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回收由联荣制药有限公司制造的中成药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日
卫生署今日(八月二日)指令本地中成药制造商「联荣制药有限公司」从市面及中医师回收其制造的所有中成药,因为这些产品可能已受污染。
卫生署跟进昨天(八月一日)回收由该制造商为一位中医师制造四款中成药的个案时,发现联荣制造中成药的程序并不妥当。卫生署发言人表示联荣使用同一的勺子,舀取不同药材原料放进打粉机,于处理不同药粉后,亦未彻底清洗打粉机,因而无可避免地造成中成药的原料受到交叉污染。由于联荣亦会处埋中医药条例附表1内的烈性和毒性中药材,故署方尤为关注其不当的制造程序。
联荣共有13款获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注册的中成药;其亦为本地最少27名中医师或中医诊所制造中成药。(详情请参阅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网页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www.cmd.gov.hk)。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为保障巿民安全,回收范围会扩大至所有于巿面及中医师所持有由联荣制造的中成药。回收的最新名单可参考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网页。此外,联荣制药有限公司亦立即停止生产,以配合卫生署的调查行动,并同时彻底清洗其打粉机及进行其他相应改善措施以达致卫生署满意的制造标准。
联荣制药有限公司已于昨日设立查询热线:2574 9272,以回应有关中成药的回收行动。
卫生署会继续调查事件并密切监察回收情况。同时,卫生署建议市民,如服用上述需要回收的产品后感到不适,或对服用的中成药产品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医护人员意见。
卫生署发言人补充:「虽然卫生署暂未接获有巿民服用上述产品后不适的报告,但由于联荣并未按中药规例第37章,就为中医师制造中成药,而知会卫生署,故此本署会将此个案转介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药组展开纪律聆讯。此外,任何人售卖药物而其性质、物质或品质与购买人所要求的药物所具有者不符,有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52(1)条,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和监禁三个月。
最后卫生署呼吁市民应立即停用该些可能受污染的中成药,并将产品交到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于九龙观塘Two Landmark East十六楼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