治疗师,而"待业"物理治疗师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寻找物理治疗专业工作的物理治疗师。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物理治疗师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物理治疗师,但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物理治疗师。

§主要职位是指占物理治疗师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6.在133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物理治疗师当中 (见图) :

所涵盖物理治疗师的经济活动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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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涵盖物理治疗师的经济活动身分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