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新聞公報

衞生署就有關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展開公眾諮詢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衞生署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就香港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專責小組提交的《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香港守則》)的草擬本進行諮詢,諮詢期歷時約兩個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衞生署發言人說:「《香港守則》旨在致力保障母乳餵哺,並為嬰幼兒提供安全和充足的營養。」

發言人表示:「為達到這個目標,《香港守則》草擬本為指定產品(包括供36個月或以下嬰幼兒使用的配方奶、配方奶相關產品:即奶瓶、奶嘴及安撫奶嘴,以及食品)的製造商及分銷商,在不干預這些產品銷售的情況下,就這些產品的銷售和品質提供自願性指引。」

諮詢文件列出的主要條文規定上述指定產品的製造商及分銷商就以下不同範疇內應該做和不應該做的事宜,涉及的範圍廣泛,包括:

*向公眾推廣指定產品的手法;
*製作及向市民、孕婦和母親派發有關母乳餵哺及配方奶餵養與營養的資訊和教育材料;
*向醫護機構推廣指定產品;
*向醫護人員派發有關指定產品的資訊材料,以及贊助醫護專業人員持續專業教育活動;
*配方奶、嬰幼兒食品、與配方奶相關產品的標籤;以及
*配方奶和嬰幼兒食品的品質標準。

衞生署將安排兩場簡報會,向業界闡釋《香港守則》草擬本的內容、回應他們的疑問、和收集意見;並會去信邀請業界、專業團體和非政府組織就《香港守則》草擬本發表意見。食物安全中心亦會於十一月舉行的業界諮詢論壇中收集對《香港守則》的意見。

《香港守則》草擬本全文已上載於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的網頁( www.fhs.gov.hk )。

市民可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將書面意見郵寄至香港灣仔愛群道32號愛群商業大廈13樓1308室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香港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專責小組》秘書處辦公室,或電郵至: hkcode@dh.gov.hk

發言人說:「我們歡迎公眾和持份者在諮詢期間發表意見,政府會在《香港守則》定稿前,仔細分析和考慮所收到的意見。」

發言人補充:「因應在八月發現個別嬰兒奶粉含碘量不足,食物及衞生局正加快訂立規管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粉及食品的立法建議。有關立法建議的諮詢會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展開。市民如對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粉及食品的立法建議內容有意見,可稍候在該諮詢活動中發表。」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